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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产业兴”带动“农民富”

【摘要】用“产业兴”带动“农民富”,把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农村、留给农民,需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强县域产业平台、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创新利益联结机制,以及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中,促进农民稳定增收,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关键词】农民增收  产业发展渠道  联农带农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小龙虾发展起来,搞成了大产业。”习近平总书记笑着说。这一幕出现在2026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在同来自苏北淮安的史志军代表交流时,话题聚焦到了当地的特色产业“盱眙小龙虾”。在江苏盱眙,小龙虾产业带动当地六分之一人口的就业,有5万人从事养殖,1万人从事深加工,4万人从事服务业。盱眙的农村居民32.5%的收入来自小龙虾。“盱眙小龙虾”,是近年来我国因地制宜做好“土特产”文章的一个缩影。①

202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指出:“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渠道和方式,完善公平分享产业发展收益机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②这不仅直接回应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的现实需求,而且是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激活乡村内生动力的重要抓手。从历年中央一号文件持续聚焦农民增收,到《“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出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再到“数商兴农”工程、“一县一业”强县富民工程的推进,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是推动产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农民,实现乡村经济与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以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是一项系统性工程

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渠道与方式,不仅是经济命题,而且是关乎社会公平、乡村治理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系统性工程。“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这对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渠道和方式提出更高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正确认识并强化农民在产业链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农民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共建共享,农民需成为乡村产业发展的关键行动者,而非被动接受者。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强化其参与决策、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的能力,是激发产业活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深化产业与乡土社会网络的融合共生。产业发展需立足本地资源禀赋与社会结构,通过要素激活、集群培育等方式,构建“休戚与共”的产业生态③,将政府、企业和小农户等主体紧密联结为利益共同体。这既需依托全产业链拓展、价值提升做大产业“蛋糕”,又需借助收益共享、股权合作等机制分好“蛋糕”,从而提高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与财产性收入。

主动把握数字创新与业态融合的时代机遇。利用数字技术推动农业生产标准化、智能化和精准化,助力农民突破资源与能力约束,适应现代化生产方式。通过“农业+”模式创新,培育电商、康养、文旅等新业态,催生电商达人、民宿管家等乡村新职业,拓宽本土化非农就业创业渠道,为农民增收开辟多样路径。

各地涌现出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现实案例

近年来,各地围绕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渠道和方式,通过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就业平台搭建、数字技术赋能以及全产业链托管服务推行等方式,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发展格局,并涌现出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现实案例。

强化利益联结,共享增值收益。一方面,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持续深化,农民将集体资产股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闲置宅基地使用权等资源资产量化入股到优势产业项目,获得稳定分红,实现资源活化与增收。例如,江西省龙南市桃江乡产业示范园,创新推行“公司+村集体+农户”利益联结模式,通过村集体控股、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确保农民成为产业发展的股东,将经济收益留在乡村,带动土地流转收益15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800余个,实现发展成果共享。另一方面,构建企业和小农户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促成产销对接,让农民安心且省心。例如,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由区农投公司联合云南芸岭鲜生公司打造的现代化农业园区,创新订单农业实践,通过与“盒马”“盐中甜”等企业签订长期订单,建成3000余亩有机蔬菜种植基地,形成“企业下单—基地种菜—园区加工—冷链配送”的闭环链条。

搭建就业平台,拓展增收渠道。县域产业承接与“帮扶车间”升级成效显著,有效吸纳留守劳动力就近稳定就业。例如,浙江省嘉善县鸦鹊村利用纽扣工艺和产业优势,2024年10月建立“6070连心扣”共富工坊,工坊采用市场派单、村口接单模式,创新“订单共享、工时互认”机制,吸纳本村及邻村妇女、老年群体灵活就业,自共富工坊成立到2025年7月底,已为60余人提供岗位机会,实现人均每月增收千余元。同时,盘活闲置资源打造创业载体。例如,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建成创业园21个、创业街22条,吸引产业集群发展,成功实现群众就业、集体增收、企业发展。

数字技术赋能,助推农产品出村进城。信息网络、数字技术等助力农村电商等业态蓬勃发展,降低农村创业门槛④,通过对接新媒体资源做强做好“土特产”文章,拓宽销售市场,有效助力农民增收⑤。例如,江苏省射阳县黄沙港镇,由县、镇人大代表牵头,建立电商孵化基地“渔港创客中心”,定期开展电商实操培训,引进和新成立的电商公司达20多家,年直播销售海产品超10亿元,有效推动特色农副产品走向“云端”,成功将数字流量转化为经济增量。

