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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摘  要:当前,全球气候治理面临碎片化挑战,具体表现在治理机制效能不足,低碳技术体系割裂分散,融资体系失衡失效。在这一背景下,加强南南气候合作已超越单纯的国际关系范畴,成为应对系统性风险、重塑公平气候治理秩序的必然选择。这种合作不仅关乎经济技术合作,更重要的是构建一套适应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现实需求的气候治理新范式。

关键词:气候治理   南南气候合作  命运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D815                     【文献标识码】A

2025年9月1日,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提出“全球治理倡议”,强调中方愿同各国一道,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携手迈向人类命运共同体。[1]今年是《巴黎协定》达成10周年,4月23日,习近平主席在气候和公正转型领导人峰会上的致辞中指出:“10年来,全球气候治理虽然历经风雨,但绿色低碳发展终成时代潮流。”“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加强团结合作,就一定能冲破逆流,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和世界一切进步事业行稳致远。”[2]全球气候治理在人类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占据重要地位,其成效关乎地球生态系统的稳定与人类社会的未来走向。

全球气候治理的过程是推动各国向低碳经济转型的过程,最终目标也是实现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碳排放中和或温室气体净零排放。在这一过程中,既需有利于促进人类社会低碳发展以及推进人类集体行动的科学知识、思想、观念与价值观,也需维持和保障应对气候变化人类集体行动的制度、机制和规则,更需促进能源清洁转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以及推动经济社会活动低碳化的资金、技术与其他物质手段。可以说,全球气候治理是一个涉及制度、技术、资金等多维度的系统工程。分散化、割裂式的治理理念和机制,无法应对日益严峻的气候危机。应对气候变化需从更加系统的视角出发,运用更加系统的手段。

全球气候治理面临碎片化挑战

近年来,全球气候治理格局面临前所未有的碎片化挑战。所谓碎片化是指在国际关系特定领域的权力流散化、制度分散化与行为体多样化的趋势,也就是出现多个治理中心并行的趋势和状态。[3]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意愿相对较强、行动力度相对较大的情况下,碎片化表现相对不明显。但随着国际局势变乱交织,全球层面的绿色合作共识正遭受前所未有的挑战与冲击,全球气候治理就会面临多维冲击。

制度维度:全球气候治理机制效能不足

2015年达成的《巴黎协定》,一个突出的特征就在于,试图采取渐进的方式逐步提高缔约方的治理行动力度。例如,只能前进不能后退的每五年一轮的“国家自主贡献”(NDCs)和相应的每五年一轮的全球盘点。经过近十年的运行,这一机制在地缘政治冲突下面临严峻挑战。

《巴黎协定》核心履约机制遭受冲击。根据《巴黎协定》,2025年是提交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的时期,但2月10日的最后提交期限前,只有13个国家提交“国家自主贡献”,未能按时完成减排的国家占全球排放量的83%,占世界经济的近80%。[4]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发布的2024年排放差距报告,各国仍未步入实现《巴黎协定》目标的轨道,2035年的气候承诺需要实现“雄心的巨大飞跃”,才能有机会将全球变暖限制在1.5℃以内。当前,这种“责任逃避传染潮”导致《巴黎协定》约束力受到冲击,多边承诺面临风险。[5]

国际气候政策协调机制面临功能危机。二十国集团(G20)和七国集团(G7)作为全球经济与气候治理的关键平台,是协调大国气候政策与行动的主要多边机制。作为2025年G7轮值主席国,加拿大设定的三大核心议程——气候融资、全球经济治理和数字化转型,均与美国现行政策存在冲突。尤其是在气候议题方面,美国政府已正式宣布退出《巴黎协定》。基于这一原因,2025年的G7峰会没再提及任何气候变化议题,也没有像以往一样发布领导人集体公报。与此同时,G20涉及气候变化的议题也受到一定的冲击。在这种形势下,2025年2月,在南非开普敦召开的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并未就气候金融问题达成一致。

技术维度:全球低碳技术体系割裂分散

全球能源转型和低碳发展,是一个严重依赖技术创新与扩散的过程。技术创新与应用往往与相关产业关联密切,直接关系到特定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导致一些国家围绕低碳技术和绿色产业的国际竞争日趋加剧。[6]全球气候治理制度层面的碎片化逐渐向技术领域传导,全球低碳技术体系出现割裂分散的倾向。

碳排放技术标准体系面临壁垒化分割。由于各国能源结构以及相关技术的差异,各国碳排放技术标准存在显著差异。随着国际绿色竞争加剧,低碳技术标准逐渐成为一些国家构筑贸易壁垒的重要工具,国际碳排放技术标准出现壁垒化分割趋势。2023年正式通过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要求对进口商品碳排放情况进行报告;2024年正式开始实施的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对电池生产、使用、回收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监管,规定从2025年起强制执行电动汽车电池碳足迹,从2027年起,进口电池需披露全生命周期70余项碳足迹指标。新能源行业将受到欧洲碳排放壁垒影响。[7]

