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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严管厚爱促敢为会为想为

摘  要:在干部管理实践中,严管意味着厚爱。严管是厚爱的前提与基础,厚爱是严管的目的与延伸。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出现避责心理、本领恐慌、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对此,要深刻领会“严管就是厚爱”的精髓,通过立规矩、明底线促“敢为”,通过定规范、强赋能促“会为”,通过坚定信仰、优化制度促“想为”。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

关键词:严管  厚爱  敢为  会为  想为

【中图分类号】D262.3                      【文献标识码】A

治国之要,首在用人;用人之道,必先严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管就是厚爱,是对干部真正负责。”[1]传统观念常常将“严管”视为约束与惩戒,将“厚爱”视为宽容与庇护。其实,严管与厚爱是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严管构筑防微杜渐的“防火墙”,厚爱则是砥砺前行的“发动机”。没有严管的厚爱,容易沦为溺爱与纵容;没有厚爱的严管,则易异化为苛责与僵化。

当前,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与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党员干部中出现值得警惕的不作为甚至“躺平”现象。有的由于担心问责泛化而“不敢为”,由于能力不适与机制不优而“不会为”,由于认同弱化与激励不足而“不想为”。对此,需秉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通过立规矩、明底线促“敢为”,通过定规范、强赋能促“会为”,通过坚定信仰、优化制度促“想为”,从而在严管与厚爱的统一中锻造一大批堪当时代重任的党员干部,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从权责法定到容错纠错,以严管促“敢为”

“敢为”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先决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2]在现有行政管理体制下,理性的公职人员的行为选择深受风险收益关系的影响。当问责机制模糊、容错空间狭窄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避险心理便会占据上风。要想让党员干部 “敢为”,首先要通过严管消除不确定性带来的恐惧,以制度的刚性严管构建可预期的行为边界,使党员干部明确在红线之外必受严惩,但在规矩之内可以免责。严管的同时彰显厚爱,从而化“不愿犯错的不作为”为“敢于担当的作为”。

以“清单式”管理,破除“怕被问责”的焦虑心理。有的党员干部之所以不敢为,一定程度上源于责任边界的模糊与问责的泛化,如果“一有差错便被问责”,党员干部自然会选择退缩。严管的首要任务,是严管权力的边界与问责的标尺。众所周知,在现代法治社会,一般公民遵循“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公职人员则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需通过制定权责清单与负面清单,明确“必须为”与“不可为”的界限,这一清单本身就是对党员干部的保护。例如,某省政府决定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3]。凡是按照清单规范履职的党员干部,即使出现不可预见的瑕疵,也不予问责。这种对权力边界的严管,实际上是对党员干部的厚爱。因为权责法定化,不仅是对权力的约束,而且是对履职者的赋能与保护,使党员干部从无限责任中解脱出来,敢于在法定框架内大胆行使职权。

以“流程化”闭环,构建“防风险”的制度堤坝。“敢为”不是盲动,而是在规范程序支撑下的敢作敢当。有的党员干部畏首畏尾不敢决策,主要是因为决策程序缺乏闭环保护。严管决策程序,看似增加管束与限制,实则是通过程序的合规性,为党员干部提供庇护、分散风险。以重大行政决策为例,2019年9月施行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意味着对党员干部行权用权的严管。正是这种严管,可有效避免“一言堂”带来的决策失误与廉政风险。例如,某地在城市旧城改造中,因严格走完所有决策程序并全程留痕,即便后续出现个别不可预见的纠纷,主政党员干部也因程序合规而免受追责。严管程序犹如为党员干部穿上“防弹衣”,程序的严密性直接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提供制度“护城河”。

以“精准化”免责,明晰“可试错”的作为空间。建立健全科学完备的容错纠错机制,是“厚爱”直接、有力的体现;严格精准执行容错纠错机制,彰显严管与厚爱相统一。这一机制清晰列明容错的条件、程序和适用范围。例如,经过民主决策程序的探索试验、没有谋取私利的工作失误、符合改革方向的创新尝试等,即使造成损失,经认定后也可予以减责甚至免责,为党员干部提供“可试错”的作为空间。更为关键的是,容错并非一容了之,需配套纠错机制,即在党员干部出现偏差时,组织及时介入,帮助分析原因、纠正错误、挽回损失,推动党员干部尽快“纠偏”并投入再战。这种“允许失败、帮助纠错”的生态,将试错成本转化为与组织共同承担的风险,严管中蕴藏厚爱,让党员干部卸下“动辄得咎”的心理包袱,敢作敢为敢决策。

