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每日推荐
首页 > 理论 > 正文

中国古代“运动会”:礼乐、百戏与武艺的交响

【摘要】中国古代“运动会”通过礼乐、百戏、武艺等载体,发展出丰富多彩的体育竞技盛会。其深深植根于中华文明的土壤,服务于“祀与戎”的实用需求,承载着礼乐教化的崇高理想,洋溢着世俗生活的欢愉气息。在承载儒家伦理和民族交流功能的同时,体现出制度化、世俗化与专业化的特色。古代“运动会”蕴含的身心和谐、实用理性的东方体育观,成为中华文明独特的精神遗产。

【关键词】射礼 百戏 武艺 运动会 【中图分类号】G812.9 【文献标识码】A

中国古代虽无现代意义上高度组织化的“奥林匹克”式运动会,却孕育出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竞技与体育盛会。这些活动并非独立存在,而是深深嵌入礼仪、军事、娱乐与社会生活的肌理之中,以射礼、百戏、武艺武术等为载体,共同谱写了一曲独特的古代体育交响乐。

从“祀与戎”中孕育的竞技种子

中国古代体育的源头,可追溯至上古社会“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重要需求。对神明祖先的祭祀和对部落生存的武力保障,成为孕育早期竞技活动的沃土,而“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式的规范性祭祀活动,常伴随娱神乐众的歌舞与竞技,为后来体系化竞技盛会的出现奠定基础。

商周时期,祭祀中的乐舞、竞技更趋复杂化、仪式化,成为后世融竞技、军事特色于一体的综合性表演形态诞生的前提。《诗经·车攻》中描绘的“之子于苗,选徒嚣嚣”的盛大田猎活动,虽然是带有竞技意味的军事演习,但其中的追踪、围捕、骑射、车战等综合演练,可谓古代综合“运动会”的雏形。而源于狩猎与军事的射箭活动,在被纳入严密的礼乐制度后,形成一种高度规范化的“射礼”,竞技过程中不仅有射箭技艺的比拼,更是道德修养、等级秩序和人才选拔的集中体现。因严格的程序、对参与者身心状态的关注,使其成为中国古代制度化、礼仪化竞技活动的典范①。

由礼制核心走向世俗繁荣的“运动会”

中国古代体育运动形态随时代变迁而不断发展演化,并从以礼制核心向世俗化、娱乐化、专业化方向拓展,逐渐演绎出不同类型的“运动会”。

春秋战国时期礼乐制度的衰微,在促使射礼、蹴鞠等竞技活动军事实用价值空前强化的同时,亦在民间获得广泛的实践空间。战国初期魏国李悝颁布具有军事与司法双重功能的改革措施《习射令》,规定“人之有狐疑之讼者,令之射的,中之者胜,不中者负”。此令一出,“人皆疾习射,日夜不休”。这一看似荒诞的举措,实则是李悝在魏国与秦国频繁边境冲突背景下设计的军事动员机制。这一将射术考核融入司法实践的机制,使军事训练成为民间日常活动,促使战国时期区域性“运动会”出现。战国时期齐国都城临淄的繁华盛景,则由著名纵横家张仪通过对一系列竞技游戏活动的描述而呈现在世人面前:齐国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愽蹹踘者”。这可谓战国时期“大都会”临淄上演的一场传咏至今的民间“运动会”。

汉代国力强盛、社会富庶,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背景下,宫廷与民间对娱乐的需求激增。汉武帝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为凸显汉帝国的强大,在长安平乐观举办盛大角抵戏表演“运动会”。东汉文学家张衡的《西京赋》曾对这一盛会的竞技表演项目进行精彩描绘,其中力量与竞技类包括“扛鼎”(举重)、“寻橦”(顶竿)、“走索”(走钢丝)、“冲狭”(钻刀圈)、“跳丸剑”(抛接丸、剑)、“角抵”(相扑);武艺类则有“胸突铦锋”(硬气功)、“刀舞”“剑舞”;技巧与表演有幻术(魔术)、“戏豹舞罴”(马术)、俳优歌舞等。由于这一综合性“运动会”集竞技性、观赏性、娱乐性于一体,能满足不同阶层的需求,以致出现观众“三百里内皆观”的盛况。

唐代长安二年(公元702年),武则天为选拔军事人才,增强军队战斗力,创设了一项独特的科举制度——“武举制”,每年定期在全国各个层级举行选拔考核,就如同是国家层面举办的、以武艺为主体的不同规模的专项“运动会”,其竞技比试内容包含射箭、马枪、负重、才貌、言语等。这一竞技比试体系,为军事武艺人才提供了制度化的上升通道,促进体育项目进一步繁荣②。

宋代城市经济繁荣,市民阶层壮大,民间出现大量以竞技游艺娱乐为主的“社团”类民间体育组织,文献记载中的蹴鞠社、齐云社、角抵社、锦标社、弓箭社等③,就是以体育竞技表演为特色的民间社团组织。它们通过组织比赛、定立竞技表演规则,既推动运动项目走向专业化,又为各类专项“运动会”的举办创造条件。

