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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把关守底线,规范国企选人用人

——三水区构建全链条监督机制

党建创新2

近年来,三水区委组织部聚焦区属国企选人用人突出问题,建立“备案把关、考核管控、检查震慑”全链条监督机制,以刚性约束压实监督责任,在尊重企业用人自主权基础上实现精准有效监督,为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严把用人标准关,筑牢选人入口防线

一是确立招聘用人标准,从源头杜绝“萝卜招聘”。针对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及工勤操作类等不同序列,由企业结合业务需求自主制定并报备招聘内控标准,实现区属国企向区委组织部和区国资局100%备案。招聘内控标准一经确认不得擅自修改,招聘入职条件必须在标准基础之上。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局对招聘过程严格监督,重点核查岗位条件合理性和招聘程序规范性,对条件指向性过强、人选范围过小或擅自设立“放宽条件”的行为及时查处,以刚性约束维护招聘公平底线。

二是落实任职回避制度,从根源上防止“近亲繁殖”。2023年在区属国资系统2500多名干部职工中全覆盖开展近亲属关系排查,严格落实任职回避制度,对近亲属关系相对复杂、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16名人员调整岗位,为区属国企改革打下基础。新招聘国企人员入职、新提拔国企领导干部任职前需报告近亲属在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任职情况,并按季度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国资局备案,实现国企选人入口常态化监督。

严抓实绩考核,激活干事动能

一是重塑激励体系,打破利益固化的“铁饭碗”。针对部分区属国企业绩考核指标宽松、与市场需求和实际用人要求不匹配等问题,由区委组织部联合国资部门设定绩效考核基本框架,确立考核分类基准,引入目标值考核机制,核定并设置年度目标,强化考核刚性。企业在此基础上可结合自身战略规划实施差异化指标配置,指标设定后即为年度“军令状”,严禁随意降低标准、变通兑现。2025年以来,区委组织部联合区国资局,通过同行业横向及企业历史业绩纵向比对,全程参与方案研讨并完成备案,完成《三水区区属企业负责人高质量发展业绩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建立“一企一策”差异化考核体系。

二是强化结果运用,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结合组织部门对国企班子、干部队伍的日常了解和综合分析研判,针对考核不胜任岗位的干部,按管理权限采取调离、降职、解聘等措施,破解“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问题。集团化改革以来,区属企业管理人员考核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比例超过10%,全区共对考核未达标的22名国企干部进行岗位或薪酬调整,其中涉及区属国企班子正副职各1人,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失位,增强队伍内生动力。

严守专项检查,织密长效监督网络

一是全面排查整治,以常态检查形成“强震慑”。将区属国企纳入区委巡察监督重要对象,建立年度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任期全覆盖机制。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国资部门组建检查组,聚焦备案制度落实、近亲属回避、巡察问题整改成效三大重点,逐企逐项开展“过筛式”核查,强化问题台账、限期整改、跟踪问效全流程管理,对出现选人用人违规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是注重典型引路,运用正反面典型案例。针对专项检查期间发现的关于国企招聘内控标准、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违规问题,将常见违规情形编入国企选人用人问题典型案例。把握国企改革过程中选人用人基本原则,定期调取国企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文件,重点督导制度重构和执行落实情况。目前,三水区已完成对4家区属国企集团(涵盖下属71家企业)首轮检查,排查整改选人用人问题44个,约谈企业负责人5人次,形成“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追责问效”的完整闭环,体现从严监督要求。

随着全链条监督机制落地,三水国企选人用人实现“三个转型”:监督模式从“事后监督”向“事中关注”转型,工作力量从“单打独斗”向“协同发力”转变,管理方式从“运动整治”向“制度约束”转轨,让国企选人用人更规范、更公正。(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于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