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为衡量各地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立下“硬规矩”。《考核办法》提出,考核结果作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少数干部重显绩轻潜绩、重开发轻保护。此次《考核办法》不仅看“发展含金量”,更聚焦“发展含绿量”和“群众满意度”。组织部门要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用好干部监督的“探照灯”,透过业务看政治,透过数字看实情。切实发挥干部监督问责的刚性作用,推动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责任链条。
抓牢“任前提醒”,扣好履职的“第一粒扣子”。 防病于未萌,治病于初起。组织部门要将生态责任教育前移,针对拟任职岗位、地区的生态环境特点,进行差异化、精准化的风险提示。按照早提醒、早防范的原则,明确辖区内的生态红线和负面清单。通过任前这剂“清醒针”,提高“一把手”的责任意识和重视程度,看清脚下的“绿色家底”,确保心中既装着“发展账”,更装着“生态账”。
做实“任中监督”,拧紧履职的“责任发条”。 动员千遍,不如监督一环。任中监督是防止生态失守的“瞭望哨”,必须做到全时段、无死角。组织部门要强化与纪检监察、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横向联动,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江河湖畔、项目现场,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的跟踪掌握和动态评估,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督促整改。将监督巡查发现问题及其整改成效纳入干部综合评价体系,作为考察识别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依据。一方面,常态化列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约谈会,跟踪了解干部表现,强化履职监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另一方面,用好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机制,坚持监督信息定时报、重要线索“即有即报”,对其中涉及生态环境相关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提醒、函询等方式介入,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
严把“离任审计”,算清履职的“生态账”。离任要审计,终身要负责。组织部门在干部离任时,应用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以结果督促责任落实。建立科学评价体系,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功能定位、年度重点任务及工作实际,制定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为客观科学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供支撑。此外,要建立分类审计机制,将各单位根据职责、领域进行分类,对于生态环境相关的委办局和属地进行常态化审计,其他则进行按需审计,提高审计的针对性,切实发挥审计监督的预警和纠偏作用,有效推动领导干部主动履职、规范用权。通过严把离任审计关,让干部明白:生态文明建设不是“选修课”,而是“必答题”。(马灏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