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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

摘  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这部法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深入总结经验、加强制度设计,将新时代以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不断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和法治基础。

关键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法治保障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做好民族工作,事关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事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1]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转化为国家意志、上升为法律规定,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系统规定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庄严宣示我们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信心决心。[2]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这部法律是新时代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3],宣示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阐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4]这部法律也是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的促进型法律,紧扣民族团结这一生命线,立足中华民族整体性视角和各民族一致利益,突出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以此调整全国范围内的民族关系。[5]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设置“序言”部分,这是我国现行有效法律中除宪法外第四部设置序言的法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唯一一部单设序言的新制定法律,充分体现了统摄性、纲领性的基本法律地位。序言不是简单的立法说明,或法律正文的技术性铺垫,而是具有独立价值的精神宣示和原则指引。这部法律序言的设置,实现三个层面的功能整合:历史叙事功能,全面揭示中华民族形成发展的历史脉络,从法理上确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定位;价值宣示功能,明确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根本遵循;原则指引功能,为法律正文的具体制度提供解释基准。

第一章“总则”开宗明义明确立法目的和根据,全面贯彻、具体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十二个必须”的核心要义,明确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阐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核心概念,规定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进步等重要原则,并对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等作出规定。第二章对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作出具体规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各族群众增进中华文化认同等。第三章对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出规定,要求推进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完善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等。第四章围绕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相关规定。第五章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具体制度机制、保障措施和监督机制写入法律。第六章坚持引导性与约束性并重,针对损害或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情形设置法律责任,对法律域外适用效力作出规定。[6]

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立足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全面贯彻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

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这一重要思想的“十二个必须”要求[7],将新时代以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这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民族工作发展认识和判断的不断深化、对宪法规定与时俱进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丰富了宪法关于民族问题规定的制度内涵。明确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集中体现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和法治基础。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是我们党坚持‘两个结合’、着眼‘两个大局’,深刻总结国内外民族工作经验教训,深刻洞察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趋势,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8]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提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民族工作相关立法提供了科学指引。这部法律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顺应中华民族从历史走向未来、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多元凝聚为一体的发展大趋势,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推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9]

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不断发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加深,各族人民在社会生活中紧密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呈现出大流动、大融居的新特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强调,支持民族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同时,在产业扶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确保民族地区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筑牢各民族共同富裕的法治保障。引导各族群众增进中华文化认同,增强中华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支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和推广;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同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学习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系统完善中华文化的传承和弘扬、语言文字、学校教育、理论研究、宣传教育等有关机制和载体,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针对民族地区大多处于生态屏障区和资源富集区的特点,规定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空间布局,加强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引导各族群众共同维护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空间。

坚持引导与约束并重、支持与惩戒结合原则。建立人财物的法治保障,确保民族工作有人抓、有钱办、有章可循。例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50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相关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第49条规定,“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贯穿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全过程,加强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

切实加强监督机制、责任落实的主体联动和协同发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构建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例如,第41条规定,“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一战线工作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健全民族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国务院民族工作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强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与有关地方和部门强化沟通、密切合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法律规定落地落实。

以倡导、引导、支持、鼓励为重要方式,同时注重法律的规制性,确保具有约束性、执行力。这部法律作为促进型法律,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念宣介,提出文化融通、社会互嵌、经济发展等各方面的支持措施,有利于发挥价值引领、政策引导、行为规范的重要功能,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地生根、深入人心。同时,注重法律的规制性,设专章规定法律责任。针对相关主体履职不到位、组织和个人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情形分别设置法律责任,构建多主体、多层次的责任体系。[10]

引入公益诉讼制度,为检察机关依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供重要抓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54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破坏民族团结进步,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这一规定,填补检察公益诉讼在民族团结进步领域的立法空白,是这部法律在监督保障机制上的重要制度创新。[11]

结语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必将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在日益复杂的国际环境中,为世界其他国家民族事务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在法治的护航下,56个民族必将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谱写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壮丽篇章。

【本文系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保障研究”(项目编号:23JZD026)阶段性成果;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讲师杜鑫,对本文亦有重要贡献】

注释

[1]习近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24年,第9页。

[2][5][10]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深入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人民日报》,2026年4月27日,第10版。

[3][6][7][9]《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的说明(摘要)》,《人民日报》,2026年3月6日,第10版。

[4]信春鹰:《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磅礴法治力量》,中国人大网,2026年3月23日。

[8]习近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求是》,2024年第3期,第4—8页。

[11]《为检察机关依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提供重要抓手》,《检察日报》,2026年3月9日,第3版。

责编:张宏莉/美编:石 玉

责任编辑:王皎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