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全球气候治理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绿色能源已成为破解能源安全困境、推动低碳转型的重要途径,我国绿色能源产业出海绝非单纯的产能输出,而是综合产能补给、技术扩散、成本降低、规则协同等多重维度,为全球能源转型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面对绿色贸易壁垒、竞争格局重构、技术标准分歧、地缘政治风险等挑战,我国应从技术研发、产业链协同、政策支持及国际合作等多层面整合资源,为绿色能源产业出海赋能助力,为国际能源转型与全球气候治理提供关键支撑。
关键词:绿色能源 产业出海 能源转型
【中图分类号】F75 【文献标识码】A
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指出“绿色低碳转型是时代潮流”,强调“国际社会应当把握正确方向,坚持信心不动摇、行动不停止、力度不减弱,推动制定和实施国家自主贡献,为全球气候治理合作注入更多正能量”。[1]在全球气候治理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绿色能源已成为破解能源安全困境、推动低碳转型的重要途径,全球能源发展格局正加速从“资源本位”向“技术本位”演进。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5年11月发布的《碳达峰碳中和的中国行动》白皮书提出,我国将坚定推动绿色能源国际合作,“采用绿色理念、绿色技术与清洁能源‘三位一体’的模式,支持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产国与消费国,已构建起全球最完整的绿色能源产业体系,风电、光伏产品出口覆盖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十四五”期间出口的风电和光伏产品累计为其他国家减少碳排放约41亿吨,已经成为推动全球能源转型的关键力量。[2]光伏电池转换效率、储能技术等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能源设备、节水设备、污染治理等多个领域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3]
我国绿色能源产业出海绝非单纯的产能输出,而是综合产能补给、技术扩散、成本降低、规则协同等多重维度,为全球能源转型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这一进程不仅契合我国“双碳”目标与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回应了全球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对绿色能源的迫切需求,对摆脱全球能源安全困境、推动气候治理协同共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深入阐释我国绿色能源产业出海的重要价值,梳理当前面临的现实挑战并提出未来可行的优化路径,将为全球绿色发展合作提供参考借鉴。
绿色能源产业出海对全球能源转型的重要贡献
作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产国与消费国,我国依托规模化制造能力、不断迭代的技术创新成果以及普惠共赢的合作理念,通过产能输出填补全球绿色能源供给缺口,借助技术扩散降低转型成本门槛,依靠能源普惠提升发展中国家能源可及性,以规则协同推动全球绿色治理一体化。我国绿色能源产业出海绝非单一维度的产品输出,而是以系统性解决方案回应全球气候治理与能源安全的双重诉求。从发展中国家的能源普惠到全球绿色治理规则的协同,从技术成本的持续降低到供应链韧性的不断增强,我国绿色能源产业的出海契合全球不同地区的差异化需求,为破解全球能源转型瓶颈提供务实路径。
产能补给,填补全球绿色能源供给缺口。全球能源转型面临的关键瓶颈之一,是绿色能源产能不足,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受技术、资金限制,绿色能源开发能力薄弱。我国绿色能源产业通过规模化出口,为全球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绿色能源产品,有效填补全球绿色产能缺口。在非洲,我国光伏组件点亮津巴布韦农村地区,解决偏远地区能源可及性不足问题;在东南亚,我国风电设备与光伏组件支撑当地可再生能源电站建设,缓解电力短缺困境。我国绿色能源产业全球竞争力突出,2024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3.73亿千瓦,已连续两年突破3亿千瓦,在全球新增装机的占比超过50%;截至2025年4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已突破20亿千瓦,同比增长58%[4]。这种规模化产能不仅能满足全球绿色能源市场的增量需求,还能通过规模效应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推动全球绿色能源供应链的完善。通过在目标市场周边布局生产基地,我国企业带动当地上下游配套产业发展,形成本土化的绿色能源产能体系,增强全球绿色能源供给的稳定性与韧性,为全球能源转型提供坚实的产能支撑。
技术扩散,降低全球能源转型成本。技术创新与扩散是推动全球能源转型的重要动力,我国绿色能源产业通过技术输出、联合研发、人才培养等多种形式,推动绿色能源技术在全球范围内扩散应用。过去10年,我国推动全球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平均发电成本分别累计下降超过60%和80%,[5]使可再生能源在全球多数地区实现平价上网,为全球能源转型扫清成本障碍。在技术扩散过程中,我国企业不仅输出成熟技术,更与当地开展协同创新,适配不同地区的自然禀赋与能源需求。针对中低风速地区开发的风机技术、适配沙漠地区的抗污光伏组件、适合深远海的漂浮式风电技术等,通过出海实现全球范围内的精准应用。同时,我国企业在海外项目建设中注重人才培养,为当地培育绿色能源技术与管理人才,构建可持续的技术扩散生态。
