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科学回答新时代高效能社会治理何以可能、何以可为、何以能为、何以善为等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在多个维度上具有原创性贡献:提出“社会治理”这一原创性标识性概念,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深刻阐释当代中国社会治理基本关系,全面揭示当代中国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推动构建党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提出高效能治理,明确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目标。这些理论创新为推进新时代高效能社会治理提供理论指引,指明创新趋向,是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社会篇”的重要遵循。
【关键词】社会治理 高效能治理 中国式现代化 标识性概念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5.22.001
【作者简介】王道勇,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博导。研究方向为社会建设、社会治理创新,主要著作有《社会合作论》、《党员干部关注的社会发展问题》、《社会建设概论》(合著)、《社会学理论前沿》(合著)、《新形势下中国重大社会矛盾问题分析》(合著)等。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社会治理”这一原创性标识性概念,围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这一目标,在社会治理的理论地位、基本关系、体制机制和治理创新方向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这些重要论述,从理论上科学回答了新时代社会治理何以可能、何以可为、何以能为、何以善为等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书写了新时代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新篇章,为在新征程中实现高效能社会治理提供理论指引、指明创新趋向。
提出“社会治理”这一标识性概念,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
在既有的人类文明知识体系中,关于“社会”和“治理”的智识睿见浩如烟海并自成体系。据考证,“社会”一词在《旧唐书》中已经出现;而“治理”一词出现得更早。《荀子·君道》,“明分职,序事业,材技官能,莫不治理”;《孔子家语·贤君》,“吾欲使官府治理。为之奈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治理社会思想,例如,儒家“民为邦本”的思想,以及“为国以礼,德主刑辅”的治理方略,而中庸之道、和合文化等理念,则深深地融入传统中国社会的肌理之中。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如何治理社会也有过大量经典论述。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1]“市民社会制约和决定国家”,[2]“家庭和市民社会都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活动着的”。[3]同样,“市民社会的一切要求(不管当时是哪一个阶级统治着),也一定要通过国家的意志,才能以法律形式取得普遍效力”,[4]“国家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5]在消灭阶级关系、社会全体成员实现人的“政治解放”之前,治理社会将一直是国家的基本职能之一。马克思、恩格斯充分肯定了巴黎公社关于地方自治和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事业中作用的规定。列宁认为,十月革命后,社会主义俄国的“首要的组织任务”就是如何治理社会。考虑到在社会领域“没有足够的本领去直接进行管理”,列宁强调要借鉴资本主义国家治理社会的有益经验,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治理。[6]毛泽东同志要求通过协调好各种经济社会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秩序。邓小平同志认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7]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问题。应当指出的是,长期以来,这些经典的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一直在广义范畴上使用“社会”这一概念,对于与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处于并列地位的狭义的“社会”该如何治理的论述较为匮乏。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社会建设”这一新理念,但这时的社会建设主要强调的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之相对应的是“社会管理”概念,“对社会的治理”议题在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中没有独立的理论地位。
在中外文明知识谱系中,将“社会”和“治理”两词并用,且形成一个全新的标识性概念,这是新时代以来的理论创造。新时代以来党的创新理论的一个重大贡献就是创造性地提出“社会治理”这一标识性概念,并对社会治理的理论地位问题进行系统阐述,科学回答了“社会治理何以可能”这一前置性理论问题。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社会治理”这一标识性概念,要求“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8]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9]此后,党的社会治理理论不断发展。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社会建设。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创新任务和发展方向。2021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阐明中国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2022年,党的二十大将社会治理提升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要求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手段。2025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指出要以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2025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十四五”时期,我国社会治理效能增强,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要求,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确保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综上,新时代以来,“社会治理”一词逐步融入政治话语、学术话语和生活话语,正式进入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理论论域。
“社会治理”这一标识性概念的出场,在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中开辟了社会治理向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古人讲,‘天下之势不盛则衰,天下之治不进则退’。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任务之繁重前所未有,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这些风险挑战,有的来自国内,有的来自国际,有的来自经济社会领域,有的来自自然界。我们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制度的力量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10]这一重要论述从统筹“两个大局”的战略高度强调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紧迫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11]“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12]这些重要论述表明,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社会治理”这一标识性概念的出场明确了社会治理与经济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生态治理等具有同等重要的理论地位,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的新境界。
进一步而言,“社会治理”这一原创性概念的提出,也是对中国式现代化“社会篇”的理论回应。马克思强调,要从生产关系角度“为整个社会结构,从而也为主权关系和依附关系的政治形式,总之,为任何当时的独特的国家形式,发现最隐蔽的秘密,发现隐藏着的基础”。[13]马克思认为,“社会结构和国家经常是从一定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14]这就说明,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如果社会结构变迁滞后于经济结构变迁,那么将会迟滞现代化的历史进程,进而影响具体个体的生产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事实证明,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我们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互联网深刻改变人类交往方式,社会观念、社会心理、社会行为发生深刻变化。”[15]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变迁趋势的这一精辟概括表明,“社会治理”与“社会结构”这两个概念相伴而生,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本质是要积极适应、有力推动社会结构现代化,从社会关系、社会资源等层面消除实现“人的解放”的结构性约束。故而,“社会治理”这一标识性概念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思想的赓续和创新,为从社会建设层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理论支撑。
