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须用好政绩观这把“标尺”,从思想解放、标尺量化、机制闭环到生态涵养四个维度精准发力,让“能上能下”真正成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催化剂”。
以正确政绩观为“舵”,拧紧思想认识总开关。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必须首先在教育引导上下功夫,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贯穿于干部教育培养的全过程,以正确的政绩观引领思想、凝聚共识。“上”是组织基于事业需要和干部德才表现的信任与托付,意味着更大的责任与担当;“下”是组织根据事业发展和干部履职实绩作出的必要调整,是优化队伍、激发活力的制度安排。充分发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主阵地作用,常态化开展政绩观专题教育与“大讨论”,引导广大干部认识到“有为才有位、有位更须有为,无为会失位、调整亦是尽责”的道理,帮助干部正确看待个人进退与事业发展的关系,自觉破除“保险箱”“终点站”等认识误区,真正理解“能下”是鞭策、是警醒,更是对干部本人和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保护性举措,从而在思想上形成“上下皆常态、有为方有位”的广泛共识,营造健康积极的“能下”氛围。
以精准考核为“尺”,界定明确界限量出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必须依靠清晰、公正、可操作的考核标准,确保每一次调整都有据可依、令人信服。为此,必须将正确的政绩观具体化为考核的“精准标尺”,让“下”的依据实现可量化、可感知、可执行。建立健全以实绩为重心、体现分类差异的考核评价体系,坚决纠正“一把尺子量到底”的粗放做法,在指标设置上既看显绩、更重潜绩,既看发展成果、更看成本与代价,重点要将是否真正践行新发展理念、是否得到群众公认、是否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作为主要评价维度,全面客观地衡量干部的实际贡献与长远效益。通过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和负面清单,对于那些热衷于短期“造势”、忽视长期“造福”,甚至搞“形象工程”“数据造假”等行为明确划定红线,实行一票否决,从而为准确识别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提供坚实、透明的制度依据。
以闭环管理为“轨”,确保规范有序管到位。为保障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必须构建起“事前预警、事中规范、事后关怀”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为“能下”铺设制度化的“轨道”。干部“下”前,应“精准画像”,综合运用年度考核、日常调研、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成果,建立干部“负面信息库”和“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清单”,对干部实绩进行动态、多维、立体“扫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防止小问题演变成“不得不下”的大问题。干部“下”中,确保“程序正义”,动议、考察、研判、讨论决定、谈话等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循《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等党内法规,做到集体研究、充分酝酿、公开透明。干部“下”后,需“跟踪问效”,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组织部门的直接责任,建立“一人一策”的后续管理台账,定期进行“回头看”,杜绝“一调了之”。
以组织关怀为“桥”,注重回访教育激活力。让干部“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如果对“下”的干部放任不管、贴上“标签”,不仅是对干部资源的浪费,更会加剧队伍的消极情绪,背离“能上能下”制度设计的初衷。必须树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理念,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在干部“下”之后,架起一座“组织关怀桥”,帮助其“重整行装再出发”,实现“能下”与“能上”的良性循环。精准把脉、对症下药,建立组织部门常态化回访教育机制,针对“下”的干部具体情况,像“老中医”一样精准诊断“病因”,加强思想疏导和作风锤炼,激发其内生动力。搭建平台、畅通出路,对影响期满、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经组织考察符合重新任职条件的,大胆、及时、合理地重新任用。营造氛围、正向激励,讲清楚“上”是激励,“下”同样是鞭策和保护,让“能上能下”制度真正成为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助推器”。(刘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