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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清洁能源转型与安全保障

【摘要】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共识深化与地缘政治格局演变的双重驱动下,以清洁低碳为导向的“绿色竞争”,已成为大国战略博弈的新焦点。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和碳排放国,能源体系正经历一场深刻的清洁化转型。这不仅关乎全球气候治理成效,更直接关系中国的能源安全、经济竞争力与长远发展。转型的快速推进,也伴随着电力系统稳定性、关键矿物供应链、传统能源产业平稳退出等多重挑战。为此,需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推进能源革命,通过构建“多能互补、源网荷储协同”的新型能源体系、强化战略性资源保障、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等综合性策略,统筹好发展与安全、转型与保供的关系,以期实现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与能源安全稳固的“双赢”目标。

【关键词】国际绿色竞争  能源转型  清洁能源  能源安全    【中图分类号】F426.2    【文献标识码】A

当前,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为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中国勇担大国责任,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习近平主席指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①人为碳排,主要来自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中的能源利用及相关产业,减少碳排放乃至最终实现碳中和,是一个传统化石能源逐步退出、电能成为最主要能源支持的过程,即发电端、能源消费端和固碳端“三端共同发力”的过程:发电端用非碳能源替代传统能源,能源消费端通过工艺流程再造,用绿电、绿氢、地热等替代传统能源使用,固碳端用生态建设、碳捕获封存(CCUS)等技术人为固碳。②因此,能源既是降低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也是带动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要素,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关键行动在于能源清洁化。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

随着“双碳”目标深入推进,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战略议题。过去十年,我国始终是全球清洁能源投资的领跑者,③是全球气候治理和全球碳中和潮流中的重要推动力。同时要认识到,能源转型绝非一蹴而就,清洁能源本身具有间歇性,容易受到天气等自然条件的限制,加之清洁能源的生产和部署,往往建立在一系列条件之上,无论是生产链还是供应链,都需要稳定的国际合作保障。因此,能源清洁化转型在一定时空下会导致能源安全问题,尤其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能源需求仍处于增长阶段,能源转型需要同时兼顾能源安全考虑,确保国家能源供给安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工作原则之一是“防范风险”,处理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有效应对绿色低碳转型可能伴随的经济、金融、社会风险,防止过度反应,确保安全降碳。④

2025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提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明确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30%以上,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⑤未来十年,正是中国大力推进碳达峰目标和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实现的关键时期,清洁能源发展也将迎来关键黄金时期。可以说,大力推动能源清洁化,加快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已经成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也是当前中国内政与外交的重要战略行动。

国际绿色竞争加剧与清洁能源转型背景下的能源安全

当前,国际环境日益复杂多变,世界变乱交织、动荡加剧,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同时,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围绕清洁能源和绿色低碳产业的国际竞争日益加剧。习近平主席强调:“绿色低碳转型是时代潮流。尽管个别国家逆流而动,但国际社会应当把握正确方向,坚持信心不动摇、行动不停止、力度不减弱,推动制定和实施国家自主贡献,为全球气候治理合作注入更多正能量。”⑥在这一背景下,中国的清洁能源转型和能源安全保障,受到广泛关注和重视。

国际绿色竞争加剧。2019年以来,为实现《巴黎协定》的温控目标,主要经济体纷纷提出碳中和(净零排放)承诺,推动能源体系从以化石能源为主导向以清洁能源为主导的根本性转变。这场深刻的变革,不仅是单纯技术或环境议题,而且是一场关乎未来产业制高点、国际规则制定权与国家发展空间的“绿色竞争”。欧盟推行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并大力推进《工业清洁协议》,印度、巴西和印度尼西亚等新兴经济体,都在加大清洁能源布局和低碳产业发展,无不彰显将清洁能源与产业政策、贸易规则深度绑定的战略意图。同时,围绕低碳规则与国际标准制定权的争夺也日益加剧,绿色金融分类标准、碳排放核算方法、产品碳足迹规则、绿色贸易壁垒等,成为规则竞争的新战场,这些都对清洁能源发展带来新挑战。欧盟率先建立的可持续金融分类体系及其推广的碳边境调节机制,试图将环保标准转化为全球规则,对包括中国在内的贸易伙伴产生影响,迫使各国加快构建自身的绿色标准体系,参与乃至主导相关国际规则的制定。

