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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把握高效能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结合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与时俱进地建构了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理论,丰富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学说和社会治理理论,为我们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高效能治理与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改革上层建筑和构建新型生产关系,实现治理、发展、共享的良性循环与协调发展,实现“有为政府”“有效市场”与“有序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治理效能、发展质量和人民共享的螺旋式上升,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

关键词:高效能治理 高质量发展 中国式现代化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

【中图分类号】D2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高效能治理与高质量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深入地阐释了高效能治理与高质量发展的内涵特征,及其对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丰富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学说和社会治理理论,为我们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需要完整准确全面地理解高效能治理与高质量发展的逻辑关系。高效能治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高质量发展为高效能治理提供物质支撑。

高效能治理与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建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在继承和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执政经验,特别是全面总结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治国理政经验的基础上,经过新时代以来的不断探索与开拓创新,提出解决现实问题的科学理念、有效对策,与时俱进地建构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高质量发展理论、高效能治理理论,将“中国之制”转化为“中国之治”,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

高效能治理的提出与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1]高效能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系统推进的必然结果。国家治理体系,是我们党领导和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是一整套既有分工又密切联系的,包括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等在内的国家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体系治理各方面事务、有效推动制度执行的能力。只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才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进而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提出“高效能治理”这一原创性概念,强调“特别是要研究谋划中长期战略任务和战略布局,有针对性地部署对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具有牵引性的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2]。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确定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高质量发展的提出与发展

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以伟大的历史主动、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责任担当,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取得一个又一个辉煌成就。

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创造性地提出高质量发展的标识性概念,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在2017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阐明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指出:“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3]2020年,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起草的有关情况向全会作说明,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这是根据我国发展阶段、发展环境、发展条件变化作出的科学判断”。[4]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没有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就不可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高效能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的内在机理

202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视察时,同时提出高效能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强调“以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5]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指引我们深刻思考在我国这样一个东方大国如何以高效能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命题。高效能治理与高质量发展相辅相成,高质量发展对高效能治理提出新要求,高效能治理对高质量发展形成新保障。没有高效能治理,就难以通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没有高质量发展,就难以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高效能治理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与实践支撑。

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依托的高效能治理,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高质量发展的进度。高效能治理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能够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绩效、既安定有序又激发社会动力与活力、能够保障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的治理。高质量发展是以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为导向,以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理念,以新质生产力为根本动力,从重视规模速度转向强调质量效益的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适应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的需要,努力促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

高效能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质体现,是党和国家政策通过制度体系和治理行动转化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力量的过程。其重点强调通过机构改革、制度创新和科技赋能,实现治理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治理效能的持续提升,强调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强调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机构调整有助于消除“九龙治水”现象,在组织建设上赋能高效能治理。制度创新能够打破旧有体制机制的束缚,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科学、更加合理的制度框架。科技赋能借助互联网、区块链和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手段,提高治理的效率和精准度,实现治理的智能化、精细化和高效化,为高质量发展插上科技进步的翅膀。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提升治理效能,激发发展新动能。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考虑各方面风险挑战,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为目标,以“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为导向,以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为出发点,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效能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筑了坚实的物质载体。通过对党和国家机构的多轮改革,党和国家机构职能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确保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制度统一、政令统一,健全党的领导体系、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增强党的领导力、政府执行力、武装战斗力、群团组织活力,形成与新时代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党和国家机构。通过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源源不断释放出改革红利,使制度优势与时俱进地转化为高效能治理动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完成从原有结构向新结构的转型过程,使其发挥出顶层设计的预期效力,全面提升制度运行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形成以高效能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为达到高效能治理的目标,我们一方面需防止机构调整与职能划分的“分解谬误”,另一方面要竭力避免“合成谬误”,突破“条块分割与权责失衡”困境,尽力弥合改革空窗期的职能裂隙,规避“部门打架”和“政策冲突”现象。同时,要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构建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机构政令统一、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对标对表党中央赋予的职责任务,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着力解决人民急难愁盼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发展对高效能治理提出新要求、提供新动力。高质量发展是对创新驱动、协调均衡、绿色可持续、开放包容和全民共享等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实现发展范式的根本转型,实现新质生产力对传统生产力的迭代,是对粗放式、高能耗、低效率发展模式的颠覆性创新。达到技术创新的颠覆性突破、生产要素的创新性配置、产业链条的深度转型升级,需通过高效能治理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的优化组合和更新跃迁,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以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会引发社会生产方式、社会生活方式、社会交往方式和社会组织方式的深刻变化,推动新兴领域迅速发展,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就业群体大量涌现。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党领导的社会工作体制建设,在治理制度的设计和治理模式的创新上,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机制,抓好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

通过对高效能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结合,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制度体系。在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加强协调的过程中,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积极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治理作用,达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目的,实现“治理成本更低、绩效更优、群众获得感更强”的目标。这就要求我们在治理实践中尽可能利用一切科技进步成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消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降低治理成本,优化治理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重复建设,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中,理顺秩序与活力的关系,以高效能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

高效能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的理论贡献

高效能治理与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创新与理论建构,再一次将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学说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突破西方治理范式,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体现了人民意志,激发了人民的创造活力。

形成治理、发展、共享良性循环和协调发展的理论体系。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高效能治理作为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的理论结晶,通过制度优化与治理效能的释放,以新型生产关系的构建促进新质生产力的涌现,能够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保障新发展理念的贯彻执行,使治理活动更加符合人民利益和社会发展要求。这一理论体系建构的“治理-发展-共享”的良性循环与协调发展模式,能够在制度优化中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推动传统生产力升级换代。以人民为中心改革上层建筑和建构新型生产关系,以释放高效能治理红利的逻辑理路,尊重人民的意愿和权利,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保障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提高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人民群众在改革开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世界其他国家解决治理难题和发展难题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西方的治理模式,往往在“政府失灵”“市场失灵”与“社会失序”之间来回摇摆动荡,周期性地提升治理成本,拉大贫富差距,制造社会对立,不断引发社会冲突。高效能治理与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结合,实现“有为政府”“有效市场”与“有序社会”的协调发展。一方面能通过高效能治理保障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能通过高质量发展支撑高效能治理,以科技赋能推动高质量发展,整体推进国家、市场与社会协同发展,赓续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高效能治理与高质量发展,以“系统观念”统筹发展与安全,实现治理效能、发展质量和人民共享的螺旋式上升,为世界其他国家解决治理难题和发展难题提供新的路径选择,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高效能治理与高质量发展,不仅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也为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作出贡献。

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从现在开始到整个“十五五”时期,我国将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我们要顺应时代潮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变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高效能治理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不断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不断开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局面。

【本文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与民族学院院长】

注释略

责编:董惠敏/美编:石 玉

责任编辑:张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