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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论坛网评 | 事事出于公心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系列评

网评

大贤秉高鉴,公烛无私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党员干部须始终以大公无私为标尺,以身垂范、廉洁奉公,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把“小我”融入“大我”,以“无私”书写担当。

在作风问题上,起决定作用的是党性,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在公与私之间如何取舍,照见的是共产党人信仰。坚持以公心铸魂,时常叩问“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持正守诚、心无旁骛,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自觉将个人价值融入党和人民事业。广大党员干部须始终立足于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校准工作方向,多存公心、力戒私心,多谋公利、不谋私利,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性决定了共产党人必须将造福人民当作最大幸福,把无私奉献当作毕生追求。回顾党的百余年奋斗历程,无数共产党人用实际行动诠释什么是党性,秉持大公无私的立身准则,坚守公心为民的价值追求,永葆克己奉公的清廉本色,为人民迎难而上、履职尽责,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典范。

党员干部要把正确政绩观根植于思想深处,信念如磐、方向不偏,一心将国家和人民利益、党的执政根基作为心中的“公”,以担当作为为荣、以消极无为为耻,公道履职、廉洁履职。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将人民至上镌刻在思想上、融入到血脉中,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在深学细照中践行,在行而不怠中落实,让每一项工作都瞄准群众切身需求,每一项举措都精准解决实际问题。

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把精力放在为民造福上,多办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的实事。从上门帮老人办理业务到社区调解邻里纠纷,从家门口的老年食堂到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通过精准施策、优化服务,把为民造福落到实处,用实打实的速度和温度,把服务做到群众心坎上,让服务更接地气、更贴民心、更有实效。

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党员干部要坚持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以党性立身做事、为民服务,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心中充盈敢干事、敢担当的热情和力量,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李非燃)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