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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创新驱动 新质生产力“落地生金”

【摘要】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场景供给紧密相关,场景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具备功能性、稀缺性、可配置性、增值性等重要属性;并通过赋能融合性与制度嵌入性,成为连接技术创新与产业落地的关键环节。场景供给通过技术验证、需求牵引、产业融合与制度试验四重机制,协同推进新质生产力培育。当前,场景供给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样板化、空心化、排他化、碎片化和无序化等问题。加快优质场景持续供给,需强化高价值实战型场景供给,健全商业闭环与收益反馈机制,破除公共场景准入壁垒,构建“链主—链长”协同治理架构,同步构建与场景复杂度匹配的风险治理体系,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关键词】新质生产力 要素 场景 【中图分类号】F42 【文献标识码】A

“十五五”规划纲要指出:“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统筹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抢占科技发展制高点,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①新质生产力的显著特征是创新,一方面体现在以技术革命催生的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作为基础,另一方面表现为以新产业和新模式作为载体,其发展必然是技术创新和业态创新的有机统一。202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出,场景“是连接技术和产业、打通研发和市场的桥梁,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②这是我国首次出台“场景培育开放”的重磅政策,充分说明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场景,优质场景作为一种高端的生产要素和重要的创新资源,是连接技术突破与产业落地的关键“最后一公里”。

场景是一种新型生产要素

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生产要素是指用于生产商品与服务的基本资源,传统上主要包括土地、劳动和资本三类。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传统要素框架已难以解释当代生产力跃迁的内在机制。在此背景下,新质生产力的提出,不仅标志着生产力形态的质变,而且推动着生产要素内涵的重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质生产力“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③从要素视角来看,新质生产力可以理解为新质的劳动者,在新质的制度环境和场景中,运用新质的劳动资料,作用新质的劳动对象,生产出新质的劳动产品。④培育新质生产力,客观要求经济学从“物质要素观”转向“要素生态观”,即关注要素如何通过制度、技术与市场的协同,在真实场景中实现价值涌现。

生产要素的本质是能够直接或间接参与生产过程、具有稀缺性、可被配置并带来产出增长的资源,需同时具备功能性、稀缺性、可配置性、增值性四重属性。

功能性。如同劳动力通过操作参与制造,资本通过投入保障运转,场景同样实质性地介入生产过程,只是其作用发生在更前端的创新阶段。前沿技术需在真实环境中与用户行为监管规则持续互动,才能暴露出仿真测试无法覆盖的复杂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驱动算法迭代、交互设计优化和制度规则调整,使技术在反馈中不断逼近可用状态,既加速从实验室成果到市场化产品的转化,又直接提升创新效率与产业落地的可能性。可见,这种从技术原型到可用产品的建构能力,不仅直接参与新质生产力的形成,而且显著增强产出增长潜力,充分体现其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功能属性。

稀缺性。高质量场景需特定基础设施、政府授权与跨主体协调,且建设周期长、投入大、排他性强,难以大规模复制。这种有限供给与多主体争夺使用的特征,使场景具备典型的经济稀缺性。正因不可随意复制,优质场景成为创新竞争中的关键瓶颈资源,其稀缺程度甚至超过部分传统要素,符合生产要素的基本属性要求。

可配置性。与资本、劳动力等要素可通过市场或政策手段进行调配类似,场景也能通过制度安排实现有效配置。政府作为关键供给方,可通过开放公共数据接口、划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区等方式,主动设计并释放高质量场景;企业则通过申请、竞标等机制获取场景使用权,在限定条件和期限内开展技术验证与模式探索。这种供给与获取的机制使场景不再是随机偶发的环境条件,而成为可规划、可分配、可调度的要素资源。其配置效率直接影响创新主体的试错成本与产业化节奏,体现出与传统生产要素一致的可配置属性。