明清是武术大发展时期,门派的林立、拳种器械体系的成熟,尤其是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推动民间武术竞技表演类“运动会”时时上演。由于武术所具有的实战、自卫以及健身功能,促使民间的镖局、武术会馆等成为社会上竞技表演的主体。基于满族传统冰上运动的传承,清王朝极为重视冰上竞技表演活动,尤其是乾隆将“冰嬉”定为“国俗”之后,每年冬至后都会在太液池(今北海)举行“冰嬉”竞技表演。项目包括“抢等”(速度滑冰)、“冰上抢球”(类似现代橄榄球的冰上球类活动)、“转龙射球”(集冰上滑行与射箭为一体的盛典项目)、摆山子(团体“花样滑冰”)、溜龙(古代“冰上团体操”)、亮排(四百人参加的冰上花样“堆阵图”)、一马十三式(单人或双人“花样滑冰”)等,规模宏大,赏赐丰厚,是独具特色的冬季“皇家运动会”。

丰富多彩的“运动会”竞技舞台

丰富多彩的竞技运动形式,为古代不同类型的“运动会”提供展示舞台。自周代伊始直至明清,均出现了具有竞技特点的不同类型“运动会”。

以射礼为核心的射艺单项“运动会”。这是中国古代最早、最具象化,且在形式上高度仪式化的一类“运动会”。在周代已经形成完备的竞赛体系,主要包括大射、宾射、燕射和乡射四大主体竞赛类型。“三番射”是贯穿各类射礼的核心程序:第一番射“贯而不释”,无论参与者射中与否都不计成绩,强调的是对射者基本礼仪的考察。第二番射“不贯不释”,属于正式比赛,参与者的箭头必须刺穿靶子才算成绩,负方需站着将罚酒喝完,再向胜方拱手行礼。体现“中礼”与“中的”的双重标准。第三番射“不鼓不释”,整个射箭比赛需要礼乐结合,乐工演奏规定曲目《诗经·召南》中的《驺虞》,射者亦要按照乐曲节奏跟着鼓点发射,否则即使射中也无效,体现“中礼”“中节”“中的”的三重标准。第三番射结束后,公布比赛结果,负方射者喝罚酒,并向获胜方行拱手礼,至此“三番射”全部完成④。三番射竞赛程序挑战之大,非贤能仁勇之君子难以胜任。对此孔子感慨道:“射者何以射?何以听?循声而发,发而不失正鹄者,其唯贤者乎。若夫不肖之人,则彼将安能以中。”这进一步体现“射以观德”的教化功能。这类“运动会”自周代一直延续到明清时期,明代定期举行的“大射”与“阅射”竞技表演比赛,就是对这一传统射艺的延续⑤。

以百戏为主体的综合性“运动会”。这是自汉代开始盛行的一类独特的大型综合性“运动会”,主要在盛大宫廷庆典、节令庙会、民间集市举行。举办的场所多为广场、露台以及临时搭建的“戏场”等开阔场地,观众围聚观看,有俳优或专职官员等主持人串场。这类综合性竞赛、表演的特点在于“奇”“陷”“力”“巧”,既有角抵、扛鼎、寻橦、走索、跳丸剑等竞技性项目,亦有幻术、马戏、俳优歌舞等表演性项目。发展到宋代虽规模变小,但在竞技、表演项目的设置上更趋精专,如宋代常见的相扑、水秋千等。

以武艺武术为主体的技击与表演性专项“运动会”。这类“运动会”多是以军事较技与民间较艺擂台的形成呈现,共有四种类型。一是军事武艺校阅,是一类制度化的考核比试,如武举的竞技性考核等。二是民间擂台的较艺,如宋代“露台争交”。《水浒传》中描写的燕青打擂就是这类“运动会”的写照,比赛设置不得“揪住短儿”“拽起袴儿”等规则,有名为“部署”的裁判,还配置“旗帐、银杯、彩缎、锦袄、官会、马匹”等奖金。三是节庆期间进行的表演与竞技形式,如舞狮、舞龙中的武术技巧展示,社火中的器械对练等。四是武艺武术门派中的定期切磋比试,是武林中人通过较技印证武功高低的常见形式,其内容从基础的拳脚、器械格斗,到复杂的内外功、阵法演练。比赛过程中,强调“既得艺,必试敌”的实战性,以及“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的强身健体与武德修养特点。