能源普惠,提升发展中国家能源可及性。能源可及性不足是制约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与能源转型的重要因素,全球仍有大量人口无法获得稳定的电力供应。我国绿色能源产业出海,通过小型化、分布式绿色能源项目建设,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灵活的能源解决方案,有效提升能源可及性。在巩固欧美成熟市场的同时,我国绿色能源产业积极开拓全球南方市场。2024年光伏组件出口中约47%流向全球南方国家,首次与发达国家进口规模持平;2021—2024年,受全球南方国家新兴市场需求高涨影响,我国包括光伏发电设备在内的清洁能源发电设备出口规模增长70%以上,在前十个增长市场中,7个为全球南方国家。[6]我国搭建与东盟、阿盟、非盟、中东欧、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等6大区域的能源合作平台,与34个国家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色能源项目合作。[7]多年来,我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积极承建清洁电力项目,有效推动东道国能源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我国绿色能源企业针对发展中国家的能源需求特点,推出低成本、易维护的绿色能源产品与服务,通过“光伏+储能”“风电+微电网”等模式,实现能源供应的本地化与去中心化。这种能源普惠模式,不仅帮助发展中国家突破能源发展瓶颈,而且推动其跳过传统化石能源发展阶段,直接进入绿色能源发展轨道,实现能源转型的“弯道超车”。
规则协同,推动全球绿色治理一体化。全球绿色能源领域的规则碎片化是制约能源转型的重要障碍,我国绿色能源产业出海过程中,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绿色能源规则协同与互认。目前,我国已参与制定电动汽车关键部件、充放电服务等国际标准30多项,[8]光伏材料、器件国际标准20多项。[9]通过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我国推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绿色能源标准互认,建立统一的绿色能源项目评价体系与碳足迹核算机制。海尔集团基于欧盟产品环境足迹原则主导制定《家用空调碳足迹评价规范》国际标准,实现碳足迹报告直接互认,为行业树立典范。这种规则协同机制,降低绿色能源跨国流动的制度成本,推动全球绿色治理一体化进程,为全球能源转型提供制度保障。
正视绿色能源产业出海面临的挑战
在全球绿色能源产业竞争日趋激烈、规则体系加速重构背景下,我国绿色能源产业出海正遭遇多重风险的叠加挑战。绿色贸易壁垒升级、标准规则碎片化、地缘政治干扰等已成为制约我国绿色能源产业出海的主要障碍。这些风险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交织、层层传导:贸易壁垒推高合规成本,市场竞争压缩利润空间,技术标准差异增加研发难度,地缘政治动荡冲击供应链稳定,共同构成产业出海的系统性挑战。尤其需要关注的是,有的国家将绿色能源议题政治化,通过“友岸外包”“本土优先”等政策重构产业链,叠加碳足迹核算、绿色认证等制度性门槛,进一步加剧出海难度。正视这些风险,深入剖析其表现形式与影响机制,是制定有效应对策略、巩固产业全球竞争力的前提。
绿色贸易壁垒高筑,制度性成本显著上升。当前,一些国家和地区以环保名义出台一系列严苛的绿色贸易政策,给我国绿色能源产业出海带来系统性挑战。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自2023年10月试运行以来,已覆盖钢铁、水泥、铝等多个领域,并计划于2026年全面实施,要求进口商按欧盟碳价购买电子凭证,将直接增加绿色能源相关产品的出口成本。美国《通胀削减法案》(IRA)通过设立“清洁车辆税收抵免”条款,强制要求电动汽车电池组件在北美完成关键矿物加工与电池制造,否则将丧失7500美元/辆的税收优惠资格,这直接阻碍我国动力电池供应链的全球化拓展。此外,欧盟新版《生态设计指令》《电池与废电池条例》等政策,要求光伏组件提供全生命周期碳足迹声明、建立“电池护照”,与此同时,美国在光伏逆变器能效与并网规范方面持续抬高技术标准,对企业的研发能力和制造水平提出更高要求。上述制度性门槛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部分企业现有技术储备,多重绿色认证与合规要求也显著推高了企业的制度性成本。认证流程复杂、周期较长,成为影响我国企业海外市场拓展和利润空间的重要因素。
全球市场竞争加剧,产业竞争格局重构。随着绿色能源成为全球产业竞争的焦点,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大对绿色能源产业的投入,我国面临的全球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欧美国家通过出台高额补贴政策、扶持本土企业等方式,试图抢占绿色能源产业制高点。美国通过IRA法案为本土绿色能源产业提供高额税收抵免,欧盟推出“绿色新政”加速本土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同时,印度、越南等新兴经济体凭借低成本优势,加快发展绿色能源制造业,试图在全球产业链中抢占一席之地。这些新变化,不仅会分流部分国际市场需求,还可能引发全球绿色能源产品价格竞争,压缩我国企业的利润空间。此外,有的发展中国家出于产业保护需求,也开始设置贸易壁垒,增加我国绿色能源产业出海的市场拓展难度。
技术标准差异显著,碳足迹核算体系不一。全球绿色能源领域的技术标准和碳足迹核算体系尚未统一,我国企业需要根据不同市场的要求进行产品设计和认证,增加产品研发和生产的成本。在碳足迹核算方面,欧盟PEFCR(产品环境足迹类别规则)与我国光伏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在边界设定、数据质量要求上存在分歧,我国部分企业的碳足迹数据难以得到国际市场认可,需要额外投入资源进行数据转换和认证。标准差异还导致我国企业面临技术适配难题,不同地区对绿色能源产品的技术要求存在显著差异,如北欧地区对低温环境下的产品性能要求较高,中东地区对耐高温、抗沙尘性能要求严格,企业需要针对性开展技术研发与产品定制,进一步增加了研发成本与市场开拓难度。
地缘政治风险叠加,供应链稳定性受挑战。个别发达国家出于地缘政治考量,推动绿色能源供应链“本土化”或“友岸外包”,试图将我国排除在全球绿色产业链之外。美国推动盟友国家构建“芯片与科学法案”“通胀削减法案”的协同机制,限制我国企业参与其绿色能源供应链;有的国家还以“国家安全”为由,对我国绿色能源产品实施进口限制。此外,全球地缘冲突加剧、部分地区政局不稳定,也给我国绿色能源海外项目建设与运营带来风险。海外项目融资困难、文化差异、人才短缺等问题进一步凸显,增加企业海外投资和运营的不确定性,影响我国绿色能源产业出海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内外兼修提升绿色能源出海能效