系统阐释社会治理的基本关系,全面揭示当代中国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
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应当建基于对社会关系和社会互动的科学认知。马克思、恩格斯阐发了氏族社会的治理状况,评述了不同历史时期国家治理的发展历程,预测未来共产主义的治理问题,揭示了人类社会治理发展的大趋势和光明图景。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科学论证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重点把握的一系列重大关系。邓小平同志着重阐述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16]要“深化对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的认识”,[17]并系统论证了如何认识和处理好社会治理中的基本关系,厘清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运作逻辑,有力回应了在当代中国“社会治理何以可为”这一重大理论问题。
正确认识社会治理中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强调社会治理行动者之间是一种互构共生的辩证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18]决定历史的是“行动着的群众”。[19]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20]“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体力量”。[21]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体现在当代中国的社会治理中,就是人民群众既是社会治理的客体,更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关键是在实践中实现主体与客体互为条件,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相互促进。社会治理“治”的对象主要是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当以社会治理创新来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社会行为、协调利益关系时,人民群众就会以社会群体成员或者以一个个鲜活个体的形式,成为社会治理的客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22]“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23]“要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激发全社会活力,群众的事同群众多商量,大家的事人人参与”,[24]“把市民和政府的关系从‘你和我’变成‘我们’,从‘要我做’变为‘一起做’,才能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25]当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人民群众就是社会治理的主体。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治理主客体转化的科学论断,突破了传统管控思维和管理思维中主客体二元对立的结构关系,认为社会治理主客体是在互构共生基础上的辩证统一,从思维方式上实现了从传统社会管制思想,到社会管理思想,最终向现代社会治理思想的彻底转变,是唯物辩证法和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在社会治理领域的生动实践和重要拓展。
科学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实现社会治理行为的内在统一性。马克思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26]这表明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不可分割,为处理二者关系提供了理论基础。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维护社会稳定与保障公民权利本质上是统一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公民权利保障条款,既可以维护政权稳定,又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但在加强社会治理的过程中,维护社会稳定强调的是通过国家强制力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则侧重于对公民正当诉求的回应,两者在客观上存在一定的矛盾对立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27]这一重要论述强调社会治理的重心是要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指明不同社会治理行为之间的契合点,是对马克思主义权利义务观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忠实践行和创新性运用。
有力协调自治、法治和德治的关系,实现社会治理方式的互融共生。中国共产党既是中国先进文化的积极引领者和践行者,又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继承者和弘扬者。习近平总书记承续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关于基层自治、德法并用的思想,并进行了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认为必须实现自治、法治、德治之间的深度融合、高效联动。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要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惩处力度,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28]这些重要论述从价值意涵和制度创新相结合的高度,阐明了实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重要思想和制度安排,明确了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理论指向。
积极处理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实现社会治理目标的内在统一性。处于相对静止的稳态的“秩序”,与快速变迁和持续更新的“活力”,都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基本目标。但在快速转型的现代化进程中,活力与秩序之间天然存在张力。实现活力与秩序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是新时代社会治理必须回答的重要理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处理好这对关系是一道世界性难题。中国式现代化应当而且能够实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29]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有机统一。”[30]改革是实现活力与秩序之间高水平动态平衡的主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决定中国式现代化成败的关键一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31]具体而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制约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卡点堵点问题、发展环境和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有悖社会公平正义的焦点热点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增动力、添活力。习近平总书记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度给出科学回应,要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推动构建动态的、法治的、持续的社会稳定观。
围绕党建引领社会治理这一制度密码,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
自现代政党诞生起,政党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便成为现代社会科学无可回避的重要理论问题。列宁指出:“党是阶级的先锋队;它的任务决不是反映群众的一般水平,而是带领群众前进。”[32]这表明,与来自社会、被动地反映社会诉求的西方国家政党不同,马克思主义政党并不是一味地被社会所塑造,其能够而且必须主动地塑造和重构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必须加强党对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形成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通过党建引领带动社会治理行动主体共同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提供的“党建引领社会治理”这一制度密码,创造性地回答了党如何领导新时代的社会主义社会治理这一重大问题,有效回应了“新时代社会治理何以能为”这一理论问题。