从标准协同到知识赋能,以严管促“会为”

“会为”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关键能力。如果说“敢为”解决的是意愿问题,那么“会为”解决的就是能力与方法问题。与“敢为”相比,“会为”同样需严管的规范与塑造。严管不仅是对错误行为的纠偏,而且是对正确行为的肯定;不仅是机制的协同,而且是深度的赋能。通过严管标准、严管协同、严管培训,将优良的工作方法与治理经验定型为行为模式、上升为体制机制,让党员干部在习惯和制度的轨道上自然趋向“会为”。

以“规范化”规程,校准“怎么办”的行动方向。有的党员干部不会为,往往表现为工作标准不清晰、方法不对头,从而抓不住主要矛盾。严管工作标准,就是通过制度化的工作规程,告诉党员干部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从而校准行动方向。在精准扶贫与乡村全面振兴的衔接中,有的地方由于缺乏严格的标准指引,基层党员干部容易“胡子眉毛一把抓”,导致扶贫资源错配,不但工作没有成效,还浪费宝贵的资源。而实行严格标准化管理的地区,将复杂的帮扶工作拆解为可量化、可操作的指标体系,严格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执行,有效提升党员干部办事效率。看似刻板的严管,实际上为党员干部提供现成的操作指南。这种标准化严管消解“不会为”的迷茫,让党员干部按图索骥即可达成工作目标,甚至取得更优秀的工作成果。这符合标准化操作规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简称SOP)的管理理念,旨在将某一工作的标准操作步骤和要求以统一的格式加以描述,并用来指导和规范日常行为。这其实是组织克服个体能力差异、提升整体效能的过程,某种意义上讲也是组织对个体的一种知识赋能,体现“严管就是厚爱”。

以“制度化”联动,打破“碎片化”的管理壁垒。现代管理的复杂性要求跨部门协同,而“不会为”有时表现为部门间的推诿扯皮与各自为战。严管协同机制、打破部门壁垒,是提升党员干部“会为”能力的重要途径。例如,针对工程项目中审批手续互为前置条件的“循环依赖”问题,某市严管审批流程,强制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制度,对超时办理的部门严厉问责。这看似一定程度上限制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实则通过制度机制联动优化,教会党员干部如何在协同中开展工作的本领。党员干部在严管的协同机制内,跳出本部门的狭隘视角,学会整体性的工作思维与方法,从而形成跨越部门的定型化行为。可见,严管协同机制用制度的刚性重塑党员干部的工作习惯,使其在联动中掌握“会为”的系统思维,彰显“严管就是厚爱”。

以“硬约束”考核,破解“被动学”的本领恐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科技创新突飞猛进,社会变革广泛深刻,新生事物层出不穷,一些干部素质能力跟不上,出现‘本领恐慌’”。[4]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缺乏严格管理和严肃考核,导致“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多学少一个样”。要让党员干部“会为”,需严格教育培训管理,把学习培训从“软待遇”变成“硬约束”。例如,某地党校推行“干部培训学分制与末位淘汰制”,严肃考勤、严格考核,将结业成绩与干部年度评优、提拔使用直接挂钩;同时,针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闭卷考试”或“实战模拟”的严格测评。这种对教育培训过程的严管,倒逼党员干部沉下心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破除个体的惰性,为党员干部补充“会为”的知识储备,引导其逐步从“被动学”转变为“主动学”。

 从思想作风建设到考核评价制度,以严管促“想为”

“想为”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较高境界。从“敢为”“会为”到“想为”,重点在于价值信仰升华和主体内生动力的觉醒。要让党员干部“想为”,仅靠外部的鞭策与规范是不够的,需深入其精神层面加以内因驱动。因此,需通过直抵心灵的理想信念教育、严厉的作风整顿和严格的考核评价,淬炼党员干部党性,勤扫思想之尘,巩固价值认同,激发其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内驱力。这种严管,是触及灵魂的厚爱,引领党员干部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

