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农村移风易俗,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旨在革除陈规陋习、培育文明乡风。移风易俗作为乡村文化治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乡村全面振兴成效。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应重点整治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坚持多措并举、协同治理,系统性推进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积极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推动文明新风进村入户,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关键词:移风易俗 文明乡风 文化振兴 精神文明建设
【中图分类号】D64;D422.6 【文献标识码】A
建设文明乡风,离不开移风易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弘扬新风正气,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强调“加强文明乡风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强调“繁荣乡村文化,培育新时代文明乡风”。新时代以来,移风易俗成为乡村文化治理的重要环节,深度融入乡村全面振兴实践。同时也要看到,有的地方依然存在天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不但破坏淳朴民风乡风,而且给农民带来沉重的人情和经济负担,需要深入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开展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体现为对农村文化生态、伦理秩序与社会治理模式的引导、塑造,也涉及传统与现代价值的碰撞、融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旨在推动乡村文明由“外在美”转变为“内涵美”。
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的目标要求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出台多项政策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开展移风易俗行动、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等11个部门2019年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对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作出系统部署。农业农村部等8个部门2022年出台《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国范围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并提出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完善移风易俗落实机制等具体措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强调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对持续整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完善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提出要求。
近年来,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取得明显成效。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在部分地区持续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为常态化、长效性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农业农村部先后组织开展了四批次的全国“文明乡风建设”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深入总结针对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实践,推动农村移风易俗政策实践走深走实。民政部从2018年开始,将婚俗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于2021年4月、9月分两批次在全国确立了32个婚俗改革实验区。主要围绕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积极倡导简约适度婚俗礼仪、着力培育文明向上婚俗文化、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等四个方面先行先试,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婚俗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旗帜鲜明倡导文明简约的婚俗新风尚。
与此同时,我国各地积极探索农村移风易俗的有效实现方式。云南腾冲市把移风易俗工作重心从注重外延发展转变为注重内涵提升,在建设阵地、设施、环境、载体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人的精神文化素养,把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融入乡村文化振兴考核,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常态长效。陕西安康市出台《关于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建设崇德向上幸福安康的实施意见》,实施以理论武装铸魂、优秀文化传承、孝义善举培育、文明建设提质、以文塑旅增效的“五大工程”,推动乡风文明建设落实在具体行动中。山西、安徽等地注重发挥乡村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作用,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积极培育文明乡风。
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的重点任务
近年来,党和国家多措并举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乡村环境持续变美,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人们精神面貌更加昂扬,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但不可否认,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仍有改进空间。目前农村移风易俗应持续关注整治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这些领域相互关联,需要多措并举、协同治理,系统性促进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治理高价彩礼。在婚姻缔结过程中,有的家庭需要支付远超其经济承受能力的高价彩礼,这一风俗亟待改变。一方面,高价彩礼把情感关系扭曲为经济交易,影响婚姻关系稳定;另一方面,高价彩礼加重家庭经济负担,可能导致因婚致贫、婚姻诈骗等社会问题。有的地方,彩礼金额在短短数十年间上涨了数百倍,甚至要求必须配备汽车、房产,或支付高额现金,才能促成婚姻。彩礼的性质已然背离礼仪之本,从过去的象征意义转变为功利目的,影响社会风气。婚俗文化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移风易俗政策制定要能够反映地方实际,在政策执行上要解决好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遏制人情攀比。人情攀比表现为在红白喜事、日常消费及资产购置中,盲目追求排场、相互比较。人情往来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整合机制,健康的人情往来可以维系社会关系稳定;“异化”“变味”的人情往来,可能打破原有相对平衡的社会秩序,对家庭关系和乡村发展产生消极影响。对经济基础本就薄弱的家庭来说,人情支出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偏高,进一步增加家庭负担。人情攀比使传统礼尚往来异化为物质炫耀,背离情感表达与社会互助的文化初衷,扭曲乡村社会原本淳朴的人际关系;它导致超前消费,诱发债务问题,加重农民经济负担。如何通过教育引导、道德约束,树立情感导向、理性适度的乡村礼俗新风,是乡村文化振兴应当关注解决的问题。
整治厚葬薄养。厚葬薄养主要体现为,老人生前得不到充分赡养和关怀,去世后却为其举行奢华葬礼、铺张祭奠的现象,如大摆宴席、聘请乐队、焚烧纸扎等。2018年,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薄养厚葬”等突出问题,强调“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并要求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将其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逐渐形成以老年人自我养老为主的养老方式。农村老年群体在经济支持和日常照料方面,大都主要依靠个人积蓄、亲戚帮助以及养老金维持生活,在观念上也逐渐接纳并习惯“靠自己”的生活状态。但在部分自养现象较为普遍的地区,丧葬仪式反而格外受到重视。有的地方丧事花费较大,一场葬礼的开销甚至可达十万元。这种高昂支出,既加重家庭经济负担,也淡化传统丧礼原本具有的情感表达和精神慰藉功能。将孝心简化为逝后虚礼,既浪费资源,也背离中华民族敬老孝亲的传统美德。整治厚葬薄养,需要重视转变观念,积极倡导“厚养薄葬”,注重约束大操大办行为,推动孝心具象化,弘扬“逝有所安”的文明新风。
