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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城乡融合的“主力军”

基层治理(2)(1)

在城市治理格局中,有一类街道颇为特殊:它们既有高楼林立的现代社区,也保留着传统村落,还夹杂着正处于转型中的“村改居”单元。这样的“村社并存”街区,是社会结构变迁的缩影,也是各类矛盾诉求的交汇点。

在此类城市街道任职的村社干部,肩负着融合发展与基层善治的双重使命,其履职能力与带头作用至关重要。面对独特的治理情境,这类干部尤其需要淬炼三种关键能力,以破解三类矛盾,真正成为扎根一线的城乡融合“主力军”。

破解“标准统一”与“现实各异”的矛盾。上级政策力求规范统一,但具体到“村社并存”的街道,治理对象却呈现显著的异质性。商品房小区、老旧村落、转型过渡区,其空间形态、产权结构、居民构成、生活习惯乃至文化心理各不相同。这就要求村社干部必须具备出色的政策“适配”能力。这种能力,体现为对上级精神的准确把握与对本地实际的精深洞察的紧密结合。干部在平安建设、环境整治、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中,都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因地制宜找到科学规范的工作方法。提升这种“适配”能力,根植于扎实的调查研究。干部必须用脚步丈量辖区,在清晰掌握各区块基础情况的前提下,熟知不同群体的急难愁盼。唯有在吃透“上情”、摸清“下情”的基础上,才能找到政策与现实之间的最佳结合点,实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精准施策,使干部的带头作用转化为科学决策与有效执行。

破解“新旧交织”与“诉求复杂”的矛盾。新旧矛盾叠加,利益诉求多样,情绪容易对立,处理难度极大。面对这种复杂局面,村社干部需锤炼高超的矛盾“疏导”能力。这种能力,首先在于精准的“溯源”与“诊断”。干部需深入一线,耐心倾听各方诉求,像剥茧抽丝般厘清矛盾的主次、因果与焦点,区分利益之争与情绪性宣泄,找准问题的“线头”与症结。其次在于巧妙的“转化”与“建构”。善于搭建对话平台,将可能升级的对抗,转化为寻求共识的协商。“疏导”能力,还强调法治思维与群众工作方法的结合。对清晰的法律权益纠纷,坚定引导依法解决;对历史形成的模糊地带或情感纠葛,则在法律框架内,充分运用协商调解、情理交融的方式寻求平衡点。干部在此过程中展现的担当、智慧与公正,是化“堵”为“疏”、将矛盾从发展“阻力”转化为治理“契机”的关键,如此方能赢得群众真正的信服。

破解“资源有限”与“需求多样”的矛盾。“村社并存”街道的服务需求更为庞杂,如,城市社区老人追求高品质养老服务,农村留守儿童需要课后看护,年轻群体渴望文化休闲空间,创业者期盼良好营商环境……有限的行政资源、财力物力,与居民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且精细化的期待,构成了显著张力。破解这一矛盾,要求村社干部必须具备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其首要在于“眼光向外”,打破行政壁垒。干部需主动“破墙”,通过党建联建、项目合作、公益创投等形式,将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商户门店、专业人才等分散的资源有效链接起来,变“独角戏”为“大合唱”。更深层次的整合,在于激发内生动力,促进情感与共同体的融合。干部应通过建立“居民议事厅”等平台,鼓励和支持居民开展自我服务与互助服务。让有专长的居民贡献智慧,让热心公益的居民参与治理,将“服务对象”转变为“工作力量”。这种“整合”能力,是基层干部在资源约束下最大化服务效能的“法宝”,也是其带头作用最温暖、最可持续的体现。

(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 吴姝瑶)

[责任编辑:李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