增值性。如同资本投入可扩大产能、高素质劳动力可提升效率,优质场景的引入能显著放大创新回报。例如,依托真实交通环境测试的自动驾驶企业,技术迭代速度更快,产品成熟周期大幅缩短。可见,场景可通过加速技术验证、降低试错成本、增强市场可信度,直接推动知识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并在这一过程中放大技术、数据与人力资本的价值。这种对产出水平和创新收益的实质性提升,使场景具备明确的增值属性,符合生产要素的核心特征。

除上述与传统要素共有的属性外,场景作为新型生产要素,还展现出两项独特的新质特征:

赋能融合性。场景不仅自身参与生产,而且能系统性激活并提升其他生产要素的质量与效能。在土地方面,场景将物理空间转化为智能交互环境,赋予土地以动态功能价值;在劳动力方面,场景聚合用户、开发者、监管者等多方主体,形成协同创新网络;在资本方面,高质量场景因降低技术不确定性,显著增强对风险投资与政府引导基金的吸引力;在技术方面,场景是多技术集成、测试与优化的平台;在数据方面,场景持续生成高价值的行为数据、环境数据与反馈数据,反哺算法迭代。这种对多种要素的激活与重组,使场景成为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的实践载体,展现出传统要素所不具备的整合能力。

制度嵌入性。场景并非中立的技术试验场,而是深度嵌入现行制度框架。一方面,制度供给直接决定场景的质量与可用性。例如,低空经济场景若缺乏相应的空域开放规则、适航认证标准和责任保险机制等制度保障,再先进的飞行器也难以在城市环境中实际运行。另一方面,场景实践能够催化制度创新。例如,北京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通过真实道路测试积累大量运行数据与治理经验,推动出台L4级自动驾驶事故责任认定办法,实现从技术探索到规则生成的跃迁。这种制度塑造场景、场景反哺制度的双向互动,使场景成为技术迭代与治理升级同步推进的枢纽,展现出传统要素所不具备的制度耦合功能。

场景供给如何推动新质生产力社会化应用

推动新质生产力从“实验室”走向“大市场”,关键要以高质量场景供给为牵引,让前沿技术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迭代成熟、在满足多样需求中释放潜能。

加速技术从实验室走向规模化应用的验证机制。场景通过真实环境测试技术可靠性、经济性与社会接受度。场景通过验证可靠性,为新质生产力的稳定长效发展提供保障。场景测试能够有效识别技术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潜在问题,确保其在大规模生产中的可靠性,为新质生产力的推进打下基础。场景通过验证经济性,促进新质生产力的高效转化。场景测试使得技术的成本效益在真实环境中得以体现,有助于评估技术在提升生产效率、降低成本等方面的实际效果,为新质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关键的经济依据。通过在场景中验证社会接受度,为新质生产力的广泛推广奠定社会基础。场景测试能够收集真实用户的反馈,评估技术在不同群体中的接受度、适应性和使用体验。通过场景反馈,技术能够及时优化,更好地契合市场需求,推动新质生产力的社会化应用。

形成以需求侧场景倒逼供给侧创新的牵引机制。场景通过发现“问题域”,引导企业以问题为导向,形成“场景—技术—产品—标准”闭环。在“技术—产品”维度,场景将技术置于真实用户、流程与约束之中,突破实验室理想化条件的局限,使技术潜力与市场需求之间的落差清晰显现。通过发现技术与产品之间的供需不匹配,场景倒逼创新供给,有效推动新质生产力加速发展。不同于实验室对技术性能的单一验证,在“技术—标准”维度,场景将前沿技术置于真实监管环境、安全要求之中,使技术实现能力与现行标准框架之间的断层充分暴露。通过发现技术突破与标准滞后的矛盾,场景倒逼标准体系完善,为新质生产力的规范发展提供合规路径。在“产品—标准”维度,区别于实验室对单一产品功能的封闭测试,场景使产品功能特性与标准合规要求之间的兼容性缺口充分暴露。通过发现产品能力与现行规范在认证门槛或接口协议上的脱节,场景倒逼产品优化与标准对齐,打通规模化集成与产业落地的关键堵点。