除上述三大主体性“运动会”,基于时代和地域民俗的不同,中国古代许多特色竞技项目也成为不同类型“运动会”的“主角”。

蹴鞠,汉代是其发展的第一个高峰,并出现专业的“鞠域”“鞠城”“鞠室”等球场,形成《鞠城铭》等竞技规则。发展至宋代,以两队对抗为特色的专业“筑球”队和个人/多人花样踢法的“白打”蹴鞠,成为宫廷庆典和都市民间“运动会”的主打项目。击鞠,中国古代的马球项目,唐宋风行一时,宫廷、军队、贵族男子极为热衷,出现专用的球场、球杖和“鞠”(球),多在不同时期宫廷和军队“运动会”中展现其竞技特色。舟船竞渡,源于南方水乡的生产活动和祭祀仪式,唐代以后更将龙舟竞渡发展成一项激烈的水上竞速运动,有龙形舟、鼓手、舵手、划手,极具观赏性和团队精神,在民间节庆活动中,是一项备受大众欢迎的竞技活动,发展至清代,成为宫廷“运动会”常设的竞技表演项目。以围棋、象棋、六博以及双陆为代表的盘上棋戏,虽属智力运动,但古代常将其与“武”并称(如“琴棋书画”对“弓刀石马步箭”)。作为中国传统体育活动的一大类型,魏晋以后多已正式定型,并出现专业棋手,而且常常成为不同时代宫廷、民间休闲集会性“运动会”中的主体项目。

超越竞技的文化遗产

“运动会”的举行及其融入的一系列竞技项目,实际上是提升国民身体素质、磨砺战斗技能、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途径。例如,武举制实行的一些竞技考核项目,其目的则是为国家输送军事人才,彰显出强健体魄以保家卫国的鲜明特色。许多竞赛活动,如射礼、蹴鞠、捶丸等,是实践儒家仁、义、礼、智、信伦理的重要载体,通过仪式化的竞技活动涵养心性、规范行为,具有道德教化、礼仪养成的作用。

在古代“运动会”的举办过程中,多将大型节庆活动,如歌舞、社火等融入其中,而民间体育结社也为社会各个阶层提供交往与组织的平台。这体现出一种全民狂欢的盛会特色,客观上推动区域之间的交流、增强地方和国家认同感。通过娱乐身心、丰富生活,促进表演艺术和大众文化的发展。

古代“运动会”不断促进体育游艺技艺的传承与创新。盛行于汉代、传承于宋代的综合性百戏,促进体育、杂技、舞蹈等技艺的传承与精进;开启于唐代的武举和之后不断推出的民间擂台较技,推动武艺武术的系统化和专业化发展;蹴鞠活动在汉唐时期规则的完善、马球活动于唐宋的流行、冰嬉在明清时的昌盛等,都体现出运动项目在技艺创新方面的发展。在多种因素的推动下,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民族间的体育活动,通过不同类型“运动会”的展示与较技,成为促进文化交流、民族融合的重要纽带。

中国古代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成为中华体育精神的重要源头,并孕育着强调身心和谐、德技并重、天人合一、礼仪规范、实用理性的独特体育价值观。在中国古代丰富多彩且传承不绝的体育游艺活动中,射礼的庄重、百戏的绚烂、武艺的刚健,以及蹴鞠、马球、竞渡、冰嬉等具有明确竞赛规则的项目,构建出独具东方魅力的“运动会”生态⑥。其深深植根于中华文明的土壤,服务于“祀与戎”的实用需求,承载着礼乐教化的崇高理想,洋溢着世俗生活的欢愉气息。从西周射宫中的揖让弦歌,到汉代平乐观前的百戏杂陈;从唐代大明宫内的马球飞驰,到汴京瓦舍中的蹴鞠、露台争交;从水乡河道的龙舟竞渡,到太液池上的冰嬉盛典——这些跨越千年的体育盛会,是中华民族尚武精神、生活智慧、审美情趣与和谐理念的生动写照。这份宝贵的遗产,在今日全球体育文化交流互鉴的大潮中,依然闪耀着智慧的光芒,为理解体育的本质、功能与价值提供了深邃而独特的东方视角。

回望古代,并非沉湎过去,而是为了更好地汲取智慧,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今天,让体育这一人类共通的语言,奏响更加和谐、包容、进步的华彩乐章。

【注释】

①张君贤:《竞技圈最后的盛会:从体育竞赛、体育交往和“国家”治理的角度看西周射礼》,《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24年第3期。

②林伯原:《论唐代武举的建立及到两宋的发展》,《体育科学》,1989年第1期。

③游彪:《宋代民间社团对基层社会治理影响几何》,《人民论坛》,2016年第30期。

④张波、姚颂平:《中西体育赛会的文化比较》,《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8年第5期。

⑤崔乐泉:《古来运动有豪杰》,太原: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25年,第167-168页。

⑥潘华、宋丽:《古射礼与古奥运会比较研究》,《体育文化导刊》,2008年第4期。

责编/周小梨 美编/杨玲玲

声明:本文为人民论坛杂志社原创内容,任何单位或个人转载请回复本微信号获得授权,转载时务必标明来源及作者,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周小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