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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的内在统一

摘  要: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二者辩证统一、相辅相成。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能够推动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在党性修养中相互促进,实现严管与担当的有机统一。站稳人民立场,以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推动从严监督精准发力、担当作为务实落地,实现监督为民、实干惠民的统一。坚持高质量发展是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对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提出新要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锻造更为坚强的领导力量,凝聚更为广泛的奋斗力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实绩。

关键词:正确政绩观  从严管理监督  担当作为

【中图分类号】D2                      【文献标识码】A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从而锻造更为坚强的领导力量,凝聚更为广泛的奋斗力量”。[1]这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指明方向。政绩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为政实践中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构成逻辑严密、内涵丰富的科学理论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2]党员干部需牢记政绩观问题的根本性,时刻进行自我检视:“看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有没有偏离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没有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有没有游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没有脱离国情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3]在实践中,一些领导干部简单割裂从严约束与干事担当的辩证关系,形成“约束强化则担当弱化、监管宽松则行为失范”的错误认识,根源正在于政绩观的偏差。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正确理解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的关系,对于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确保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有着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以坚强党性推动严管与担当的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4]党性是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的深层动力,是正确政绩观在严管与激励的双重作用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根本保障。

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5]党员干部只有坚守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才能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胸怀天下,其行为才不会局限于个人眼前得失,而是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理解严管的意义,将严管的压力转化为干事创业动力,把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看作“政治体检”,从而保证政绩追求端正而持久,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正确处理公私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6]这把尺子决定政绩追求是为党为民谋实绩,还是为个人谋升迁、逐功利。如果党员干部存在私心杂念,将合理合法的利益与私心、私利、私欲混淆,甚至将公权异化为个人功利追求与仕途晋升的工具,就会彻底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进而诱发各类显性与隐性的政绩观偏差问题。党性坚强,党员干部才能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既不会因畏惧监督、担心影响政绩而消极避责、为官不为,也不会因片面追求个人显绩而任性妄为、搞“形象工程”。这种价值校准功能,推动党员干部在严管与担当之间找到平衡。

践行“三严三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提出“三严三实”的重要要求,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既是党性的内在要求和我们共产党人的基本政治品格,也是党员干部外在的行为规范和做人准则。“三严”侧重内在约束,对应从严管理监督的塑造功能:严以修身意味着筑牢理想信念根基,从思想源头纠治政绩观偏差;严以用权意味着恪守权力边界,防止公权私化、政绩功利化;严以律己意味着常怀敬畏之心、严守纪律底线,使纪律规矩从外部强制转化为内在自觉。“三实”侧重外在作为,对应鼓励担当作为的实践导向:谋事要实意味着尊重规律、科学决策,摒弃急功近利的短视思维与形式主义做法;创业要实意味着真抓实干,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深耕潜绩;做人要实意味着表里如一,确保政绩经得起检验。“三严”与“三实”相辅相成,使党员干部将制度要求内化为价值追求:当敬畏源于对党忠诚而非惧怕惩处时,从严监督便转化为内在遵循;当担当源于初心使命而非考核压力时,正确政绩观便外化为为民实绩。同时,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在党性修养中相互促进,监督管理帮助党员干部校正偏差、坚守底线,使其在担当作为中不逾矩;担当作为则通过实践检验和锤炼党性,让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最终实现严管与担当的有机统一。

以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

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政绩观的首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明确人民立场是正确政绩观的出发点,回答好“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既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内在要求,也是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的价值指引。

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7]中国共产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百余年来,不同历史时期社会主要矛盾、中心任务不断调整,政绩的考量重点随之调整,然而我们党干事创业、创造政绩的根本立场始终未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

为民造福的价值取向,使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实现统一。从严管理监督绝非束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而是规范权力运行、防范权力异化。监督的本质,是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遏制权力私化倾向,确保公权力始终服务于人民。鼓励担当作为并非纵容盲目蛮干或追逐个人政绩,而是引导党员干部立足群众需求创造务实业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什么是好事实事,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不能主观臆断,不能简单化、片面化。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8]这一重要论述,清晰界定担当的价值内涵,使实干落脚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增进民生福祉。

为民造福是党员干部履职评价的重要标准。政绩的标尺不在于上级评价高低,而在于群众认可与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衡量干部业绩好不好,关键要看老百姓口碑好不好。”[9]以人民满意为准则,构建起党员干部评价体系:从严监督聚焦纠偏纠错,对脱离群众、损害民利的虚假政绩、短视行为予以约束整治;正向激励聚焦实干实效,对扎根基层、惠民利民的务实举措予以肯定赋能。由此,严管守住底线,激励引导方向,推动干部履职从“唯上”转向“唯实”、从“利己”转向“为民”。