以“严肃化”思想教育,夯实“愿作为”的精神根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些党员干部不想为,根源在于其理想信念的动摇与使命意识的弱化。严管思想,就是通过常态化的学习教育、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体检”和精神“淬炼”。严格规定民主生活会的标准,要求“红脸出汗”需见人见事,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杜绝任何形式的“表扬和自我表扬”,对走过场、搞形式的民主生活会坚决推倒重来。这种对思想教育的严管,看似严苛,实则是对党员干部政治生命的呵护和厚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管不是把干部管死,不是把干部队伍搞成一潭死水、暮气沉沉,而是要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5]通过严肃的灵魂叩问,提高党性修养,增强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感,使“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宗旨意识扎根心中,“想为”便成为无需外部激励的自觉行动。

以“常态化”作风建设机制,破除“不作为”的消极心态。“不想为”在作风上的表现,就是“不作为”甚至干脆“躺平”,甘愿当“撞钟和尚”。严管作风,坚决向党员干部“躺平式”的行为亮剑,是树立正向激励的必要前提。例如,某县开展“治庸治懒治散”专项行动,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严格考核评定,对排名末位且整改不力的予以降职甚至免职。同时,将淘汰腾出的岗位用于提拔重用“想为”的党员干部。这种对作风的严管,打破“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逆向淘汰,用制度的外部压力击碎其消极防御的心理舒适区。让“躺平式干部”躺不住、没市场,让“闯将型干部”有舞台、有奔头,纪律的刚性约束就能转化为激励担当作为的源头活水,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注入强劲动能。[6]严管作风如同刮骨疗毒,虽然痛苦,却是重塑组织生机、唤醒党员干部内驱力的必经环节,不能在紧要关头滥施所谓“厚爱”,容忍任何懒政怠政行为的存在。

以“导向化”考核评价,强化“想作为”的价值认同。考核是干事创业的指挥棒,党员干部“想为”还是“不想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7]严管考核,就是要严把考核标准,严惩弄虚作假,建立“以实绩论英雄”的科学评价体系。例如,某市在党员干部考核中,严格做到“知情者评、评知情者”,深入重大项目一线看其表现:对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据实严肃追责;而对扎扎实实打基础、利长远的,不仅评优,而且考虑予以提拔重用。这种严管考核的导向,向党员干部传递明确的信号,即组织需要和认可的是什么样的作为,而排斥和否定的又是什么样的表现。当考核确保公平正义,党员干部的付出能够得到公正评价和合理回报,其“想为”的价值认同便有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同时通过重塑其事业期望值实现严管与厚爱在精神层面上的统一。

让党员干部“敢为”“会为”“想为”,不是孤立片面的单兵突进,而是一个相互作用、相互支撑的有机整体,需一体推进。“想为”给出方向与动力,“会为”贡献方法与能力,“敢为”提供环境与底气,三者统一于严管与厚爱辩证融合的制度设计与组织生态之中。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更加自觉地将严管当作厚爱,一如既往地在严管中体现厚爱、在厚爱中昭示严管,既不做冷冰冰的“坏监工”,也不做“和稀泥”的“老好人”,而是以工匠精神不断完善“选育管用”党员干部的全链条机制。坚持严管厚爱统一、激励约束并重,引导党员干部奋发进取、担当作为。用组织温暖保障党员干部“敢为”,用精准赋能支撑党员干部“会为”,用崇高使命召唤党员干部“想为”,激活其干事创业的“一池春水”,使党员干部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意气风发、奋勇争先,交出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合格答卷。

注释

[1][5]习近平:《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求是》,2019年第2期,第10页、第9页。

[2]《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 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人民日报》,2025年1月7日,第1版。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2026年4月22日。

[4]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求是》,2026年第9期,第9页。

[6]龚培根:《严管不是枷锁而是风帆》,《人民日报》,2025年6月6日,第9版。

[7]习近平:《建设宏大高素质干部队伍 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人民日报》,2013年6月30日,第1版。

责编:陈 楠/美编:石 玉

责任编辑:孟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