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形势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对全球科技合作创新生态、各国科技发展进步产生深刻影响。开放合作是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的必然逻辑,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取向不是“闭门造车”,而是既发展自己,又造福人类。应以自主可控为底线、以开放合作为路径、以创新生态为支撑,在关键领域掌握主动权,在前沿领域抢占制高点,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增进人类福祉,推动全球发展。
关键词:科技自立自强 科技开放合作 新型开放合作生态 科学技术
【中图分类号】F124.3 【文献标识码】A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充分认识科技的战略先导地位和根本支撑作用,锚定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1]当前,以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绿色低碳技术、5G通讯为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其影响人类社会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前所未有。我们要深刻理解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的必然逻辑,充分认识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实践要求,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增进全人类福祉贡献科技力量。
国际环境复杂变化影响科技开放合作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地缘政治矛盾冲突加剧,国际形势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加剧,对全球科技合作创新生态、各国科技发展进步产生深刻影响。
科技合作的排他性增强,形成创新合作“小圈子”
一方面,有的国家和地区偏好内循环技术联盟,搞“小圈子”合作生态体系。例如,“芯片四方联盟”(Chip4)和“印太经济框架”(IPEF),将特定国家排除在先进半导体技术合作之外。另一方面,全球科技合作范围收缩,应用技术合作受到限制。美国政府通过制定《芯片和科学法案》《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等法律,采取出口管制措施、实体清单、关税措施等多方面手段,企图打压他国半导体技术与产业发展。这些措施对相关国家半导体产业、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并引发全球产业链调整。
技术标准与规则林立,增加合作成本、降低创新效率
科技领域存在诸多不同技术标准与规则,技术标准间缺少沟通桥梁,影响进一步合作创新。以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为例,数字经济发展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重要动力,但由于数据确权、数据交易、数据价值挖掘及其衍生的数字虚拟货币、稳定币等数字产品,在产权、生产、交易、流通等环节规则不明,影响数字经济进一步发展。各国争夺数字规则主导权,实质是技术标准与规则的博弈。掌控关键技术标准,对在该领域形成领先优势具有重要作用,不仅影响经济或产业发展,而且影响该领域科技的创新方向和技术方案。例如,欧盟通过《人工智能法案》确立风险分级监管框架,美国试图通过“清洁网络计划”构建排斥他国的数字生态。在绿色技术标准竞争方面,碳足迹核算、新能源技术等领域也存在不同标准,对全球绿色发展合作产生复杂影响。
跨国数据出口管控增加,形成知识数据交换流动壁垒
全球科技创新合作,既需要知识和数据库联通,也需要研究思想和研究工具共享。但由于个别国家搞“小院高墙”、关税壁垒,将经贸问题政治化、工具化、武器化、泛安全化,一些知识库、数据库与研究工具被刻意分类,禁止别国科研人员使用,导致科技创新合作受阻。近年来,美国政府通过一系列法案和行政令,构建起多层次、多维度的数据监管体系。这些法律法规,限制特定国家获取敏感数据,对全球数据治理格局产生深远影响,也对跨国企业提出更高合规要求。此外,数据出口管制还扩展到人才交流领域,限制他国学生就读人工智能、量子计算、半导体等前沿科技领域专业。
科技发展进步催生新型开放合作生态
现代科技发展进步,深刻重塑全球技术格局与合作生态。科技发展进步,推动形成新型全球一体化技术架构,构建新的协同创新机制;研究范式转变,催生新型开放合作生态,为科技创新注入新动能,推动全球科技合作创新向更深层次发展。
现代科技发展,塑造新型全球一体化技术架构
科技进步至今,人类正共同构建一个基于科技的“超级有机体”,即探索未来创新研究的共同体。现代科技,正将全球手机、笔记本电脑和数据服务器等,连接成一个巨大的计算与网络系统。这一系统,具有前所未有的规模并高速运行;每台设备,都如同这一庞大系统的神经元。在此过程中,数据成为重要生产要素,数据流动与价值开发势不可挡。人工智能辅助科技研究,通过真正的“实时翻译”,打破全球知识交流的语言障碍;增强现实(VR)技术,也将大大改变跨国科研、生产、贸易和交流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创新效率和生产效率,甚至可能催生“全球性科技工作者”这一全新群体。由此可见,基于现代科技发展而形成的新型全球一体化技术架构,已经基本完备。全球新型开放格局、开放规则与开放体系,正在原有全球化经济体系中孕育生成。
研究范式转变,催生新型开放合作生态