打破产业边界与催生新业态新模式的多链融合机制。场景依托具体的应用环境,识别跨产业的未被满足的需求,推动技术、资源与要素整合。当不同领域的技术在新场景中交汇,行业边界趋于模糊,原本独立运行的产业会逐步形成协同生态。在此过程中,场景驱动的多链融合,持续推动新质生产力在效率、创新与可持续性维度实现跃升。在真实生产场景中,资源错配问题被有效识别与呈现,驱动产业链与创新链协同优化,资金链据此精准投向高效生产线,人才链则强化现场管理。“四链”(即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在场景中动态耦合,显著缩短生产周期与冗余成本,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场景作为技术应用的实践载体,直接连接用户需求与研发环节,牵引创新链方向,产业链快速验证迭代,资金链为高风险探索提供容错空间,人才链培育复合型人才,“四链”由此形成高效转化闭环,激发原创性突破。场景还能够通过嵌入环保约束与资源循环要求,推动“四链”绿色转型,增强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性。

为高效治理提供试验田的制度试验机制。作为制度试验田,场景通过提供小范围的政策试点,为高效治理提供实践载体,有利于推动制度创新。首先,场景通过降本增效,增强政策的可执行性。与传统政策推行相比,试验田通过快速反馈机制和小范围实施,有效避免全面推广前的高昂成本和潜在风险,大幅提高调整效率,降低经济风险,为新制度的快速应用和创新提供保障。其次,场景通过优化制度边界,改善政策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在试验过程中,场景为政策实施提供伦理性检验平台,及时识别并解决可能的隐私保护等伦理风险。再次,试验场景为政府与市场的权责分配提供灵活调整的机会。通过在限定范围内实施新政策,政府可以动态调整监管策略,避免过度干预或监管缺失,使市场可以在较为宽松的环境中创新发展,为新政策的顺利推广创造条件。同时,场景通过区域差异化适配,提高政策的精准性。通过针对不同区域的定制化试点,政策可以因地制宜灵活调整,避免统一标准带来的负面影响,进一步提升新政策的适配效能。

当前场景供给亟待补齐的短板

场景样板化,高复杂度实战场缺乏。新质生产力的培育,需要大量能够承载真实世界复杂性、具备高价值的实践场景。但这类场景构建往往成本高、周期长,且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这使得一些地方政府或经营主体倾向于建设短平快、易出政绩的“样板间”式场景,如数字展厅、封闭区域的自动驾驶等,而对建立需要长期投入的高价值、高复杂度场景动力不足。这种动力缺失,集中体现为三类关键实战场景供给有限:关键复杂性场景有待丰富,如低空经济领域缺乏融合城市立体交通、物流配送等常态化空域运行场景;长链条整合场景尚需扩充,新质生产力培育往往涉及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深度重构,亟需构建打通研发、生产、流通、消费等全链条的综合性试验场景,目前这类跨域整合场景供给不足;压力测试场景相对稀缺,新技术的可靠性需在极限或强对抗环境下验证,此类具有压力测试价值的场景建设相对滞后。

场景空心化,缺乏真实市场闭环。新质生产力培育所需的市场化验证,要求场景具备真实的业务流程、高质量的数据流动和可持续的资金循环。然而,目前许多已开放场景,虽应用技术先进,但在实际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缺陷,难以孵化出可盈利可推广的商业模式。具体表现为:业务流虚拟化。场景内活动并非基于真实的市场需求驱动,也并未融入企业实际生产全流程,而是为技术演示人为设计的简化流程,技术方案无法验证其在真实环境下的适配性。数据流低质化。部分场景产生的数据,要么因业务虚假而价值有限,要么因数据标准不统一、隐私保护过度而割裂化和碎片化,难以形成可用于算法训练的有效数据流。资金流断裂化。政府前期投入场景建设后,后续运营维护等资金来源不明,用户方参与场景测试成本过高而收益不明显,风险资本因看不到清晰商业前景持观望态度,导致场景难以自我造血、持续运营。