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世界范围内开始流行西方学者提出的以多元主体平等互动、多元共治为核心要义的“治理”理念。新时代以来中国社会治理的理论创造和成功实践表明,在社会治理中,马克思主义政党与其他社会行动主体之间存在着一种全新的主体关系模式。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这一治理体系中既有关于治理主体地位和功能的确认,也有对法治、科技等社会治理关键要素的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摆脱了米格代尔的“弱国家—强社会”理论框架和帕特南的“强国家—强社会”二元组合,[33]既有别于西方国家个体本位论下的“共治合作”,也有别于一些发展中国家权威论下的“权威依附”,是一种“一核多元”式社会治理主体关系结构。[34]“一核”是指中国共产党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建立健全这一体系的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好中国共产党的统领作用,带动其他多元主体围绕核心确定的目标高效运转,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关键在于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平安中国建设的根本保证。要始终坚持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平安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35]要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党的意志和党中央的新精神及重大战略部署能够原原本本、不折不扣地贯彻到社会治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要加强党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36]“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37]“只有基础坚固,国家大厦才能稳固”,[38]“各级都要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39]“要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改革举措落到基层,使基层真正强起来”。[40]
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落脚点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41]“人民不是抽象的符号,而是一个一个具体的人的集合”,[42]“创新社会治理,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4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什么我们的改革发展能够有序推进、社会能够保持长期稳定?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当前,我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诸多社会矛盾交织叠加。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关注民生。”[44]这些重要论述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新时代社会治理的价值立场,明确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中国共产党维护社会秩序、创新社会治理的根本目的,这些重要思想明确了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的丰富内涵和工作重点,实现了在执政理念升华基础上向治理实践和价值理性的回归。
提出高效能治理,明确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管不管用,有没有效,实践是最好的试金石。”[45]新中国成立七十多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两大奇迹,即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长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可以说,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外,没有任何一种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能够在这么短的历史时期内创造出我国取得的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这样的奇迹。”[46]这一科学的理论判断建基于权威的统计数据。2024年我国每10万人命案发生数为0.44起,是世界上命案发案率最低的国家之一;[47]2024年,全国发生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9起,首次降到个位数;[48]全国群众的安全指数从2012年的87.5%上升至2023年的98.2%以上。[49]新时代以来社会治理创新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表明,我国在经济领域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道路,也用几十年时间在社会领域形成了一个能够有效应对现代化快速转型的巨大冲击,并且具有极强的包容性和制度韧性的现代社会治理模式。
改革开放是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必须坚持正确的方法论,在不断实践探索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一个静态、一成不变、停滞不前的阶段,也不是一个自发、被动、不用费多大气力自然而然就可以跨过的阶段,而是一个动态、积极有为、始终洋溢着蓬勃生机活力的过程,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日益接近质的飞跃的量的积累和发展变化的过程。”[50]“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51]在社会治理领域,这种新形势、新挑战具体表现为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会交往方式和社会心理结构快速转型,社会群体细化分化,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大量涌现,新就业群体规模持续扩大,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民生保障仍然存在短板。如何在现有治理模式和体制机制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构建起一套更加科学、精细、敏捷、有力的治理体系,实现从“有治理”向“优治理”的跃升,更加游刃有余地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成为新征程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的重大命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围绕“高效能治理”这一主题加强社会治理,指明了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创新方向,科学回答了“新时代社会治理何以善为”这一前瞻性理论问题。2020年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有针对性地部署对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具有牵引性的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52]高效能治理在社会治理领域集中体现为高效能社会治理。高效能社会治理作为一种投入产出比最优的治理样态,致力于以合理的成本实现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最大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平安中国建设要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相关部署,在国家更加安全、社会更加有序、治理更加有效、人民更加满意上着力。”[53]尤其是要按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高效能社会治理,是一个社会治理关键要素迭代升级与有机整合的系统过程,要努力构建以人民为中心、价值引领与能力支撑并重、具备动态适应性的现代化治理体系,最终达到更高效、更优质、更协调有序、更具韧性的治理目标。
实现高效能社会治理是一个渐进的、系统性社会工程,关键在协同施策,久久为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不忘初心,把造福人民作为根本价值取向,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稳步推动共同富裕”,[54]“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55]在实践中,应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完善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夯实社会治理群众基础。应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善于从推进社会治理中总结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规律;尤为重要的是,应在党领导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上下大功夫,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政府的资源整合优势、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基层组织的动员优势和人民群众的参与激情有机结合起来,着力破解社会治理中分工明确、合作不足的治理困境,着力摒除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各种形式主义;应持续讲好人民故事、改革故事、共富故事、共治故事,凝聚起强大的社会治理共识,等等。总之,应以社会治理的理论创造和实践实效奋力谱写更高水平的“中国之治”,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科学的理论指引。
