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加速向现实生产力、新质生产力转化,是我国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实现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的迫切需要。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进一步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筑牢融合发展根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活融合发展引擎;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畅通融合发展通道;优化空间布局与数字赋能,打造融合发展生态。
关键词:科技创新 产业创新 深度融合 新质生产力
【中图分类号】G322 【文献标识码】A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科技竞争正从单一技术突破转向体系化创新能力与创新效能的比拼,产业竞争正从单一产品、企业竞争转向产业链协同与生态主导权的比拼。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加速向现实生产力、新质生产力转化,是我国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实现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的迫切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1],强调“融合的基础是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融合的关键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融合的途径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2]。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战略部署,提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系列任务[3]。202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要求“坚持创新驱动,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4]。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内在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5]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也是支撑高质量发展、保障高水平安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物质技术基础。深刻理解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内在逻辑,对于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理论逻辑:从线性模式到协同共生。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对接常被视为“线性模式”,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产品化、产业化等阶段。在知识信息呈指数级增长、基础前沿深度交叉融合、技术加速迭代、场景创新持续涌现的数智时代,“线性模式”的局限性日益凸显。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关系已演变为一种价值引领、非线性、网络化、动态迭代、深度融合的“协同共生”关系,是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机制。
相互驱动、螺旋上升。未被满足的现实需求与潜在需求、产业深度转型升级需求等,为科技创新校准方向、为新技术新产品熟化提供应用场景与反馈信息,牵引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前沿科技创新、技术革命性突破等,为产业创新提供源头活水与根本动力,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推动形成“产业需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创新—新需求”闭环,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循环。
价值引领、范式变革。创新是创造并实现价值,是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的应用迭代,是整个技术经济系统运行逻辑的深刻转变,是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创新活动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单点突破走向系统集成,从关注技术参数走向关注用户体验与市场价值。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通用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正在引发研发范式、生产范式、商业范式全方位变革。
生态耦合、系统竞争。知识、技术、管理、数据/信息、劳动力/人才、资本、土地等要素,在创新链产业链间无障碍流动与高效配置,形成高效互动的现代科学技术体系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创新生态耦合包括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主体—要素—环境”的耦合,如创新基础设施、创新主体、创新要素、创新服务、创新政策与创新环境等。国际创新竞争本质上是体系化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的竞争,是“科技—产业”创新集群和创新生态系统的竞争。
现实逻辑:从效率驱动到创新驱动。世界经济论坛(WEF)发布《2014—2015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按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等指标将全球143个经济体分为五个发展阶段:要素驱动(<2000美元)、要素驱动向效率驱动转型(2000美元-2999美元)、效率驱动(3000美元-8999美元)、效率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9000美元-17000美元)、创新驱动(>17000美元)[6]。2018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首次超过9000美元,进入效率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阶段。2025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13953美元[7],预测“十五五”期间(2026年-2030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速约为4.3%[8],2030年有望进入创新驱动阶段。当前,我国正致力于从效率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提升国际竞争力、掌握战略主动权的必然要求。面对个别国家的遏制打压,以及产业链“脱钩断链”风险,我国需发挥好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全链条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将科技自立自强成果快速、高效地转化为新质生产力和产业竞争力,在战略必争领域形成体系化“技术护城河”与“产业控制力”,提升我国在全球创新版图与产业分工中的地位。以建成世界重要科技中心、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为目标,以抢占科技产业竞争制高点为牵引,切实增强科技实力、创新能力,支撑经济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国际影响力与引领力整体跃升。
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动力。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迫切需要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能够有效破解科技成果“束之高阁”、产业升级“缺乏技术内核”的“两张皮”难题;通过数据赋能、场景牵引,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规模化、商业化应用,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壮大,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持久的新动能,更好服务人民高品质生活。