场景排他化,准入壁垒不同程度存在。新质生产力培育需依托充分市场竞争来激发创新活力,这要求场景供给能够提供公平的市场准入、高效的数据流通和多样化的合作生态。目前场景资源高度集中在政府国企等公共部门,民营企业虽具备技术敏捷性和市场敏感度,但因缺乏资质、渠道或信任背书而难以获取高质量场景使用权。主要表现在:准入资质壁垒高,公共场景项目的招标或合作,往往设置过高的注册资本、过往业绩要求等门槛,将大量拥有创新技术但规模尚小的企业排除在外;数据开放程度低,涉密、敏感数据界定模糊,数据开放目录更新缓慢,数据安全保障技术不成熟,导致企业难以获得训练和验证算法所必需的高质量数据;合作模式单一僵化,公共部门与企业合作多采用传统项目采购模式,而非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长期伙伴关系,使得企业难以深度介入场景,创新活力难以释放。

场景碎片化,多个方面存在协同失序问题。新质生产力培育所需的跨领域跨主体协同创新生态,要求场景建设具备统一的目标导向、标准规范和生态整合能力。当前,各方在目标诉求、话语体系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异,这对形成高效协同、一体化的场景提出持续优化的要求。集中体现在:目标离散化。技术方追求技术指标领先,企业等用户方关注效率提升,监管方则强调政策合规。三方目标相互错位,出现技术方案脱离实际需求等问题,导致场景难以深入推进。标准碎片化。不同地区、行业甚至不同项目间,场景建设的技术标准、数据标准和安全标准往往不统一。企业为适应不同场景需重复开发,既大幅增加创新成本,又阻碍技术方案规模化复制,进一步加剧场景碎片化问题。生态割裂化。场景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受行政区划、行业壁垒等因素影响,跨区域跨行业的场景联动仍面临一些挑战,需进一步探索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场景生态网络构建路径。

场景治理体系相对滞后,存在场景无序化风险。新质生产力培育所需的可信安全的发展环境,要求场景建设建立数据安全、算法公平的治理体系,以实现生产力发展与社会责任的同步推进。当前,场景治理体系一定程度上滞后于技术部署速度,存在“先上车、后补票”,甚至“只上车、不补票”的现象,给未来发展埋下安全隐患。具体包括: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机制有待健全,场景运行过程中采集流转着海量个人和企业数据,而数据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界定模糊,匿名化等安全技术保障不足,数据泄露和滥用事件时有发生,损害公众信任;算法透明与公平性审查机制有待完善,在信贷评估、招聘筛选等场景中应用的算法,可能隐含设计偏见,加剧社会不公,需进一步完善算法审计与纠偏机制;系统韧性风险被低估,高度依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场景,其系统复杂性较高,在应对网络攻击、供应链中断等风险时面临挑战。目前,对这类系统性风险的评估、预警和应急演练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

加快优质场景持续供给的制度创新

加快优质场景持续供给,既是应对人工智能引领科技革命的时代应答,又是把握发展主动权、从追赶型创新迈向引领型创新的战略抉择。⑤

强化高价值实战型场景供给。拓展场景服务政府采购范围。鼓励地方政府在新兴场景中开展采购示范,为企业提供明确的市场需求信号。健全场景应用激励机制。对在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场景中首次部署的新技术产品,参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给予保费补贴,并建立尽职免责容错机制,消除基层“不敢用”顾虑。构建场景风险共担体系。由政府牵头开发场景应用综合保险,通过财政补贴保费、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降低企业在高价值场景中试错的成本与不确定性,推动优质场景从可看走向可用、从样板走向常态。

