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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

摘 要: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正确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将为民所用的价值准则,落实为为民造福的具体行动,确保在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上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确保权力的人民性充分彰显。新征程上,必须坚持以坚强党性筑牢根基、以群众路线校准立场、以科学决策提升效能、以实干精神强化担当,将正确政绩观转化为治理实效,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行稳致远。

关键词:正确政绩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真抓实干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政绩,即为政的成绩、功绩、实绩。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对政绩的根本认知与价值取向,映照着权力观,关联着事业观,彰显着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202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1]这一重大论断,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属性的深刻洞察,亦是对历史经验的精辟总结。立足新的历史方位,深刻领会这一论断的理论内涵与实践指向,对于匡正发展导向、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准确把握“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的深刻内涵

从政治逻辑来看,政绩观关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从发展逻辑来看,政绩观直接影响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实践路径,关系到能否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为民造福的价值归旨;从价值逻辑来看,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干事创业中的集中投射。

正确政绩观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在治国理政实践中的时代延伸。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这揭示了权力的来源、本质和价值旨归。正确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将为民所用的价值准则,落实为为民造福的具体行动,确保在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上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确保权力的人民性充分彰显。

权为民所赋,正确政绩观植根于一切权力源于人民、属于人民的根本立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揭示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权力本质上是人民的权力。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2]权力的行使者必须向权力的赋予者负责。政绩创造绝非个人能力的标榜或晋升的筹码,而是受人民之托、行人民之权的履职实践。

权为民所用,正确政绩观内含于权力造福人民的目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3]政绩观与权力观内在统一,权力源于人民、为人民而存在,其行使成效必然通过政绩来呈现;政绩为人民而创造,其价值尺度在于人民是否真正受益。当为民所用成为权力运行的根本准则,为民造福便自然落实为创造政绩的价值归宿。

权为民所系,正确政绩观有赖于权力受人民监督的运行规范。权责对等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重要要求,内蕴着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逻辑规定。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必须“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4]完善受人民监督的权力运行机制,将政绩创造的全过程置于人民的评判和监督之下,是对权力运行的约束,也是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有力保障。

为民办事、为民造福是正确政绩观的价值旨归。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决定了创造政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持人民是创造历史根本动力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5]人民是历史的剧中人,亦是历史的剧作者,真正的政绩绝非凌空蹈虚的自我书写,必须镌刻在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进程之中。党员干部唯有融入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集体奋斗,在服务人民的生动实践中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才能确保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始终契合历史进步的客观规律。

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根本价值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6]其深层意涵在于,政绩必须回归人的发展维度,落实到对人的全面发展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深度观照。这要求党员干部将对远大理想的追求转化为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实际行动,把创造政绩落实为厚植民生福祉,实现政治担当与时代使命的统一。

民生福祉的增进成效,是衡量政绩成色的实际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7]政绩评价从抽象的增长指标回归到具体的人民需求和实际的人民福祉,要求政绩创造既要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人民的获得感夯实政绩的现实基础;又要统筹观照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以发展的可持续性确保政绩的历史厚度。

政绩观是衡量共产党员党性修养的政治标尺。政绩观问题关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8]正确政绩观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纯洁性在执政实践中的集中彰显,是党性原则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过程中的具象表达。在行使权力、创造政绩的过程中,如何认识和处理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考验的是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和党性修养。只有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遵循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才能在为政实践中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本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9]面对个人抱负和党的使命任务之间的权衡,能否在价值排序上将整体利益置于个人得失之上,在时间维度上以深厚历史耐心追求利在长远的潜绩,直接折射出理想信念的纯度。唯有以坚强党性统摄公私之辩,以无我之境担当有我之责,方能使党的事业在接续奋斗中行稳致远。

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构成正确政绩观的认识论基础与实践准则。政绩的创造不应是党员、干部主观意志的盲目扩张,而应是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落实,是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也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志。”[10]唯有遵循主客观相统一的科学逻辑,恪守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的正确态度,力戒主观主义的虚浮、摒弃功利主义的短视,方能创造出经得起检验的真实业绩。

