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党员干部身处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第一线,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各项方针政策落地见效的执行者。广大党员干部须校准政绩坐标,既做实“显绩”,也做深“潜绩”,以实干实绩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行稳致远。
做实“显绩”,以看得见的变化回应群众期盼。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从路平、水通、厕净、灯亮、垃圾清等最直观、最迫切的环节入手,把一件件“家门口”的实事办好。在道路硬化方面,须打通“断头路”、修缮“破损路”,让村民出行不再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在亮化工程方面,应合理布局路灯,让夜间出行更安全、更暖心;在垃圾治理方面,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体系,让乡村环境从“脏乱差”走向“洁净美”。同时,注重建设过程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推动项目安排由“上级定”向“大家议”转变。通过村民议事会、屋场恳谈会等形式,让群众自己决定先干什么、后干什么、怎么干,把好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做深“潜绩”,在夯基固本中厚植发展后劲。注重在打基础、建机制、强能力上持续用力,厚植乡村全面振兴的发展根基。一方面,完善议事协商、网格治理、长效管护等机制,推动治理有章可循、运行规范有序,让乡村既充满活力又井然有序;另一方面,精心培育人才“苗”,通过结对帮带、实践锻炼、经验沉淀,提升干部队伍专业能力和接续发展水平。更重要的是须把“潜绩”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续深耕农田水利设施维护、乡风文明培育、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领域,让制度机制成为乡村治理的“硬支撑”,让人才梯队成为乡村发展的“源头水”。
统筹“显绩”与“潜绩”,以系统思维书写为民答卷。“显绩”与“潜绩”本质上都是为民造福的具体实践。农村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既需向上攀登的勇气,也应有向下扎根的定力,努力做到系统谋划与协同落实相统一。例如,在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时,不仅抓好道路修缮、设施完善等“看得见”的建设任务,还应同步明确后续管护主体、运行经费来源和群众参与方式,实现“建成即管、长期可持续”;在发展乡村产业时,不仅盯着项目落地和短期收益,还应提前考虑技术培训、组织带动和风险分担机制,防止“项目一撤、增收回落”。善于把当下之需与长远之计贯通起来,在“谋一件、干一件、成一件”的基础上,推动从“做成一件事”向“持续办好事”转变,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持久内生动力。
新征程上,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当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标尺,既让群众看到眼前的变化、得到实惠,更在持续用力中夯实发展基础、提升治理效能,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为乡村全面振兴积蓄不竭动能。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姜家山乡人民政府 陈文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