低碳产业相关技术供应链出现重组。2022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10国及欧盟委员会,建立“矿产安全伙伴关系”(MSP),打造所谓“金属北约”,加强与发展中矿产国的战略协作,意图通过提升对全球关键矿产供应链的掌控度来牟取金融利益与资本收益。[8] 2025年,美国继续加强对关键矿产的控制,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启动对所有关键矿产进口的国家安全调查。2025年6月召开的G7峰会专门通过一项“关键矿产行动计划”,强调关键矿产领域的非市场政策和实践对经济的威胁。

资金维度:全球气候融资体系失衡失效

气候融资问题是全球气候治理的核心议题之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以及《巴黎协定》都明确规定,发达国家需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援助,并在全球气候治理制度体系中建立气候资金机制,如绿色气候基金、损失与损害基金。技术割据抬高全球低碳转型成本的同时,气候融资体系的失灵进一步削弱发展中国家的应对能力。

公共资金层面上,发达国家资金援助承诺缺位。现在看来,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达成的“发达国家每年为发展中国家筹集1000亿美元气候资金”的承诺难以兑现。[9]根据经合组织(OECD)2024年5月公布的统计数据,2016—2022年发达国家累计提供和动员约5793亿美元的气候资金,存在1207亿美元的融资缺口。2024年《公约》缔约方第29届大会(COP29)经过艰难谈判,提出“到2035年发达国家每年至少提供3000亿美元”的资金目标,且推动实现2025年及之后气候融资新的集体量化目标(New Collective Quantified Goal,NCQG)取得一定进展。但是,受美国退约影响,OECD国家集体放缓资金拨付节奏,美国对全球环境基金(GEF)、适应基金(AF)和绿色气候基金(GCF)尚未兑现的资金承诺也很难再提供。

私人资本领域中,私人气候融资正遭受冲击。随着全球绿色发展加速,从2020年到2023年,全球绿色投融资呈现爆发式增长。由于美国的政策不确定性,2024年这一势头急转直下,绿色债券发行量同比下降25%,可再生能源领域私募股权融资也减少40%,风电和光伏项目交易活跃度出现明显下降。美联储宣布退出“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高盛集团、富国银行、花旗集团、美国银行、摩根士丹利等多家华尔街金融巨头,相继宣布退出联合国支持的净零银行业联盟(Net-Zero Banking Alliance,NZBA),全球绿色投资遭遇逆流。

加强南南合作是破解全球气候治理碎片化困局的必然选择

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碎片化的背景下,传统国际机制的协调能力持续弱化,小多边俱乐部的排他性规则不断涌现,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危机中面临生存威胁与发展困境。加强发展中国家的气候合作已超越单纯的国际关系范畴,成为应对系统性风险、重塑公平气候治理秩序的必然选择。

构建系统性防护网络的现实需要

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碎片化引发发展中国家的生存危机,亟须加强发展中国家气候合作,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最新研究显示,2024年全球平均海平面达到了自1993年有卫星记录以来的最高水平,2015—2024年的增长率是1993—2002年的两倍,从每年2.1毫米增加到了每年4.7毫米,[10]斐济、马尔代夫等国多个岛屿,面临永久性淹没风险。这种生存威胁,因国际气候机制的失灵而进一步加剧。

在这种态势下,中国通过气候治理南南合作机制构建起系统性的风险防护网络,更加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近年来,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尤其是在早期预警方面与发展中国家积极合作,取得显著成效。2024年11月,在COP29上,我国发布《早期预警促进气候变化适应中国行动方案(2025—2027)》,明确将助力提升发展中国家早期预警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等。中国风云气象卫星为全球132个国家和地区提供百余种数据产品和服务,并作为国际减灾宪章机制值班卫星,为全球防灾减灾、气候变化早期预警提供有力支撑。在巴基斯坦,中巴经济走廊首个水电投资项目卡洛特水电站,不仅提供约32亿千瓦时的清洁能源,有力保障约500万人口的用电需求,而且还创造约4500个优质就业岗位,这种“能源-水-生态”协同治理模式,有效提升了区域气候韧性。实践证明,发展中国家间的合作能够弥补现有国际机制的缺陷,通过技术与资源的精准对接,构建起抵御气候风险的“防护墙”。