深刻认识“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的时代价值

“十五五”开局之年,党中央部署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针对性举措,充分彰显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历史主动。

为高质量发展扫清观念障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错误政绩观则是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必然“留下包袱和隐患”。[11]纠治政绩观偏差,既有利于在价值取向上正本清源,确保政绩与党和国家发展全局、人民利益紧密结合;又有利于在发展逻辑上校准纠偏,破除片面追求规模与速度的粗放路径,转向追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高质量发展轨道。

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发展理念与政绩导向内在统一。正确政绩观以为民造福为价值旨归,必然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行动指引,在谋发展、作决策时自觉摒弃竭泽而渔的短期行为,转向追求创新驱动、协调平衡、绿色低碳、开放共赢、共享包容的发展实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各行业各方面的劳动者、企业家、创新人才、各级干部创造发挥作用的舞台和环境,从而全面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官僚主义“根源是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力观扭曲”。政绩观扭曲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思想源头,纠治政绩观错位,就是从思想源头正本清源,直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作风痼疾。政绩观错位常与利益输送交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以制度规范、监督问责严格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从根本上斩断利益链条,确保党员干部创造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纠治政绩观错位,就是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巨大政治勇气,坚决纠正一切偏离党中央战略部署、违背人民根本利益的错误倾向,深度切入管党治党的内在肌理,契合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全党执政能力、治理体系、政治生态的一次系统性检视,从政绩观切入,抓住党性这一作风建设的根本问题,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战略耐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要有大干快上的冲动,也就是不能不按规律办事,急功近利、急于出成绩。要把这种浮躁心理、急躁心态都压下来,扎扎实实、踏踏实实地搞现代化建设。”[12]中国式现代化绝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代接着一代干。树立正确政绩观要求领导干部摆脱短期利益的诱惑,着眼于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既做显功,也做潜功。

政绩观偏差,本质上是利益取舍的错位,往往只顾局部不顾全局、只重眼前不计长远,甚至为了追求显性政绩而掩盖风险、绕过监管,给党和人民事业埋下重大隐患。正确政绩观要求领导干部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提出的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在发展中强化风险意识,科学决策、稳健推进,确保高质量发展在安全轨道上运行。

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13]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必须深刻把握政绩观问题作为根本性问题的重要地位,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埋头苦干、攻坚克难,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坚持立党为公,以坚强党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广大党员干部要筑牢信仰之基,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必须把理想信念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上,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必须把正确政绩观体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上,“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时常对标对表,及时校正偏差,确保干事创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纪律修养是党性修养的底线要求,必须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坚决防范权力观异化导致的政绩冲动和腐败行为。

坚持为民造福,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为民造福是中国共产党最大政绩。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遵循,将人民立场贯穿政绩创造全过程。党员干部要倾听人民真实呼声,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我们的重大工作和重大决策必须识民情、接地气”,要多从群众视角看问题、想问题,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准确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精准服务群众。把握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既立足眼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又着眼长远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体制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积极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让群众敢说话、愿说话、说真话,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不满意的问题,真正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坚持科学决策,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广大党员干部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功,夯实科学决策根基,要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尤其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查研究,确保思路举措符合实际情况。要以社会经济发展规律为遵循,坚持从实际出发,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紧密结合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真正让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以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要,健全决策机制。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必须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把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统一起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权衡、综合评判,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中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真抓实干,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党性修养要外化为行动担当,价值立场要落实为实践成效。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担当彰显本色,在攻坚克难中体现党性。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知重负重、苦干实干、攻坚克难,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挺身而出、面对失误勇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坚决斗争,成为带领人民群众战风险、渡难关的主心骨。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既要大胆开展工作、锐意进取,又要保持大局稳定和工作连续性。发扬钉钉子精神,真正做到一张好的蓝图一干到底,脚踏实地把既定的科学目标、好的工作蓝图变为现实。“高质量落实,靠的是千千万万勇于担当、本领高强的好干部。”[14]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本文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研究员】

注释略

责编:李 懿/美编:石 玉

责任编辑: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