健全场景价值实现的激励与协作机制,推动形成商业闭环。建立基于真实业务贡献的收益反馈机制。针对企业因开放生产流程、客户交互等真实活动而产生的价值溢出,却难以获得相应回报的问题,可以设计制度化的收益分享安排,允许其通过数据服务、解决方案授权等方式获取持续性收益,使其创造的社会价值在私人回报上有所体现,从而激发嵌入真实经济活动的内生动力。推行成效挂钩的财政支持方式。依据可量化的商业成效指标分期兑现资金支持,既降低创新主体初期试错成本,又确保公共资金精准激励真实价值创造,避免资源空转于演示性项目。支持构建长期稳定的场景协作组织。通过签订多方参与的长期合作协议,使业务流、数据流与资金流在稳定预期下自然耦合,推动场景从一次性展示平台转变为可持续价值共创载体。

破除公共场景准入壁垒,推动高价值场景资源向高效率创新主体开放。降低民营企业参与公共场景的制度性门槛。针对企业因规模小、业绩少被排除在招标之外的问题,可以将技术方案的先进性、场景适配的潜力等作为重要评审指标,使资源配置向创新效率倾斜。加快公共数据分级分类开放进程。由省级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动态更新的场景数据开放目录,明确非敏感业务数据的开放边界与使用规范,同步推广隐私计算等安全技术应用,支持企业在“可用不可见”前提下获取真实环境中的高质量训练与验证数据,缓解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创新抑制。创新政企合作模式,从短期项目采购转向长期价值共创。鼓励公共部门与企业签订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场景共建协议,在保障公共利益前提下分享场景衍生的数据服务、流程优化或效率提升收益,形成稳定合作预期,激发民营企业将技术敏捷性转化为真实生产力的内生动力。

构建以“链主—链长”为核心的场景协同治理机制,破解多主体目标错位与生态割裂问题。强化链主企业的需求牵引与集成能力。在重点新质生产力赛道,遴选具备市场影响力和集成能力的龙头企业作为“链主”,由其牵头将分散的技术指标导向统一的商业价值目标,有效弥合多主体间的目标鸿沟。推行“链长统筹、标准先行”的区域协同模式。由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重点产业场景“链长”,统筹交通、工信等相关部门,制定覆盖技术接口、安全评估的统一场景建设标准,并推动在都市圈或产业集群内互认互通,降低企业跨区域适配成本,遏制标准碎片化蔓延。打造跨域联动的场景生态网络。依托国家级新区、跨行业联盟,在“链长”协调下开展联合规划、联合测试与联合推广,推动场景从单点示范向网络化布局演进,使优质场景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实现高效配置与协同复用,为新产业新业态提供系统性支撑环境。

加快构建与场景复杂度相匹配的风险治理体系,推动安全能力与创新进程同步演进。健全数据权益与责任界定机制。针对场景中海量数据流转引发的隐私泄露风险,可以通过制度明确数据在各环节的主体权责,探索建立以使用权分离、收益权共享为核心的场景数据权益框架,在保障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允许参与方依据贡献获得相应数据价值回报,既强化安全责任约束,又激发合规数据流通意愿。建立算法备案与公平性审查制度。对高影响领域的算法系统,实行强制备案管理,并由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定期审计,重点检测是否存在歧视性规则或训练偏差,对存在系统性偏见的算法责令限期纠偏,确保技术应用符合社会公平原则。强化场景系统的韧性评估与应急响应能力。要求高复杂度场景运营方定期开展压力测试与攻防演练,并制定分级应急预案;同时推动建立跨部门风险监测平台,实现对重大场景系统性风险的早期识别与协同处置,防止局部故障演变为全局性危机。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平台型‘链主’为主导的产业链关联机制与治理研究”(项目编号:24BJY022)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人民日报》,2026年3月14日。

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中国政府网,2025年11月7日。

③《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5年,第191页。

④王宇:《以新促质: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的有效培育》,《人民论坛》,2024年第2期。

⑤尹西明:《加速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国家治理》,2026年第3期。

责编/靳佳 美编/陈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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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