寻找共同利益支点的内在诉求

广大发展中国家在气候治理中的关键诉求正经历深刻转变,形成显著契合。在技术获取层面,低成本清洁能源技术的跨国转移,正加深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汇合,在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实现减排降碳的全球气候治理目标。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报告指出,过去10年间,全球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平均度电成本分别累计下降超过60%和80%,其中很大一部分归功于中国的贡献。[11]在气候融资体系方面,发展中国家对绿色债券等自主性融资工具的依赖度不断提升,在发达国家提供气候融资意愿下降的情况下,需要发展中国家自身加强融资能力和规模。中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为共建国家绿色发展作出重要贡献。2024年中国对外新签水电、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电力项目759个,合同金额672.8亿美元。

规则话语权的重构,对于提升发展中国家气候治理能力非常重要。长期以来,全球气候治理的主导权都在西方国家,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对此,需要发展中国家团结一致,应对其他国家损害性政策带来的连锁消极影响,推动全球气候治理稳定前行;需要发展中国家内部协调一致,促进国际碳规则的基本公平,维护发展中国家规则话语权。2024年9月,中国发布《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为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和数据国际交流互认打下基础,打破西方标准的垄断。这种规则层面的协同,是发展中国家对“气候殖民主义”的集体回应,拒绝将减排责任异化为遏制发展的工具,转而寻求符合自身发展阶段的解决方案。

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公平合理发展的必由之路

现行气候治理体系中,发达国家凭借历史积累的技术与资本优势,试图将减排责任片面强加于发展中国家。工业革命以来,全球绝大部分碳排放源自发达国家,却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与排放现实不符的减排义务。这种双重标准严重违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导致气候正义沦为空谈。

发展中国家的合作正在重塑全球气候正义的内涵。在技术输出方面,中国向非洲国家转让的光伏储能一体化技术,不但降低当地发电成本,而且提供高质量就业岗位,真正实现减排与发展的双赢。这种合作模式证明,气候治理不应是零和博弈,而是通过技术共享、规则共创,构建起包容普惠的新秩序。通过南南合作网络,发展中国家正在从气候治理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规则制定的“积极参与者”,携手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向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

加强南南气候合作的行动方略

习近平主席指出:“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化,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不会放缓,促进国际合作的努力不会减弱,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不会停歇。”[12]中国是世界绿色发展的坚定行动派、重要贡献者,自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来,中国构建了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建成了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贡献了全球四分之一的新增绿色面积。当前,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分化加剧、传统多边机制效能弱化的背景下,发展中国家的合作需要超越零散项目层面,构建更加系统化、制度化的协同路径,需要从制度、技术、资金、话语四个维度,探索破解碎片化困局、重塑公平治理秩序的实践方案。

构建《公约》体系下的自主治理网络与规则体系

面对全球气候治理的制度性失效,发展中国家需通过网络化制度创新打破碎片化困局,可以利用现有的合作机制和平台,充分纳入气候合作的维度。例如,在金砖国家框架下设立“气候韧性合作机制”,整合巴西的热带雨林保护经验、南非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与中国的碳市场管理能力,形成覆盖全球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气候治理网络。通过这种制度化治理机制创建,一方面,对《公约》下以《巴黎协定》为核心机制的主渠道气候治理,形成有益补充,避免因美国退约而引发大范围制度失灵,维系全球气候治理的基本秩序;另一方面,通过南南合作机制,加强发展中国家的规则制定权和制度自主性,进一步提升全球南方国家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影响力。具体实践中,中国可将低碳转型领域取得的成功经验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实际相结合,形成更具有指导价值的低碳管理标准,深化发展中国家的气候合作。

与此同时,可以在区域层面加强与特定发展中国家的双边与多边气候合作,建立“区域差异化”规则体系。例如,对东盟国家推行“碳中和自贸区”标准,将光伏组件碳足迹要求与当地产业升级目标结合;对非洲国家制定“生态友好型开发”指南,允许其在基础设施建设中设置阶段性减排目标。这种差异化制度设计,既规避制度合作的同质性,又能精准匹配发展中国家的现实需求。

构建降本赋能的产业协同体系

科技创新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支撑,需持续推行降碳、脱碳、碳移除举措,强化关键技术的科研攻关,加速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与应用。[13]构建基于国际规则的技术支持体系,是提升广大发展中国家气候治理能力的关键步骤。当前,亟须促进发展中国家技术合作,在尊重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基础上,建立稳定的技术合作体系,既降低发展中国家低碳转型成本,同时赋能发展中国家低碳产业,加强发展中国家绿色发展能力。为此,可在埃塞俄比亚、越南等地建设“光伏技术本地化示范园区”,将光伏组件生产技术分解为不同的模块化单元,通过“设备租赁+技术入股”模式,使当地企业逐步掌握核心工艺。例如,在越南禄宁光伏电站项目中,中方企业可将光伏技术拆解为可复制的工艺包,配套建立本土工程师培训学院,逐步提升越南本地企业的生产技术能力,加强与中国光伏产业的协同发展。