保障高水平安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支撑。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需要强大的供给创造需求、需求牵引供给的能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可以更好发挥我国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现代化创新体系以及现代化产业体系健全优势,更好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引领作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与安全水平,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同时,催生更多高品质新产品与新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更具竞争力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参与国际循环和国际竞争,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存在的卡点堵点
系统剖析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探索有效推进路径,有利于充分激发创新创造动力活力,充分释放创新发展潜能。
科技创新体制机制障碍仍需突破。一是创新评价导向与需求脱节。近年来,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实现量质齐升,2024年我国高水平国际期刊论文数量和国际专利申请量已连续5年居世界第一[9],但在质上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明显差距。高校、科研院所和国家实验室的考核评价仍偏重论文、专利、奖项等数量指标,对科技成果质量、市场价值、产业化前景、支撑高质量发展、保障高水平安全等方面的贡献关注不足。二是资源统筹配置有待加强。有的地方政府部署大量科技与产业项目、资金、平台等,但存在统筹不足、重复投入、条块分割与碎片化现象。例如,有的地方政府的科技与产业项目存在目标、领域重叠,立项评审和管理体系却相对独立,导致资源重复投入与碎片化并存;产学研用主体协同创新机制不够顺畅,难以形成稳定、持续、跨区域的协同攻关合力。三是政策协同性与一致性不足。面向同一创新主体的科技、产业、财税、金融、人才、监管等政策,存在目标不一、步调不齐甚至相互掣肘的情况,协同性与一致性不足影响同向发力。
企业创新主体有待进一步强化。一方面,企业长期投入能力和动力有待加强。由于基础研究周期长、风险高、不确定性大,企业普遍缺乏长期稳定投入的能力和意愿。据《中国统计年鉴2025》,2024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工业企业占比为31.3%,平均研发强度仅为1.64%[10]。尤其是中小企业,主要从事改进型创新,面临压力时往往首先削减前沿探索投入。另一方面,产学研合作、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生态有待健全。知识、技术、人才、数据等要素的共享与流动存在障碍,难以形成高效产学研分工协作网络。例如,部分行业领军企业供应链创新中心对中小企业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不明显;国有企业与创新型民营企业在招投标、数据共享、试验场景开放等方面,仍存在壁垒。部分行业领军企业对产业前沿技术趋势的洞察和引领能力有待提升,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凝练重大产业科技问题、组织跨领域产学研协同攻关的意愿和能力不足,难以形成“以大带小、以小促大”的高效协同创新网络。
创新要素流动与配置效率有待提升。一是人才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国家政策鼓励科研人员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离岗创业,但在实际执行中面临审批流程复杂、社保衔接不畅、“编制”观念束缚等现实问题。既懂前沿科技又懂产业规律、市场运作和资本管理的复合型“战略科学家”和“科技企业家”尤为稀缺。二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有待优化。科技创新的高风险性与传统银行信贷的审慎性之间存在矛盾,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耐心资本”规模仍需壮大,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意愿和能力有待加强。资本支持新质生产力培育不足,如私募股权市场中,真正专注于种子期、初创期投资的占比仍相对较低。科创板等资本市场改革虽已推进,但对尚未盈利的硬科技企业,以及未来产业的包容性支持政策仍需进一步优化。三是数据要素潜能有待释放。数据是新型生产要素,其产权界定、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基础制度尚在探索中,数据壁垒影响数据驱动型创新和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深度和广度。
科技成果转化“效能”依然偏低。一方面,转化体系不顺畅,“死亡之谷”跨越难。实验室成果到可规模化生产的成熟产品之间,要经历概念验证、中试放大、工艺定型、市场验证过程,存在高风险、高投入的“死亡之谷”。目前,专业化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和熟化平台,存在数量不足、功能不完善、运行机制不灵活等问题;技术市场发育不充分,技术交易规则、价值评估、权益分配、信用体系等不够健全;专业技术经理人缺口较大,且水平参差不齐。这些问题导致大量科技成果“待字闺中”与市场需求“找不到有效供给”的现象并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较低。另一方面,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存在短板,维权成本高。高校、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质量和专利的产业化价值有待提升。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挫伤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进行成果转化和开放合作的积极性。
协同发力形成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大动力
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场深刻的制度变革。需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与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坚持问题导向与需求导向相结合,战略引领与务实推进相统一,加强统筹设计和战略布局,从强化供给、培育主体、建设通道、优化生态等多维度协同发力,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产业创新体制改革,打通堵点、连接断点,不断激发各类主体创新动力活力,形成融合发展强大动能。
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筑牢融合发展根基。融合的基础是增加高质量、能引领、可转化的科技供给。需坚持“四个面向”,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引领力的标志性科技成果。其一,以抢占科技制高点为牵引,加强基础研究战略性、前瞻性、体系化部署,鼓励好奇心驱动的基础研究,强化目标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催生新的学科增长点和科技突破点,加快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其二,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在先进制造、未来能源等优势和潜在优势领域,加快推进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锻造长板,形成非对称竞争优势;采取超常规措施,全链条推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决定性突破,扭转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其三,融合多学科力量,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命健康、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以及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产业链安全等重要领域,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协同带动各类科技力量协同,增强体系化攻关能力,提升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其四,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优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战略人才力量、战略科技任务体系化布局,支持跨领域、跨机构、跨地域的协同创新网络建设,有效贯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开放创新网络,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活融合发展引擎。