清洁化转型进程中的能源安全。在上述国际背景下,中国的“双碳”目标持续推进,能源转型规模和速度达到空前水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能源投资增势强劲向绿向新。到2024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超额完成20%的目标任务,新能源实现更高质量跃升式发展。然而,转型之路并非坦途。传统上以“供应安全”为主的能源安全,在绿色竞争与快速低碳转型的背景下,其内涵正变得日益复杂。⑦在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和能源清洁化转型加速背景下,能源安全的“绿化”,已成为当前国家能源安全越来越突出的特征。除确保稳定充足的能源供应外,电力系统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下的安全稳定运行、支撑清洁能源技术的关键矿产供应链安全、转型过程中社会经济系统的平稳过渡等,都构成能源安全的新维度。可以说,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在实现碳减排、提升能源供应自主性和环境可持续性的同时,使能源安全面临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其内涵从传统的“资源供应安全”向“系统运行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经济社会系统安全”等多维度拓展。

全球能源格局深度重塑,赋予能源安全新内涵

当前,全球能源格局深度重塑,传统能源资源争夺、供应链壁垒构筑与能源规则话语权角逐交织叠加,外部能源供给不确定性持续攀升。在此背景下,统筹保障能源稳定供给与推进清洁能源低碳转型,成为关键要务,赋予能源安全新内涵。

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下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挑战。风电、光伏的间歇性、波动性和不确定性,水电所面临极端高温或极端降雨天气带来的冲击,都对电力系统的实时平衡与安全稳定构成巨大压力,而且,随着气候变化引发的极端天气增加,这种形势加剧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同时,随着新能源渗透率不断提高,系统调峰、调频需求急剧增加。尽管我国火电灵活性改造、储能建设和需求侧响应有序推进,但调节能力建设总体滞后于新能源发展速度。极端天气事件可能引发区域性、时段性电力紧张,例如,2022年夏季四川等地,因高温干旱导致的水电站出力骤降及电力短缺已敲响警钟。因此,确保新型电力系统的可靠性(Reliability)与韧性(Resilience)成为能源清洁化进程中能源安全的关键内容。

关键矿产供应链安全风险凸显。清洁能源技术与设备严重依赖锂、钴、镍、稀土、铜等关键矿物,向清洁能源体系的转型将大幅增加对这些矿物的需求,随着全球能源转型加速,关键矿产的需求将急剧增加。据国际能源署分析,到2040年全球锂需求增长可能超过40倍,钴和镍需求增长约20—25倍。我国虽然是多种关键矿产的主要生产国和加工国,但部分资源(如锂、钴、镍)对外依存度高,且全球供应链高度集中、地缘政治风险突出。主要消费国围绕这些战略性资源的博弈日趋激烈,供应链中断风险可能传导至整个清洁能源产业,影响转型步伐。有的西方国家试图通过打造新的供应链和联盟等协调战略,对抗我国在关键矿产领域的主导地位,资源战略竞争形势更加严峻。还有一些关键矿产出口国,通过加强国家安全审查机制,以此限制中国投资。

传统能源的平稳有序退出与兜底保障问题。清洁能源的生产与部署是一个复杂的供应链,对于任何国家来讲,从其投资生产、装配到最终的使用都有一个较长的周期。能源的清洁化转型与替代传统化石能源,不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因此,在新能源最终的利用规模和比重达到一定水平之前,煤炭等传统能源仍需发挥兜底保障作用。然而,在“双碳”目标约束和能源转型预期下,煤炭等传统能源行业投资意愿可能下降,部分地区出现煤电项目建设放缓、煤矿投资不足等现象。如何把握好“破”与“立”的节奏,在大力发展新能源的同时,确保传统能源供应能力的稳定和有序退出,避免出现“青黄不接”的能源缺口,既是对我国能源结构有计划、分步骤、差序化调整的重大考验,也是能源清洁化转型期,我国能源安全全局管理的重大课题。

能源清洁化转型成本与经济社会承受力挑战。能源转型需要巨量的基础设施投资,这期间还可能存在传统能源搁浅等重大金融与社会问题。一定程度上讲,能源的清洁化转型是一个金融密集支撑的过程,大规模新能源并网、电网升级改造、储能设施建设、氢能产业链培育等均需高昂成本。虽然新能源发电的平准化成本已显著下降,但系统平衡成本、输配成本在上升,新能源的部署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都在快速增加。因此,能源转型成本如何在社会各领域、各地区间公平分担,避免对特定群体(如传统能源产区、高耗能产业就业人员)造成过度冲击,关系到转型的社会可接受性与政治稳定性,这也是广义能源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对我国这样一个地域辽阔、地区差异明显的发展中大国而言,通过能源清洁转型成本在地区间协调、在时间上的错位,从而缓冲转型造成的压力过度集中,都是能源清洁化转型过程中维护能源安全需要考量的重要问题。

