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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中国 | 以法治护航“幼有所育”

以法治之力,促托育之兴,解民生之忧。12月22日,备受瞩目的托育服务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首次审议。制定托育服务法,是党和国家用法治呵护三周岁以下最柔弱的婴幼儿群体、为万千家庭纾解“育儿焦虑”的重要一步。当幼有所育的基石得以筑牢,这份暖心答卷映射出了万家灯火的小幸福。

“十五五”规划建议指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幼有所育”作为“七有”民生目标的首要环节,既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尺,更是关乎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石。需要认识到,幼儿时期不仅是身体与智力发育的关键期,更是人格塑造与社会认知的萌芽阶段,要推动“幼有所育”从“量的积累”到“质的跃升”,为千万家庭解决后顾之忧,才能更好释放出更多家庭的生育需求。

聚焦“急难愁盼”,以务实行动减轻养育负担。“十四五”时期,我国大力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国共有12.6万家托育服务机构,提供的托位总数达665.7万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已达4.73个。但是,也要看到,“入托难”“入托贵”“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依旧存在。推动托育服务专门立法,实现从政策引导到法律保障的升级,有利于破除当前发展瓶颈,为幼儿健康成长托举起一片未来,也能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注入更多法治的力量,为更多家庭的幼有所育提供有力保障。

织密保护网,以规范标准不断夯实幼有所育的基石。幼有所育涉及范围广、牵涉行业多,这就需要更加标准的规范来确保幼有所育得以落在实处。一方面,要严把“准入关”,明确托育机构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在设备、人员、场所、资金等方面设定明确标准。另一方面,加强托育人员的专业培养,设定学历与专业门槛,打造一批高质量的托育人才队伍。同时,还需要加大监管力度,压实托管责任,让托育机构能成为家庭放心托育的“港湾”。

突出普惠导向,以降低成本让托育服务更好惠及千家万户。此次草案提出要“构建主体多元、安全优质、价格合理、方便可及的托育公共服务体系”,并“将普惠托育服务有序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托育服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解决千家万户的幼儿养育困境,让更多家庭不需要在养育幼儿与工作就业中二选一。扩大供给,降低成本,是托儿教育的关键所在。从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产业园区等为职工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到支持地方探索建立婴幼儿家庭托育服务补贴制度,一系列举措正在为普惠托育拓宽路径,让更多家庭能实现“质量有保障和价格可承受”的托育需求。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缓解养育焦虑,托举起每一个家庭幼有所育的未来,这也是国家长远发展的必答题。当更多阳光照进千万家庭,为婴幼儿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让童年充满幸福快乐,这正是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中,“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生动展现。(刘颂寒)

[责任编辑:张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