企业直接面向市场,对技术迭代、产品创新、市场需求、产业趋势最为敏感,必须使其真正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国际竞争主体。一是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改革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鼓励企业更多地承担国家科技攻关任务。向企业开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降低其创新成本。完善“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让更多企业有机会参与解决国家重大科技问题。二是深化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产业需求布局科研方向,建立产学研用深度合作机制,共同凝练产业科技问题、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协同培养科技人才。探索建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科研项目形成机制,和以产业贡献为重要指标的成果评价机制。三是培育融通创新生态。建立新产品国家标准制定快速通道,完善普惠性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梯次培育创新型企业,加快发展“三新”经济。支持科技领军企业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向中小企业开放供应链、创新链资源,共建研发平台,共享创新成果,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四是激励企业加大长期研发投入。落实和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设立“企业基础研究税收优惠”制度,鼓励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激励央国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加快提升国际竞争力,在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品牌、产业生态营造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畅通融合发展通道。构建高效顺畅的转化体系,促进科技成果源源不断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新质生产力,形成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闭环。首先,强化场景创新。充分发挥我国现代化基础设施与产业体系、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超大规模市场等优势,加大应用场景建设和开放力度,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首试首用”机会。探索建立“边研发、边转化”的未来产业创新成果快速产业化机制,通过场景示范加速技术迭代和产业化进程。其次,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发展专业化新型研发机构和技术转移机构,壮大技术经理人队伍,培养一批既懂技术、又懂法律、金融和市场的复合型人才。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反哺机制,形成“发现-发明-应用”良性循环。再次,构建全链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服务体系。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平台和产业创新中心,提供技术可行性分析、原型制造、性能测试、小批量试制等服务,引导领先用户深度参与产品设计、测试和迭代,有效填平“死亡之谷”。最后,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推动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健全技术交易规则、评估体系和信用管理,形成转化高效的技术市场。构建功能完善的资本市场,壮大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耐心资本”,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保险、科创债券等金融产品,完善投资退出机制,强化对硬科技企业的支持。
优化空间布局与数字赋能,打造融合发展生态。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发挥比较优势,打造适宜的空间载体和数字引擎。第一,坚持全国一盘棋,打造央地协同、高地引领、梯次联动、优势互补的区域创新格局。强化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3个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创新策源功能和全球影响力。支持成渝地区、武汉、西安等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科技创新高地。鼓励各地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锻造科技长板,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第二,以数字创新赋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数智技术创新。增强算力、算法、数据等关键要素的高效供给与配置能力。建设统一规范的数据市场体系,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数据要素跨区域、跨行业有序流动与共享,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强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建设,确保技术发展健康有序、安全可靠,赋能千行百业创新发展。第三,筑牢新质生产力发展“硬支撑”。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推进信息通信网络、全国一体化算力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建设和集约高效利用,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提升安全韧性和运营可持续性。第四,营造创新发展“软环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完善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与管理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高侵权成本,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强化标准引领,将我国技术优势、制造优势切实转化为标准优势、品牌优势、产业优势。破除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壁垒,推动企业引进来、走出去,提升国际竞争力。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本文作者为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博导;本文系北京市科技战略决策咨询委员会战略咨询专项“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反哺机制和实现路径研究”(项目编号:Z251100007625003)阶段性成果;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刘明熹,对本文亦有贡献】
注释略
责编:石 晶/美编:石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