(本文系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重要承续的学理阐释”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4&ZD002)
注释
[1][18][1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40、287、287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4、10页。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06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305页。
[6]《列宁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71页。
[7]《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86页。
[8]《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京举行》,《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3日,第1版。
[9][16][17]《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95、95、346页。
[10][15][28][29][30][31][35][44][45][46][50][53][54]《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第二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5年,第55~56、101~102、88~92、320、102、334~335、486、9、67、67~68、160、483、495页。
[11]《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19页。
[1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3年,第219页。
[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七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16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89页。
[20]《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第137页。
[2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年,第27页。
[22]《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49页。
[2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2年,第338页。
[24]《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 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人民日报》,2017年3月6日,第1版。
[25]《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年,第423页。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六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600页。
[27]《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147页。
[32]《列宁全集》第三十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88页。
[33]参见乔尔·S·米格代尔,《强社会与弱国家:第三世界的国家社会关系及国家能力》,张长东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罗伯特·D·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王列、赖海榕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
[34]王道勇:《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及共同体构建的理论创新与方法论意义》,《国家治理》,2023年第6期。
[36]《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73页。
[37]《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43页。
[38]《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年,第3页。
[39]《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第224页。
[40]《代表广大青年赢得广大青年依靠广大青年 让广大青年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人民日报》,2018年7月3日。
[4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46页。
[42]《高擎民族精神火炬 吹响时代前进号角 筑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文艺高峰》,《人民日报》,2016年12月1日。
[43]《习近平关于基层治理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3年,第13页。
[47]《“十四五”公安工作“硬核”成绩单发布 我国是世界公认最安全国家之一》,2025年7月23日,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507/content_7033535.htm。
[48]《我国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1%》,2025年1月15日,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501/content_6998774.htm。
[49]《平安中国成为一张亮眼“国家名片”》,2024年9月16日,https://www.moj.gov.cn/pub/sfbgw/zwgkztzl/2024nzt202400102/fjqglkbxzt0925/fzcj20240925/202409/t20240929_506925.html。
[51][55]《决定召开二十届四中全会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人民日报》,2025年7月31日,第1版。
[52]《坚持人民至上 不断造福人民 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之中》,《人民日报》,2020年5月23日,第1版。
Theoretical Guidance and Innovative Trends in High-Efficiency Social Governance
Wang Daoyong
Abstract: Since the new era,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with Comrade Xi Jinping at its core has put forward a series of new thoughts, new viewpoints and new judgments regarding the strengthening and innovating of social governance, which have scientifically answered a series of directional, overall and strategic major questions, such as how it is possible, feasible, and capable in doing it well in the new era of high-efficiency social governance. The important discourses by General Secretary Xi Jinping on social governance have made original contributions in multiple aspects: proposing the original concept of "social governance", and enriching and developing Marxist theory; profoundly elucidating the fundamental relationships in contemporary Chinese social governance, and comprehensively revealing the laws of social operation and governance in contemporary China;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a social governance community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Party, and continuously improving the socialist social governance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proposing high-efficiency governance, and clarifying the new goals for the modernization of social governance. These theoretical innovations have provided theoretical guidance for advancing high-efficiency social governance in the new era, pointed the way toward innovation, and are important guidelines for composing the "social governance chapter" of Chinese-style modernization.
Keywords: social governance, high-efficiency governance, Chinese-style modernization, identification concept
责 编∕李思琪 美 编∕梁丽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