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全局的战略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1]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要“推动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全局的战略任务取得重大突破”。[2]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和《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等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把准切入点,注入新动能,“十五五”时期乡村全面振兴必能取得重大突破。
增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重大突破的紧迫感
进入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我国“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有序展开。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提出,到2035年农业要基本实现现代化,农村要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3]。完成这个目标,留给我们的时间仅有约两个五年规划期,只有在“十五五”时期取得重大突破,才能为“十六五”时期留出战略空间。
“十五五”时期,需要继续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把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遵循,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在关系农业农村长远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
把准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重大突破的着力点
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在“十五五”乃至未来较长时期,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膳食结构转型,全社会对稻谷、小麦等以食用为主粮食品种的优质化、多样化需求将越来越高,对肉蛋奶等粮食转化品的改善性需求也会逐步扩大。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必须更加注重通过提高和优化国内粮食产能,满足不断增长的粮食需求。我国粮食产能基数已经较高,在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生产成本持续抬升、种粮比较效益不高的背景下,继续提高粮食产能所需的边际成本会越来越高。这要求我们更加注重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农业生产能力提升。锚定提高稻谷和小麦品质、玉米和大豆单产、耐盐碱等特异性状,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发挥领军人才、重大创新平台和大型种业企业支撑作用。锚定提高丘陵山区种植业、经济作物生产和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农机装备补短板进程;加快农业数智化转型升级,加强人工智能在农业生产管理、风险防范等领域应用,帮助农民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和水平。锚定突破耕地等自然条件限制,拓展农业生产空间,大力发展深远海养殖、植物工厂和饲用蛋白生物制造等农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发展利用二氧化碳合成淀粉等农业领域未来产业,实现“以技造物”,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
塑造市场竞争新优势,提升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潜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需顺应市场需求变化,充分利用资源禀赋,培育壮大具有持久市场竞争力的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大宗农产品产区,要围绕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做足做活“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大文章,推进农产品生产与初加工、精深加工协同发展,促进就近就地转化增值。特色资源富集区,应基于一方水土、突出地域特点,注重开发农业产业新功能、农村生态新价值,打造可以被消费者认可、有足够市场容量的特色产业。例如,湖北宜都市鲟鱼子酱、安徽霍邱县法式鹅肝、云南临沧市澳洲坚果、新疆和青海三文鱼等特色产业发展,善于发现和抓住在传统资源禀赋观念、传统技术条件、传统生产方式下被忽视的发展机遇,实现“无中生有”“有中生优”“优中做强”,以“中国新特产”培育农业全球竞争新优势。
坚持系统谋划,补齐乡村全面振兴的发展短板。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重大突破,需要针对薄弱领域持续发力。针对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加强和改进覆盖农村全部人口的监测体系,对有劳动力的家庭以产业和就业帮扶为主,对缺乏劳动力的家庭以社会救助为主,对农村低收入人口进行分层分类帮扶。针对农村代际空间隔离现象增多、传统家庭和子女养老难以为继的新情况,加快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合理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根据农民生活习惯,创新性提供助餐、助浴、居家照护等养老服务。针对农村人口变化和村庄分化新趋势,前瞻性规划不同类型村庄建设思路和优先顺序,统筹可及性与资源配置效率,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扩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覆盖面,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针对农民思想观念和农村生活习俗新变化,创新乡村治理举措,切实整治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社会问题。
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重大突破注入不竭动力
“十五五”时期,第二轮土地承包将集中到期,需要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延包工作。继续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创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和承包权实现方式,在逐步剥离承包地保障功能的基础上,按要素贡献合理确定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从有利于发挥乡村功能作用出发,创新乡村建设用地供地方式,允许农户将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促进城乡之间人口双向流动,进一步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健全有序引导城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机制。
构建与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新型农业生产关系,在惠农政策受益对象、配套设施用地等方面,对新产业新业态新主体给予更大力度支持。按照治理结构新和产业领域新的原则,积极稳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鼓励和引导跨村域投资。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规范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府投资基金、信贷担保和数字普惠金融等政策工具,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以税收抵扣、荣誉表彰等方式,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面向农村、惠益农民的慈善事业。
【本文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原部长、研究员】
注释略
责编:刘 明/美编:石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