推行全产业链托管服务,实现降本提质增效。托管服务创新活跃,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和农村集体增加收益。例如,浙江省建德市航头镇围绕油菜产业,构建全产业链托管服务模式。通过种植端提供“耕种烘收”全程托管服务,帮助小农户降低约20%的成本;销售端建立“保底收购+品牌销售”体系,亩均增收200元,让小农户在不流转土地的前提下享受专业化服务,并共享品牌增值收益。

农民深度参与产业发展的格局尚未形成

尽管各地在引导农民融入产业、实现增收方面已初见成效,但农民深度参与产业发展的格局尚未形成,仍面临一定现实挑战。

资源要素面临一定流通障碍。土地、宅基地、资金等要素,尚未充分转化为农民参与产业发展的有效资本。农村产权交易机制和市场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闲置资源难以通过市场化途径实现盘活,影响资源价值的有效实现。同时,由于农村宅基地流转信息不对称、流程不够规范,导致有的宅基地长期处于低效利用或闲置状态。此外,部分土地细碎程度较高,交通路网可达性较差,削弱生产要素流动效率,限制产业规模化发展。

县域产业承载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县域产业结构单一,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存在规模小、布局散、层次低、链条短等问题。产业同质化现象明显,缺乏发展特色和核心竞争力,导致本地就业岗位增长缓慢和创业机会有限。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滞后阻碍产业升级和人才流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县域产业的承载能力和联动效应。

存在数字赋能应用壁垒。有的农民数字素养总体上还有待提升,数字教育培训体系尚未形成,有的农民难以熟练掌握电商平台、智能农业设备等数字工具。高技能复合型人才存在缺口,农村劳动力难以匹配技术密集型产业、高质量服务业的人才需求。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不足,产业数字化转型动能有待增强,小农户难以借助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实现智能生产和精准营销,市场对接成本较高、难度较大。

主体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小农户收入增长空间的拓展受到一定制约,难以充分共享产业链增值红利。具体而言,小农户自身的生产经营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加之信息不对称和专业化程度不够高等因素,导致其市场议价能力较弱。当前,有的农业合作组织与小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较为松散,使小农户在收益分配中难以形成持续稳定的增收预期。同时,风险共担机制尚不健全,小农户面对自然风险和市场波动时易遭受损失,影响其长期投入产业的信心。

金融财税支持精准性有待增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信贷服务门槛较高,信贷产品与产业发展周期不匹配,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有待加强,难以满足产业发展多样化金融需求。农业保险制度难以为经营主体提供充分的风险保障,影响农民参与产业经营意愿。同时,少数地区农业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边界模糊、执行有待强化等问题,影响财政资金的精准投放。

推动产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

破解上述难题,需通过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强县域产业平台、加快数字乡村建设,以及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等,持续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渠道与方式。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让乡村沉睡资源变为活化资本。现阶段,我国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资源处于闲置或低效利用状态,未能有效转化为带动农民增收的产业资本。这既限制农村内在发展活力的释放,又制约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提升。因此,需在巩固“三权分置”制度成果的基础上,审慎稳妥地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其一,稳步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夯实农村产业发展的产权基石。通过明晰宅基地的产权归属,不仅为发展民宿、农家乐等产业提供稳定的产权预期,而且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大大增强群众的获得感。⑥其次,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有偿退出与有序流转机制,打通闲置资源资产化的通道。通过建立包括有偿退出、置换,以及有序入市等综合性流转模式,不仅能直接增加退出宅基地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而且能为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腾挪出宝贵的土地空间,实现存量资源活化利用与乡村产业空间拓展的双重目标。再次,健全完善县乡两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一些地区的县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面临信息透明度低、交易流程不规范、服务功能单一、融资配套不足等问题,导致交易成本较高、农民议价能力较弱。为此,需构建一套规范、公平、透明的交易、融资及评估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上公布相关信息,通过内外资源整合实现资源的双向流动与有效配置,并使农民享有的资源权利能够平等、公开地运用于产业发展,为农民深度参与产业融合、共享发展成果奠定坚实的制度与市场基础。

建强县域产业平台,为农民增收拓展广阔舞台。县域是连接城乡、承接产业的重要空间单元,具有市场庞大、层次丰富、场景多样等特征。首先,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县域产业服务集成化平台。需围绕县域富民产业发展需求,建设集成政策咨询、融资对接、企业服务功能的县域产业服务中心,推动各类改革红利向县域富民产业倾斜;创新运营机制,探索“领导小组—管委会—平台公司”等市场化、专业化管理模式,切实提升平台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其次,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构建差异化特色发展格局。坚决杜绝“村村点火”的散烧乱耕乱象,从增量上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推动产业要素向县城和重点镇集聚。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打造特色主导产业集群,形成“一县一业”“一镇一特”的差异化发展格局。实践表明,产业集群可以大幅降低基础设施建设成本,知识溢出效应更有利于提升整体产业竞争力。具体而言,需集中资源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产品加工园等产业平台,通过组织农民入园就业、返租倒包、配套服务、合作创业等方式,让更多农民融入到县域产业链中。再次,着力完善县域商业网络设施业态布局,促进网络平台与乡村联动发展。相关部门需在技术创新、人才引进、品牌培育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提升农民的市场应变能力和产业升级适应能力;促进平台与周边乡村联动发展,推进平台成为带动产业循环的“生力军”,避免造成产业“孤岛”。⑦