国际竞争与规则变动带来的外部风险。如前所述,发展清洁能源不仅具有碳减排的气候效应,而且越来越成为低碳经济时代国家的经济支柱和相关低碳产业(如动力电池、电动汽车等)的关键支撑要素。因此,国际绿色竞争中已经出现的贸易保护主义(如针对光伏、电池产品的关税壁垒)、技术封锁、标准壁垒以及碳边境调节等机制,可能干扰中国清洁能源产品的国际市场准入,增加出口成本,制约中国清洁能源产业的国际发展。同时,全球能源地缘政治格局变化(如乌克兰危机)引发的化石能源价格剧烈波动,也会通过间接渠道影响中国能源转型的经济环境与成本。反过来讲,我国清洁能源与全球清洁能源供应链密切关联,国际竞争加剧和规则变动,将影响国内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例如,产业标准和碳排放标准的国际对接,给国内相关企业带来的限制和约束,国际竞争加剧带来的价格波动或供应链受阻等,都可能影响国内清洁能源产业的稳定发展。

统筹推进中国清洁转型与能源安全

当前,我国在全球清洁能源产业格局中占据一定优势。但随着国际局势变动、全球政治与安全态势严峻,我国清洁能源转型和能源安全面临着日益复杂的外部环境,一些难以预料和非线性的挑战将会有所增加。面对新挑战,我国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近期与长远,坚持先立后破,立足国情,坚持好、运用好系统思维,构建与能源清洁化转型相适应的新型能源体系。

构建“多能互补、源网荷储协同”的新型能源体系,筑牢能源安全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等不得也急不得,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坚持稳中求进、逐步实现,决不能搞‘碳冲锋’、‘运动式减碳’。要立足国情,坚持先立后破,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⑧我国正在走向能源多样化,清洁能源逐步在电力供应系统中占据突出地位。在大力推进能源清洁化的进程中,需要统筹全局,加强各种能源之间的协调,强化将不同能源转化成电力的协调机制,以便在传统能源逐步退出的过程中,确保电力替代的安全、稳定与有序。未来主要能源供应是清洁发电,终端消费以电能为主,电能以及电制氢等燃料将成为能源生产和消费的关键。⑨因此,中国需要加快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合理布局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积极发展光热发电,挖掘需求侧响应潜力,构建完整的调节资源体系。新型能源体系的建立应坚持“先立后破”,发挥煤电的支撑调节作用,采取逐步有序的退出。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协同发展不仅是技术路线的选择,更是战略上的必然。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之前,保持煤电的基础性保障作用,优化煤电定位,使其更多承担系统调峰、调频和备用功能,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的底线。

加强关键矿产资源的内部开发和国际保障,提升清洁能源产业链与供应链韧性及安全水平。如前所述,关键矿产资源对于清洁能源的发展与利用至关重要,我国一些关键矿产资源虽然储量丰富,且在关键矿产资源加工利用等产业的中游和下游具有突出的优势,但某些关键矿产资源的对外依赖程度也很高。因此,一方面,我国要加强国内关键矿产资源的勘探与绿色开发,提升国内资源保障能力。另一方面,通过积极推动国际合作,实现供应链多样化,开拓更加广阔的海外供应渠道,支持企业海外资源投资与并购,降低地缘政治风险。同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升关键矿产循环利用比例,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风机叶片等退役设备的回收利用体系,减少对原生矿产的国际依赖,从而降低安全风险。

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我国需要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国际碳规则制定与实施之中,主动参与全球能源治理、绿色金融标准、产品碳足迹方法学等国际规则的讨论与制定,提升话语权和影响力,维护自身发展权益。这是把国内清洁能源转型与全球能源治理有机融合起来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中国能源安全的重要支撑。在此基础上,依托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等平台,加强与各国共建绿色“一带一路”,推动新能源技术、装备、标准和服务的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深化清洁能源国际合作,使绿色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鲜明底色。在绿色“一带一路”共建进程中,加强能源外交与对话,与主要能源生产国、消费国及过境国保持密切沟通,共同维护全球能源市场稳定,应对供应链风险,以此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切实维护国家能源安全。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碳中和视域下美欧对华气候战略协调及其影响研究”(项目编号:22BGJ045)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国政府网,2020年9月22日。

②丁仲礼、张涛等:《碳中和的逻辑体系与技术需求》,北京:科学出版社,2022年,第74页。

③《2025世界能源投资》,国际能源署,2025年7月。

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3页。

⑤⑥习近平:《践诺笃行 共同书写全球气候治理新篇章——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的致辞》,《人民日报》,2025年9月25日。

⑦王建良、唐旭:《大变局下的中国能源安全:挑战与破局》,《国家治理》,2022年第20期。

⑧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求是》,2025年第15期。

⑨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中国碳中和之路》,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21年,第122页。

责编/李懿    美编/王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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