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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赋能 校准政绩观坐标系

基层治理(2)(1)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履职尽责中的具体体现,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初心使命;亦如一把尺子,衡量担当作为。组织部门作为高质量发展的促进者和参与者,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上肩负着不可替代的政治责任和组织使命,必须从源头培养、考核导向、制度保障等各环节协同发力,构建系统完备的工作闭环,“精准导航”帮助党员干部校准正确政绩观的坐标系,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加强源头培养,筑牢政绩观的思想根基。政绩观的塑造具有鲜明的“窗口期”和“可塑性”,从干部成长的起步阶段就植入正确的价值基因,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一方面从源头抓起,在年轻干部“选育管用”链条的起始端,就要注重考察其价值取向和宗旨意识,将树立正确政绩观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通过理论武装、党性分析、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帮助干部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根本问题。另一方面与时俱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体班次中,必须将新发展理念、人民立场、实干精神作为主要教学内容,设计专门单元深入剖析政绩观偏差的根源与危害。

强化考核引领,校准政绩观的评价标尺。 “指挥棒”挥向哪里,干部的心思和精力就会投向哪里。政绩不是表格上的数字,不是墙上的展板,而是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需打破“唯量化、唯显绩”倾向,建立科学全面的政绩考核体系。健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将长远发展成效、民生改善程度等纳入考核指标,让党员干部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推行差异化考核,根据不同区域功能定位、不同部门职责属性、不同岗位特点,分类设置考核重点,考核“公平公正”则让干部“心服口服”。改进考核方法,注重平时考核、近距离考核,深入工作现场和群众中间了解实情,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政绩。将“潜绩”考察摆在突出位置,关注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成效,引导干部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政绩观。

健全监管体系,织密政绩观的制度防线。完善的监管体系是确保正确政绩观得以落地生根、行稳致远的“防火墙”和“校正仪”。完善干部日常管理监督,通过谈心谈话、调研走访、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绩观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力震慑。此外,还需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深入研判探索失误还是违纪违法、出于公心还是谋取私利,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鼓励实干、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组织部 马灏苒)

[责任编辑:李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