破除铺张浪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2]铺张浪费使传统礼俗逐渐偏离其情感表达与社会支持的文化本意,进而演变为物质层面的竞逐和展示。铺张浪费涉及红白喜事中的过度消费、节日庆典的过度包装及日常餐饮的浪费,往往与人情攀比现象紧密相连、相互影响,形成不良风气循环。铺张浪费加剧家庭经济压力与社会资源消耗,侵蚀勤俭节约的文化传统,助长社会奢靡风气,与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背道而驰。治理铺张浪费要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强化制度约束与价值引导。
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的主要难点
农村移风易俗,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旨在革除陈规陋习、培育文明乡风。在实践中,农村移风易俗工作面临以下难点。
历史积淀下的习惯性约束。农村移风易俗的难点,在于其面对的是历经长期历史积淀、内化于乡村社会肌理的隐性契约。这些风俗习惯通过代际传承和重复实践,构成对乡村社会个体具有实质约束力的“自我实施”合约。这种隐形约束,深植于人情社会的文化土壤,是千百年形成的“老传统”,导致陈规陋习与传统礼俗在现实中难以清晰剥离。这种传统沿袭下来的内在约束机制,使不少村民即便意识到陋习的消极影响,也难以在复杂的人情关系和传统约束中作出改变,导致移风易俗工作往往面临“软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能用”的处境。
重视度和参与度尚显不足。一方面,有的基层干部对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将其视为“软任务”,害怕得罪人,在推动落实上被动敷衍;缺乏相应资源、工作方法及突破口。另一方面,农村青壮年人口外流,乡村社会空心化和老龄化问题突出,移风易俗的群众关注度、参与度不高。
村规民约作用待有效发挥。有的地方,村民在村规民约的制定和调整中参与程度、重视程度有限,具体内容往往流于形式或简单机械地复制上级政策文本。制定后,村规民约普遍存在约束力弱、难以执行的问题,也缺乏相应的有效监督和惩处措施。随着乡村社会变迁和城镇化发展,不少宴请活动已不再局限于本村,村规民约的约束范围和作用空间发生变化。此外,以红白理事会、村民事务理事会为代表的自治组织,难以在迎合传统习俗与严格执行政策中找到平衡点,导致功能发挥受限。
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的推进思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农耕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我国很多村庄有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史,至今保持完整。很多风俗习惯、村规民约等具有深厚的优秀传统文化基因,至今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在实行自治和法治的同时,注重发挥好德治的作用,推动礼仪之邦、优秀传统文化和法治社会建设相辅相成。”[3]“要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4]面向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入推进移风易俗,要积极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思想、制度、风气等方面形成治理合力,推动文明新风进村入户,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强化党建引领。通过“党建+移风易俗”工作模式,明确党员干部、村民以及基层党组织等不同主体的责权,对“由谁做”“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等作出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定。通过下沉式治理、数字化赋能以及精细化服务,创新和优化基层治理机制。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基层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头雁效应”,严格执行婚丧事宜报备、承诺制度。通过“道德超市”、文明积分等正向激励手段,对遵守村规民约、践行文明新风的家庭给予物质奖励与精神表彰,更好地调动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深化协同治理。破解移风易俗难题,要构建多方协同的治理网络,推进跨部门、多层次的整体性治理。一方面,构建由党组织统筹的移风易俗联席会议制度,整合民政、妇联、公安、文化等多部门资源,形成职责明确的数据共享和协同治理机制。另一方面,构建数字化平台,推动风俗事务“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评议”的全流程线上管理,将乡风文明建设纳入农村信用等级评定体系,通过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觉参与移风易俗工作。
完善村民自治。把移风易俗的具体要求,及时转化为可操作的条款。在制定时,注重深入调研,邀请村干部、红白理事会成员及村民代表积极参与,了解当地风俗的历史成因,摸准群众的生活需要,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措施;在执行中,畅通和拓展反馈渠道,定期对移风易俗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优化,让措施既合法合规,又契合村情民风。健全“一约四会”制度,即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赋予这些自治组织监督权能,增强村规民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积极探索新型自治力量的培育,例如组建由返乡青年、新型经营主体、非遗传承人以及党员、网格长等组成的乡村事务理事会,形成更内生化、多样化的治理力量。
重视传承创新。移风易俗是一场深刻的文化治理工程,要妥善处理好传统与现代文化的关系。一是开展区域婚丧嫁娶、节庆祭祀等习俗的系统梳理工作,科学区分陋习与良俗,保留传统仪式中的文化内核,塑造群众认可、文明有序的婚丧嫁娶新礼仪。二是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平台,深入开展“立家规、严家教、正家风”等主题活动,通过评选“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公婆”等身边榜样,以鲜活事迹教育引导群众。三是深入挖掘本地优秀农耕文化和民俗活动,将其转化为传播文明风尚的载体。
坚持因地制宜。我国农村地区情况千差万别,移风易俗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判断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治理重点要有所不同;尊重民族文化与地方习俗,通过深入调研和意见征集,与群众共同商定移风易俗的内容和方式。针对不同的陈俗陋习,采取有区别的治理手段。对于高额彩礼现象,要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制度约束和宣传教化等方式;整治婚丧事宜大操大办行为,要重点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制定明确操办标准并注重与时俱进。
结语
乡村全面振兴既要塑好外在之“形”,也要铸牢文化内“魂”。乡村文化振兴是激发乡村社会内生活力、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深层动力。移风易俗作为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我国乡风文明建设成效以及乡村全面振兴的成色。深化移风易俗要精准把握其内在规律,不仅要重视看得见的因素,也要重视看不见的文化因素[5];摆脱简单的行政推动模式,注重培育政府、社会和民众的共同缔造行为,进而强化“党建引领、部门协同、村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充分尊重和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典型带动、激励引导等方式,使他们更好地成为移风易俗的参与者、推动者;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注重乡村治理积分制和清单制的运用,遏制乡村陈规陋习及其新变种,提升乡风文明建设成效。
【本文作者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公共管理系主任、教授;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习近平文化思想引领乡村文化振兴研究”(24BKS05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乡村振兴场域中高校“大思政课”建设研究》(23YJA710015)研究成果;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陈巧玲,对本文亦有贡献】
注释略
责编:刘 明/美编:石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