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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文化”现象观察

【摘要】当前,以短视频、微短剧为主要内容的数字平台蓬勃发展,持续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也衍生出以“快产、快传、快消”为典型特征的“速食文化”现象。所谓“速食文化”,实质上是数智时代流量至上逻辑与算法推荐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会将文化的生产、传播、消费推向同质化、情绪化、娱乐化。系统梳理“速食文化”的具体表征及潜在风险,进而探索破解这一困境的可行路径,不仅关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赓续传承,而且影响社会公众文化认知结构与价值判断的理性塑造,是守正创新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短视频   “速食文化”   流量  算法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2025年11月28日,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就加强网络生态治理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源清则流清,要坚持以正面声音、主流价值、时代新风塑造网络空间,使互联网成为思想引领、道德培育、文化传承的重要阵地。要深化党的创新理论网上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出更多有内涵、有温度、有影响的网络作品。”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引导规范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等健康发展,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②近年来,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持续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全民化表达的同时,一种以“快产、快传、快消”为典型特征的“速食文化”现象悄然出现,文化深度消解问题日益凸显。

所谓“速食文化”,实质上是数智时代流量至上逻辑与算法推荐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在“预测用户行为概率(具有较高热度的内容标签)×行为价值权重(完播率、点赞量、收藏量、转发量等用户即时反馈行为)”为重要标准的算法推荐机制驱动下,短、平、快的内容生产模式,与以即时情绪价值收割流量为导向的文化表达倾向,容易将文化的生产、传播、消费推向同质化、情绪化、娱乐化,思想文化深度与文明厚度容易被即时快感与流量追逐取代。鉴于此,需系统把握“速食文化”的具体表征及潜在风险,进而探索破解“速食文化”现象的可行路径。

“速食文化”的具体表现

当前,短视频平台已成为互联网用户获取信息、开展媒介社交、表达自我的主要渠道。在流量竞争、算法推荐、注意力经济的驱动下,文化生产、传播、消费的节奏全面加速,呈现出“快产、快传、快消”的特征。在此背景下滋生的“速食文化”现象,实质是将文化异化为可随时生产、即时消费、迅速遗忘的符号商品。深入理解这一现象,需聚焦短视频语境,考察“速食文化”在生产、传播、消费三个维度的具体表征。

在生产层面,“速食文化”表现为大规模、标准化的“文化快餐”迅速产出。其一,体现为快速生产。短视频创作门槛较低,从选题到成片往往只需数小时,创作者可利用现有素材、热门模板,拼接剪辑出知识类、文化类视频。例如,一些短视频将《红楼梦》这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拆解为“贾宝玉的情感纠葛”“林黛玉的爱情箴言”等片段,人物被简单“影视化”“人设化”,作者思想被压缩进几分钟的进度条中。其二,体现为大规模生产。数字技术普及与短视频平台开放,使人人都可成为文化传播者,却也容易导致短视频内容数量激增、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过去文化传播需较高学术或艺术门槛,如今仅需一部手机、一个短视频平台,即可实现对经典文本“再解释”、对历史事件“再演绎”。虽拓宽文化参与边界,却也容易造成文化内容稀释与泛化。其三,体现为同质化生产。算法主导内容分发时,一些创作者为争夺曝光机会,开始迎合系统偏好,模仿热门视频结构与风格,导致内容呈现模板化特征:统一的开场语、固定的节奏、相似的配乐与剪辑手法,历史解读、文学赏析、情感表达等均容易陷入相似的表达逻辑与叙事模式。

在传播层面,“速食文化”表现为情绪价值超越内容深度。以娱乐化满足用户“轻快”的文化期待。短视频平台鼓励创作者营造轻松氛围,通过幽默、反转、夸张等方式吸引用户注意力。短视频创作更多以盈利为导向,首要目标是提供情绪价值,让人放松、开心。长期沉溺于被动接受的愉悦中,用户会逐渐排斥痛苦、拒绝反思、逃避思考。以符号化视觉冲击代替深度理解。短视频传播中,视觉化、符号化成为主要叙事方式,复杂思想与文本被拆解为可迅速识别的视觉符号,以便在最短时间引发感官刺激。这种方式虽然能够提升传播力,也可能使公众对中华文化的理解停留在表层,甚至误读其精神内核。以追逐热点替代内容积淀。“速食文化”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即时性,话题热度即内容生产导向,追求“当下”的存在感,牺牲内容可持续性与文化积淀力。一个新梗、一条社会新闻、一个影视片段,可在几小时被成千上万的账号改编、模仿、拼贴。这种短期爆发式传播,容易使文化内容陷入即时消费且快速遗忘的恶性循环,导致文化传播因此失去延续性。