针对产业链低端锁定问题,推行“全链条嵌入”合作模式,大力赋能当地矿产企业。例如,在刚果(金)建设“钴资源循环利用创新中心”,将中国的钴精炼产能优势与当地低品位钴矿开发结合,大力推进开发技术创新,提升矿石利用率,同时配套建设钴酸锂正极材料生产线,帮助刚果(金)从原材料出口国升级为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供应商。在印尼镍产业中,推行“冶炼-电池-回收”全链条合作,通过中印尼联合研发基金,突破镍氢电池正极材料技术瓶颈,大力提升当地镍加工附加值。

创新融资模式与可持续债务治理

应对气候融资失衡,需构建风险共担的气候融资体系。可联合金砖国家开发银行,设立“气候韧性基础设施基金”,对小岛屿国家项目提供一定期限的零息贷款,允许以红树林碳汇收益偿还债务。同时开发“气候发展指数债券”,将融资成本与受援国减排成效挂钩。例如,当某个国家完成年度森林覆盖率提升目标时,债券利率自动下调,以此撬动大规模私人资本流入发展中国家,实现气候融资的规模化效应。

针对债务可持续性风险,可以根据不同国家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运用多种机制,形成“减排-发展-偿债”的良性循环,最终实现可持续的债务治理。例如,推行“绿色债务置换”计划,允许斯里兰卡等国以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碳汇收益抵扣部分债务本金,并适当延长债务偿还期限。针对不同情况的发展中国家,建立“发展中国家绿色债务重组平台”,引入区块链技术实现债务信息透明化,降低重组成本。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站项目已经形成“水-电-碳”三维有机结合的模式:电站产生的清洁电力供应当地电网,生态调度节约的水资源用于农业灌溉,由此产生的农业碳汇收入优先用于偿还项目债务,最终实现巴基斯坦的可持续低碳发展,这一项目经验可以总结推广。

加强文明互鉴以凝聚生态价值共识

全球气候治理涉及深刻的利益调整和发展模式转型,倘若缺乏深层次的价值共识,任何协议都难以真正落实。面对当前气候危机,中华文明与非洲文明、拉美文明都有许多值得借鉴的传统生态文化和智慧,如中国的“天人合一”思想、非洲的“乌班图思想”(Ubuntu philosophy)、拉美的“美好生活思想”(Sumak Kawsay)等。同时,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国际传播,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地球生命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理念,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传统生态文化和理念有机融合,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理念、生态治理理念等相互借鉴,形成应对气候变化的价值共识基础。

文明互鉴的目的在于,通过多样文明的碰撞与融合,构建一种包容性强、更具道德感召力和实践指导性的共享价值基础,使“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原则获得更广泛、更真诚的认同。为加强文明互鉴,可建立由发展中国家学者主导或深度参与的联合研究机构、智库网络,合作开展比较文明生态研究、案例库建设、话语体系创新研究。避免单向“输出”,强调共同探索、共同定义、共同讲述。积极倡导将文明互鉴作为凝聚共识的重要途径,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话语和理念创新。

结语

在全球气候治理碎片化困局之下,发展中国家的气候合作,远非单纯的应急策略,而是重构全球气候治理秩序的重大实践。其深层意义在于,突破传统全球治理中“中心-边缘”的权力结构,形成超越西方现代性的文明新范式。这种合作以“制度-技术-资金-话语”四维协同为路径,既回应气候危机的生存性挑战,更承载着打破霸权秩序、构建公平正义新气候秩序的历史使命。从制度创新看,金砖国家气候韧性机制与“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的网络化拓展,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制度突围”的组织载体。技术领域的降本赋能与产业链嵌入,使埃塞俄比亚的光伏园区、刚果(金)的钴资源中心不再是技术依附的符号,而成为自主发展能力的孵化器。资金合作中“气候发展指数债券”与绿色债务置换的创新,打破“减排-负债”恶性循环,构建起发展权与生态保护的平衡杠杆。话语层面,中国与非洲和拉美传统生态理念的有机融合,凝聚发展中国家的全球气候治理价值共识。

实践证明,气候治理不是技术官僚的数字游戏,而是关乎人类文明存续的价值重构。站在人类历史的十字路口,发展中国家的合作承载着双重使命:既要在碎片化加剧的困境中构建更具有持续性的治理网络,为《巴黎协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注入实质内容;更要以文明对话超越意识形态对抗,在应对气候危机的过程中,探索一条发展权与生态权统一的新型现代化道路。

【本文作者为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本文系“碳中和视域下美欧对华气候战略协调及其影响研究”(项目编号:22BGJ045)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略

责编:李 懿/美编:石 玉

责任编辑:孟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