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等已经建立新型全球一体化技术架构,将为打破知识垄断、突破信息孤岛,以及建成适应新型研究范式的开放创新生态奠定基础。“开源创新—全球验证—迭代升级”的科技创新研究新范式,有别于以往的科技创新研究范式,关键是将技术、代码、数据等资源公开共享,允许全球开发者和研究者自由使用、修改和分发。这一范式可降低技术获取门槛,让更多个人和组织参与到技术创新中。例如,Linux操作系统通过开源,吸引全球数百万开发者参与贡献,形成庞大的开发者社区。开源模式促进知识的共享和传播,加速技术的创新和突破。全球验证则加快成果验证进程,使创新成果快速迭代并进入应用领域,为社会创造新价值。比如,开源人工智能框架TensorFlow和PyTorch,通过为全球的研究者和开发者提供强大工具,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此外,开源创新鼓励全球协作,不同背景、不同地区的开发者可以共同参与项目,形成强大创新合力,推动创新成果快速迭代升级。再如,Apache软件基金会支持多个开源创新项目,吸引全球开发者共同开发和维护。开源创新项目通常由社区驱动,开发者通过社区交流、协作和贡献,持续推动项目发展。这种研究范式转变,要求重新定义创新合作生态,从而促进科技对人类认知边界的拓展与社会价值的创造。
辩证认识开放合作与自立自强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进步是世界性、时代性课题,唯有开放合作才是正道。国际环境越复杂,我们越要敞开胸怀、打开大门,统筹开放和安全,在开放合作中实现自立自强。”[2]立足国际视野发展科学技术,努力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牢牢掌握科技发展的主动权。[3]科技自立自强不是“闭门造车”,而是既发展自己又造福人类,在开放合作中实现自立自强,又通过自立自强促进互利共赢。
自立自强才能在开放合作中掌握主导权
科技的本质是探索自然规律,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社会进步。其目标是通过科学创新和技术应用,提升人类认知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国家安全,推动人类文明永续发展。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与科技的本质和目标、与新型开放合作生态和新型研究范式相辅相成,并行不悖。“自立”强调自主性和独立性,是实现自强的基础。科技自立,即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实现自主可控,减少外部依赖。我国在航天、高铁、5G通信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正是科技自立的体现。“自强”强调进取性和发展性,是自立的更高目标。科技自强,即在关键领域取得领先优势,跻身全球科技强国。例如,我国在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生物技术等前沿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取得一系列重大突破,实现全球领先。科技自立是基础,科技自强是目标。科技自立自强,强调不依赖他人,在关键领域具备自主创新能力。唯有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自主可控,才能在国际合作中占据主动性,掌握主导权。我国在5G通信、高铁、量子计算等领域的领先性,使我国在相关国际科技合作中,具备更强的话语权和主导权,保障合作创新过程及其创新成果自主可控。实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自立自强,才能保障国家科技安全,避免因外部技术封锁或限制而影响国家发展进步。
科技开放合作是科技自立自强的加速器
如今,科技创新研究范式已发生巨大改变,大数据驱动科技研究、技术科学研究兴起等新变化,均建立在新型开放合作生态基础之上。科技开放合作对科技自立自强,具有加速助推作用:其一,通过整合全球科技资源,加速技术创新,如华为在5G技术研发中,与多国科研机构、企业合作,整合全球资源,推动5G技术快速普及;其二,通过促进知识共享与交流,提升自身创新能力,如我国在新能源汽车领域,通过与国际企业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速自身产业的发展;其三,通过参与全球科技治理,提升国际影响力,如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5G、人工智能等领域国际标准建设,提升在全球科技治理中的话语权。
科技自立自强与科技开放合作相辅相成
封闭式科学研究虽然可在一定程度上保护知识产权,但效率不高、迭代不快,已不适应当前科技创新研究范式。在科技研究和科技创新过程中,科技自立自强与科技开放合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通过提升创新研究能力并转化研究成果,国家可在关键领域形成自主创新能力,这是科技开放合作的前提基础;借助开放合作,国家吸收全球先进技术,又能带动整体创新能力提升。在航天领域,中国通过自主创新,实现载人航天和探月工程的突破,正因如此,包括美国在内的更多国家希望与我国开展国际合作,参与我国国际空间站项目,并共享宇宙空间探索的科技成果。在量子计算领域,我国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在量子比特的制备和操控技术方面,取得多项关键突破。这些突破,不仅为量子计算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也推动我国与欧洲相关科研机构开展开放合作,共同促进量子计算在密码学、材料科学等领域的应用研究和创新。
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取向与实施对策