加快数字乡村建设,为农产品打通云端销路。数字经济打破时空限制,重构农业生态,开创“数商兴农”新局面。为有效促进数字乡村与农业强国建设,着力提升农民数字素养,夯实人才基础,需重点聚焦以下几个方面。全面提升农民的数字技术应用能力。培育一批“新农人”“网农”直播带货达人,以及乡村数字营销人才。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电商服务平台。加强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直播基地、智慧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资源推进农业产业互联网实现集聚经营。需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推进农业生产过程标准化、管理过程智能化、销售策略精准化,在田间地头安装智能传感器,实时掌握土壤墒情,依托大数据分析研判市场信息、及时掌握市场行情,帮助小农户直接对接大市场,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升应对市场波动能力。同时,支持小农户、合作社及企业探索平台销售、自主经营,以及“平台+自营”等多种模式,积极发展社区体验店、智能菜柜等互联网新兴业态。

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编织农企共赢的“金纽带”。是否能够实现农民参与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取决于利益联结机制是否紧密公平、联农带农机制能否实现多样共享与风险共担。当前,一些“公司+农户”模式仍停留在订单式收购层面,农民很难享受到加工和销售环节的利益增值。为此,需从模式创新、能力提升和法治保障三方面协同发力,构建更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其一,创新合作模式,拓宽小农户增收渠道。需在充分挖掘优势资源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融合模式,积极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劳务收入”“订单收购+二次返利+风险基金”等复合式合作模式,把原来松散的、简单的买卖、雇佣关系,联结转变为多样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助力小农户稳定增收。其二,提升合作社发展能力。针对部分地区合作社发展滞后、经营能力不足等问题,需加大财税与金融扶持政策力度,引导其规范运营、提升自身实力,使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实现共赢。其三,完善法治化保障机制。需推进合同管理的规则化、法治化,制定标准合同文本,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维护农民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健全畅通高效、公平合理的纠纷调解机制,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同时,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通过稳定的制度安排增强合作关系的可预期性,让农民安心合作、敢于长期投入。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为农民参与产业发展注入资金活水。首先,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健全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将联农带农实效作为财政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考核依据,对联农带农效果显著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适当给予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支持。可设立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产业项目建设和龙头企业培育,对“只挂牌、不带农”的项目可启动退出机制,确保资金精准投入、高效使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其次,因地制宜优化财政金融支农政策。我国地域广阔,不同区域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业农村的自然条件及既有基础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这导致同一政策在各地的实施效果往往不尽相同。因此,支农政策的制定,需充分考虑区域间的资源禀赋差异与实际需求,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再次,加强对重点产业和关键地区的资金支持力度,增强金融服务的渗透力和覆盖面。着力支持农村重点产业发展,通过搭建融资服务平台,创新产业链金融产品,有效打通金融机构与小农户、小微企业之间的信贷合作壁垒,提升资金配置效率。针对欠发达重点帮扶地区,需制定专门的财政金融扶持计划,尤其是在技术设施、乡村教育医疗、生态环境建设等投入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领域给予政策倾斜。同时,可采取创设专项财政支持计划、设立涉农贷款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最低比例,以及建立专项融资项目库等措施,补齐发展短板。

【注:本文系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强产业促就业’双轮驱动民生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编号:2023SJZDI016)研究成果】

【注释】

①《总书记的两会关切丨两会“下团组”,习近平提到了小龙虾》,中国新闻网,2026年3月7日。

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人民日报》,2026年2月4日。

③庄天慧、邱峰、杨浩:《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用机理、现实困境与策略选择》,《改革》,2024年第3期,第127-141页。

④刘璐琳:《以新产业新业态引领乡村产业提质增效》,《红旗文稿》,2025年第2期,第29-32页。

⑤温涛、陈一明:《以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光明日报》,2025年6月20日。

⑥常钦:《一本产权证带来农村大变革》,《人民日报》,2025年6月30日。

⑦郭红东:《因地制宜推动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国家治理》,2025年第4期,第29-34页。

责编/谢帅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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