在消费层面,“速食文化”表现为“狼吞虎咽”。首先,“快看”成为常态,细品与思考会被挤压。短视频无缝衔接的消费节奏,容易剥夺一些用户思考与感受过程,观众多被动接受、快速浏览,鲜少反复观看、深入理解。“十五秒看懂一部名著”“一分钟穿越千年文化”成为常见标题,也容易让一些文化内容逐渐丧失“沉浸”与“回味”的可能。其次,“快忘”成为结果,会让记忆与情感难以沉淀。“速食文化”表现为“即食即弃”。短视频内容生命周期常仅数小时,即使一些观众点赞收藏,也很少回头重看。每次观看如同快速情绪消费,一些观众的注意力被切割为碎片,情绪被不断唤起又迅速消散。更严重的是,这种“快忘”机制容易使一些用户的文化记忆变得浅薄,对经典与思想的兴趣随之减退。再次,“快刷”容易导致上瘾,注意力被算法牵制。算法的精准推荐不断制造新的刺激点,让一些用户在无意识中获得碎片化快感,却也容易陷入精神空虚。可以说,短视频的成瘾机制与“速食文化”如出一辙,即看得越多,收获越少;越被满足,越感空乏。

“速食文化”现象带来的风险与挑战

当“流量追逐”成为生产端的追求,“算法推荐”主导传播端的逻辑,其最终代价可能会由用户端的每一个具体的“人”来承担。正视“速食文化”现象带来的潜在风险,是对数字媒介时代文化传播问题的必要审视。

生产端风险:流量指标替代原创动力,深度创作遭遇现实困境。一方面,流量逻辑挤压文化创造空间。一些创作者为获取关注与收益,往往优先迎合平台算法与用户偏好,从选题到表现形式都倾向于采用经过验证的套路化生产模式。例如,百万级粉丝的短视频创作者曝光收益或超过传统作家、导演,但部分内容建立在复制、改编、再复制的“快餐逻辑”之上。流量的即时反馈,容易让一些创作者形成“能火即合理”的思维定式,文化的原创活力和思想的深层价值被边缘化。另一方面,在一些创作者看来,深度内容创作的“性价比”似乎越来越低。在算法推崇的效率逻辑下,耗时数周精心打磨的文化类视频,其市场反响可能并不好。创作者不仅要承受市场压力,而且可能陷入精神失衡。在此情形下,文化价值评判标准可能面临重构风险。传统文化创作追求的是审美与思想的统一,而当下的一些内容生产,更像是一场以数据为唯一依据的竞赛,点赞数、转发量、完播率等量化指标,构成所谓“优质内容”的基础。一些创作者被算法规训,一些观众的品位被流量塑造,看似繁荣的文化盛宴,实则可能是以消耗文化灵魂为代价的虚假狂欢。

传播端风险:内容趋同化加剧,审美容易陷入低水平循环。首先,算法推荐机制会加剧内容的同质化。尽管一些平台声称其目标是“预测用户兴趣”,但实则是对既有偏好的持续放大,用户越倾向于观看娱乐性视频,系统越强化此类内容供给;越沉浸情绪化表达,就越难接触理性思辨的声音。久而久之,平台内容生态被少数爆款模板主导,创作容易陷入自我重复,文化审美容易陷入低水平循环。其次,注意力经济容易催生审美疲劳。在短视频的高速生产与消费节奏下,同样类型的画面、节奏、配乐不断叠加,容易使用户陷入“看得越多、感受越趋麻木”的心理状态。这种审美的钝化,不仅会削弱文化应有的感染力,而且会导致社会整体文化鉴赏能力停滞甚至退化。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困局,是因为短视频平台运行的商业逻辑与其应承载的文化逻辑之间存在一定的错位。一些平台的目标在于最大化用户停留时长,而非提升内容文化品质,那些引人注目却浅薄的内容更容易获得推荐,使得算法操控下的内容分发机制取代文化自然生长与多样竞争,多样性、创新性、思想性可能被迫让位于可批量复制的流行模板。若任由“速食文化”蔓延,短视频平台可能会沦为喧嚣的“情绪集市”,而非滋养心灵的“文化广场”。