应对全球绿色能源产业出海的复杂挑战,巩固并提升我国绿色能源产业的全球竞争力,需要坚持“内外兼修、系统施策”的思路,构建企业自主、产业链协同、政策支持、国际合作四位一体的发展体系。对内,需强调企业自身的技术创新与合规能力建设,破解产业链短板,夯实产业发展根基;对外,需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深化多边合作,拓展海外市场空间。这种内外协同的策略,既能够针对性化解贸易壁垒、标准差异等外部风险,又能通过强化自身实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从而实现绿色能源产业出海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全球能源转型提供更坚实的支撑。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与合规能力建设。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聚焦关键技术突破,针对不同市场的技术需求开展精准创新,提升产品的适应性与竞争力。重点突破N型高效电池、深远海风电、长时储能等关键技术,优化生产工艺,降低产品碳足迹,主动适应国际绿色标准要求。借鉴中国电气装备集团在塞尔维亚开发区块链碳足迹管理平台的经验,建立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追溯体系,实现与欧盟等国际市场的数据互认,降低合规成本。优化海外布局策略,推动本土化运营升级。在欧美等政策壁垒较高的市场,通过直接投资建厂、与本土企业合资合作等方式,享受当地政策红利,降低贸易壁垒影响;在发展中国家市场,采用“产品+技术+服务”的综合解决方案模式,加强与当地政府和企业的合作,提升项目本土化水平。同时,加强合规团队建设,密切跟踪国际绿色贸易政策动态,提前做好政策应对准备,规避贸易风险。
推动全产业链协同与标准国际化。加强绿色能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构建全球化的产业生态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带动中小企业参与全球分工,形成“大企业主导、中小企业配套”的协同发展格局。推动产业链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攻克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等“卡脖子”技术,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加强与全球产业链伙伴的合作,通过技术共享、产能互补等方式,构建开放、包容的全球绿色能源产业链生态。积极推动绿色能源标准国际化,提升国际规则话语权。依托我国在新能源、电动汽车等领域的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的工作,推动符合自身优势的绿色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新兴市场国家的标准互认合作,建立区域性绿色能源标准联盟。推动国内碳足迹核算体系与国际接轨,参与全球碳定价机制磋商,为我国企业出海创造公平的规则环境。
完善政策支持与国际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为绿色能源产业出海提供全方位保障。落实《商务部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外贸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培训,推广绿色贸易最佳实践案例;加快建设国家碳足迹因子数据库,为企业核算产品碳足迹提供基础数据支撑;鼓励金融机构基于碳足迹核算结果,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理赔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与风险。加强国际交流与沟通,推动构建公平合理的全球绿色贸易规则。通过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等多边机制,积极参与全球涉碳经贸规则磋商,反对绿色贸易保护主义,推动建立更加包容、公平的国际绿色贸易规则。加强与欧盟、美国等主要经济体的绿色能源政策对话,推动双方在碳足迹核算、绿色认证等领域的合作与互认,降低标准差异带来的贸易成本。
深化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与南南合作。以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绿色能源合作。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绿色低碳发展,建设一批绿色能源示范项目,带动绿色能源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跨国绿色能源输送通道,提升区域能源供应稳定性与韧性。开展绿色能源技术培训、人才交流等活动,帮助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升绿色能源开发利用能力。加强南南合作,助力发展中国家能源转型,针对其能源需求特点,提供低成本、易维护的绿色能源解决方案,提升能源可及性。通过多边开发银行、丝路基金等平台,为发展中国家绿色能源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缓解其资金短缺困境。推动建立南南合作绿色能源技术共享平台,促进绿色能源技术在发展中国家的扩散应用,实现互利共赢。
【本文作者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博导;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促进汽车市场区域协调发展的实证分析与政策评估研究》(项目编号:72273022)阶段性成果;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博士研究生陶进清,对本文亦有贡献】
注释略
责编:张宏莉/美编:石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