只有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才能推动从严监督精准发力、担当作为务实落地,实现监督为民、实干惠民的统一。

以严管和担当的统一推动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10]坚持高质量发展成为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对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提出新要求。价值目标上,明确发展是为了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摒弃单纯以增速规模衡量发展的片面认知。评价标准上,破除“以GDP论英雄”的惯性思维,构建涵盖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综合考评体系。发展动力上,推动发展动力由要素投入驱动向创新驱动迭代升级,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过去一段时间,有的地方考核评价聚焦经济增速、项目体量等显性指标,对发展质效、生态保护、民生福祉、风险防控等隐性内容关注不够足,难以适配高质量发展内在要求。当考核过度依赖可量化的短期指标,被考核者会将注意力集中于那些容易被测量和被看见的方面,而忽视重要但难以量化的长期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过去一些年,一些地方经济数据造假现象突出,少数干部为了快速升迁,不择手段搞虚假政绩,生产总值注水、投资注水、财政收入注水,形成了‘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恶性循环。”[11]立足高质量发展要求,党员干部监督需锚定新发展理念落地成效,将生态治理、民生保障、债务管控、长远效益纳入监督重点范畴,以刚性纪律约束纠治各类政绩偏差问题。从担当作为维度看,高质量发展要求党员干部摒弃急功近利的短视思维,摆脱重显绩、轻潜绩的履职误区,积极发展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生态治理、基层治理等长期性、基础性事业。“政绩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既体现在解决现实矛盾上,也体现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12]考核评价体系要突出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以新发展理念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乡村全面振兴、生态保护等重点任务,切实形成正确工作导向。[13]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绝非粗放扩张、盲目施策,而是立足发展规律、贴合区域实际的科学履职,以务实举措夯实高质量发展底层支撑。监督划定履职红线,担当明确干事方向,二者相辅相成、内在耦合,共同引领高质量发展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14]这五对关系为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度统一提供方法指引,可从发展节奏、工作作风、责任使命三个维度来把握。

从发展节奏看,坚持稳中求进。“稳”是主基调、是大局,“进”是方向、是目标。监督,守住“稳”的底线,及时预警纠治脱离实际、超出财力的盲目冒进行为,为高质量发展筑牢风险防线;担当,在“稳”的前提下积极进取,杜绝以“稳”为借口消极避责、懒政怠政。监督与担当统一于稳中求进总基调,监督以“稳”护航、为“进”兜底,担当以“进”提质、以“进”固“稳”,实现稳中有进、以进促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先立后破,而不能够未立先破”[15]。监督,防止“未立先破”“一刀切”式简单治理;担当,坚持先立后破,着力培育新动能、新产业、新机制,以增量优化带动存量调整,实现平稳转型、有序更替,二者统一于对改革发展规律的科学把握。从工作作风看,坚持求真务实、反对形式虚功。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高质量发展的作风保障。监督聚焦实绩,坚决纠治“材料政绩”“数字造假”“盆景工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让虚功伪绩无处遁形;担当立足实干,把精力投向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以解决问题、造福群众的实绩检验担当。从责任使命看,坚持标本兼治、统筹近远政绩。处理好标和本的关系,要求监督既纠治表面问题,更深挖制度根源,防止头痛医头、治标不治本;担当既破解眼前矛盾,更注重源头治理、深化改革,实现标本兼治。处理好近和远的关系,要求监督既考核当期显绩,更重视长远潜绩,以离任审计、终身追责倒逼党员干部摒弃短期行为;担当秉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境界,甘做铺垫性、基础性工作,跑好历史接力棒。监督与担当统一于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长远发展负责的责任使命,确保发展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

当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站在“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历史节点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从严管理监督的力度与组织关怀的温度结合起来,把纪律约束的刚性与实干担当的韧性统一起来,把科学考核的引导与精准问责的约束贯通起来,既守住底线,又激发活力,引导党员干部在正确政绩观指引下廉而有为、勤勉敬业。以此,锻造更为坚强的领导力量,凝聚更为广泛的奋斗力量,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实绩。

注释

[1]习近平:《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2023年1月9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5年,第484页。

[2][3][4][6][9][10][11][12][14]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6年,第12页、第12页、第28页、第18页、第56页、第76页、第92—93页、第80页、第70页。

[5]习近平:《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一以贯之》(2018年1月5日),《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年,第106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83页。

[8]《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筑牢理想信念根基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留下无悔的奋斗足迹》,新华网,2022年3月1日。

[13]石建国:《影响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因素》,《人民论坛》,2026年第5期,第20—25页。

[15]《“不能把手里吃饭的家伙先扔了”(两会现场观察·微镜头·习近平总书记两会“下团组”)》,《人民日报》,2022年3月6日,第1版。

责编:董惠敏/美编:石 玉

责任编辑:孟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