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生态治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在推动净化网络环境、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方面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筑牢“防火墙”,以政治监督保障网络治理正确方向。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绝不是“法外之地”。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聚焦各级党组织履行管网治网责任开展监督检查。针对一些网络平台主体责任缺失、部分信息内容失序等问题,要紧盯背后可能存在的失职失责行为,对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网络治理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架起“高压线”,以法治思维规范网络行为边界。法治是网络生态治理的基石。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在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的同时,积极推动完善网络空间法治体系,促进执法司法协同,提升网络违法违规成本,让法律法规在网络空间真正带电、显威。同时,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网络领域制度规范,明晰行为底线,引导网民自觉守法、文明上网,共同维护有序的网络环境。
织密“监督网”,以系统观念凝聚网络治理合力。网络生态治理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必须坚持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系统观念,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好监督协调作用,推动构建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联动的综合治理格局。要适应网络空间跨界融合的特点,推动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监管机制,促进线上线下治理有机结合。同时,要善于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监督,提升对网络新业态、新风险的发现和处置能力,不断增强网络空间治理效能。
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聚焦网络生态领域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建设良好网络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朱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