用户端风险:被动接收替代主动选择,文化主体性面临消解风险。“速食文化”风险最终指向并作用于用户。如果说生产端的症结在于文化供给的失真,传播端的问题在于生态的劣化倾向,那么用户端面临的则是文化主体性消解危机。一些短视频平台利用算法推荐逐渐承担用户的自主选择与价值判断。算法推荐虽让人“越刷越懂你”,也容易让人“越懂越窄”,一些用户的兴趣被数据框定,思想边界被算法设限。“速食文化”现象容易让人误以为在“选择”,实则是“被选择”。同时,信息碎片化容易导致思维逻辑丧失。一些短视频将复杂内容压缩为几十秒的视觉刺激,观众逐渐习惯于快速观看、瞬时理解、旋即遗忘的接收节奏,长期浸淫于这种即时满足的文化环境中,人们容易形成浅层的认知习惯,倾向简单判断与情绪反应,会丧失从容思辨与理性反思能力。总之,当文化消费沉浸于碎片化、娱乐化洪流,人们虽被海量信息包围,精神世界却可能日益贫瘠。算法推送取代系统性阅读,短视频浏览替代深度思考,会进一步加速“速食文化”蔓延。“速食文化”现象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它会通过“愉快的方式”完成控制,使人们在轻松、娱乐、沉浸的表象下,无意中交出文化判断的权利。

应对“速食文化”挑战的可行路径

面对“速食文化”现象带来的挑战,我们需清醒认识到:问题不在于短视频这一新兴媒介形式本身,而在于数字洪流中如何为那些需要时间沉淀的优秀文化保留生存与生长的空间。破解这一困境,需文化生产者、传播平台、广大用户形成合力,在技术的浪潮中为文明筑舟、为文化引航,这既是时代课题,又是文化传承的必然要求。

文化生产者:坚守内容本真,构建价值高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衡量一个时代的文艺成就最终要看作品”“能不能搞出优秀作品,最根本的决定于是否能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③短视频对文化传播具有积极意义,它能让晦涩难懂的文化知识变得可感、可近,成为引导公众了解文化知识的入口。然而,当这种传播被“快产”“爆红”的商业逻辑裹挟,文化就容易被简化为符号和噱头。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象,文化生产者须回归创作的本质,即讲真话、传真意、做真事。

需在“快”中求“真”。短视频的时长限制并不意味着内容会浅薄。优秀的文化短片恰是在方寸之间构建完整的意义世界,如以兵马俑细节见证大秦的雄浑,用宋词吟诵牵出时代悲欢。创作者需避免将复杂文化简化为搞笑梗或情绪段子,而是利用有限时间充分激发观众探索欲。短视频并非长内容替代品,而是可成为观众进入文化长河的入口。

探索构建“慢创作”补偿机制。在以流量为核心的评价体系中,深度创作往往得不到应有回报,导致一些创作者盲目追逐热点、模仿爆款。对此,可通过系列化内容、会员支持、知识付费、公益合作等方式,构建可持续创作环境。短视频平台需建立多维评价体系,既考量播放量,又关注内容的知识性、原创度、社会影响力。

重建创作伦理。文化传播实质上是薪火相传的志业,创作者掌握集体记忆与民族智慧的阐释权,须怀有对历史的敬畏与对真相的尊重。涉及专业领域时,需引入学术审校与文化顾问机制,确保内容不失真、不媚俗。只有当创作者在追求传播效果的同时守住文化底线,短视频才可能真正成为启迪心智的文化形式。

文化传播平台:强化责任意识,推动算法向善。平台是短视频文化生态的重要把关者,决定了“什么被看见、什么被遮蔽”。《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出,“企业应建立算法安全责任制度和科技伦理审查制度,健全算法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应对算法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企业应强化责任意识,对算法应用产生的结果负主体责任”。④短视频平台并非完全中立、客观的渠道,其算法推荐和商业机制深刻影响文化价值塑造。平台须主动承担公共责任,推动治理常态化。

设立文化质量门槛。短视频平台需建立文化内容审核与分级标准,对恶搞历史、篡改经典、传播低俗信息等内容予以限流或下架,并在算法权重中加入文化质量、专业度、社会价值等指标,让高质量作品获得更多曝光机会。监管部门需推动行业自律,明确文化类内容的底线标准。⑤

引入文化“缓冲产品”。短视频平台可推出“延时满足通道”,在用户长时间观看后推送深度内容,如经典朗读、纪录片片段或长阅读入口等;也可以在文化类视频下设置“延伸阅读”功能,链接权威解读与学术资料,进一步引导用户从“速食式观看”转向“思考式接触”。

打通内容资源跨界合作渠道。短视频平台可与高校、博物馆、出版社、传统艺术机构等合作,共同开发相关文化节目,让专业知识以更加生动的形式进入公众视野。这种合作,既可以提升平台的作品内容质量,又能在社会层面形成文化共创机制,进一步平衡商业价值与公共价值。

在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们要的不是对技术的简单否定或全盘接纳,而是驾驭技术的智慧。技术可以重塑内容生产,但人类不可替代的价值在于质疑、反思与赋予意义的能力。真正的文化传播,需带来认知突破、情感共鸣与精神超越。强化短视频平台的责任意识,并非是要让技术退步,而是要让算法与文明共生。

文化消费者:在数字洪流中保持清醒,高扬文化主体性。数字洪流中,用户需保持清醒。短视频平台的发展在促使“人人皆可观看、一切触手可及”的同时,也导致一场静默的注意力蚕食开始出现。秒级更新的信息流在改变一些人“文化胃口”的同时,也钝化一些人品味复杂的能力。文化的未来,不仅取决于生产与传播,而且取决于每个屏幕前的个体如何高扬文化主体性,在数字迷宫中找回主动权。

刷屏行为是注意力这一珍贵的认知资源被收割的过程,用户需从被动的“观看者”转为主动的“审视者”,短视频可以作为认知的起点,但绝不应是思想的终点。例如,看完一段《红楼梦》讲解后,需引发用户对原著的翻阅,而非下一个视频的滑动;一个历史事件的演绎,需促成用户对历史的深度探寻,而非情绪化的定论。我们须有意识地为深度思考保留一定不受侵扰的空间,通过每日定时的纸质阅读、主题式学习、参与线下文化活动等,训练被碎片化叙事钝化的思维耐力。

培育良好的媒介素养是内在力量。良好的媒介素养,远不止于辨别信息真伪,更在于洞察算法背后的权力结构、叙事背后的价值立场。教育体系与社会机构需注重培养人们的批判性思维,不仅要知道“看了什么”,而且要理解“为何看到”;不仅要懂得“如何点赞”,而且要反思“为何喜欢”。当我们能解构内容背后的推荐逻辑与情感策略,便能从算法支配中夺回文化选择权。

推动参与式文化实践是基石。用户需成为文化创造参与者,通过理性评论、深度内容的支持与传播,形成持续的文化投票,用集体选择影响内容生态的走向。需积极参与社区文化沙龙、民间记录计划、公共图书馆共读等线下深耕、线上联动的新型文化实践,为对抗数字喧嚣、重建文化空间筑牢社会基础。

站在数字文明与人文精神交汇的历史坐标上,我们当以“守正创新”为舵,以“共建共享”为帆,推动短视频时代文化生态的良性重构。文化生产者须秉持“内容为王”的创作初心,在快节奏中坚守深度与温度;传播平台当践行“科技向善”的公共责任,以算法赋能文明传承而非流量至上;文化消费者需培育“数字素养”,在信息洪流中保持理性思考。唯有生产、传播、消费三端协同发力,方能突破“速食文化”的困境,让短视频真正成为连接传统与现代、承载民族智慧、滋养精神家园的“数字方舟”,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深厚持久的文化动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刘畅,对本文亦有贡献)

【注释】

①《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 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人民日报》,2025年11月30日。

②《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人民日报》,2025年10月29日。

③《〈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4年10月16日。

④《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网信网,2021年9月29日。

⑤黄楚新:《中国短视频发展的现状、挑战与展望》,《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5年第11期。

责编/孙渴    美编/陈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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