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我国立足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应对全球科技竞争加剧态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的前瞻性系统性部署。这一战略部署的核心逻辑,以自主可控为底线、以开放合作为路径、以创新生态为支撑,要求在关键领域掌握主动权,在前沿领域抢占制高点,在实现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同时,增进人类福祉,推动全球发展。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取向不是“封闭自主”,而是自主可控、开放协作、生态引领辩证统一。
其一,在关键科技领域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实现领先性成果“自主可控”,守住知识产权安全底线。所谓关键科技领域,既包括科学研究的前沿关键领域,也包括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的技术领域,如芯片、工业软件、航空发动机等。我们要在这些方面取得技术突破,不受制于人,具备供应链“断供”时的替代能力。其二,在前沿领域开放合作,共建全球创新新型网络。在基础科学、大科学工程等研究领域(如核聚变、深空探测),主动参与全球合作,借助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共建开放合作的知识库、数据库,构建开放合作新型网络。例如,我国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TER)计划,贡献超导磁体、主机关键系统等技术,同时通过国内全超导托卡马克核聚变实验装置(EAST),实现1.2亿摄氏度持续403秒的突破,推动全球核聚变研究。其三,构建新型科技创新生态,坚持自我率先开放。在我国已具备一定科技优势的领域(如新能源、数字经济等),率先构建新型开放合作生态,适应“开源创新—全球验证—迭代升级”科技创新研究范式。唯有自身秉持开源理念,才能吸引他人开展合作、协同创新发展;唯有自身坚持开放姿态,科技领先优势才可能转化为全球技术标准的主导者,才可能共同构建新型科技创新生态,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4]
充分激发各主体各环节科技创新活力
人类社会的每次技术革命,都是在创新性技术的推动下。[5]激发创新活力,要对接全球科技创新研究新范式,大胆链接全球创新信息资源、数据资源、知识资源以及高端技术和人才资源,打造全球新型科技创新合作平台与网络,整合全球创新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提高创新投入产出效率。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创新型企业各司其职:政府出台政策、建立网络平台;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侧重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企业聚焦开发研究和产业创新。各方协同推进机制创新,共同维护、完善并优化开放性创新合作的网络与平台,提高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成功率。与此同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创新租金分配制度,形成良好的创新生态。
增强科技创新链条的韧性
科技创新链条有两种:“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即科学探索促进技术创新;以及“开发研究—应用研究—基础研究”,即技术创新引发科学探索。前者是顺序创新,即科学技术,后者是逆向创新,即技术科学。作为同一创新链条的不同创新顺序,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科技创新研究新范式。在这一新范式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或难以衔接其他环节,都可能导致创新链出现问题,影响创新成果的产出效率。确保科学技术或技术科学创新链条流畅衔接,需要考虑如何增强创新链条的韧性。韧性,在创新链条的语境中,是指科技创新体系在面对外部冲击、不确定性或内部变化时,能够保持稳定运行、快速恢复并持续发展的能力。增强韧性与开放合作并不矛盾,全球创新资源的加持,对创新链韧性既有正面作用,也可能导致负面状况,关键在于选择哪些全球创新资源加盟,以及如何对开放合作中建立的科技创新链进行治理。这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科技创新链条的治理制度,进行科学的机制设计,选择行之有效的治理方式。
构建自主可控的科技创新生态体系
构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协同的创新生态体系,关键是单链要“强”,即自主可控,多链要“通”,即协同联动。其中,创新链,是“四链”的源头;产业链,承接原创成果并开展产业创新,将成果转化为商业价值;资金链,保障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全周期联动投入,既包括科技创新阶段的风险投入,也包括成果商业开发环节的产业投资联动;人才链,提供创新、生产、分销的智力支撑。在创新生态体系中,若仅有科学家、工程师,而没有企业家,人才链便会断裂。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是整个创新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自立自强,体现在创新成果、产业技术、产品质量、价值创造等多个方面。科技创新成果再强,若不能向增进人类福祉转化,也只能算是提高了人类的认知水平。建立“四链”协同机制,需要打破行政壁垒,形成“开放协同、抗风险、循环进化”的创新生态系统[6]。“四链”协同的创新生态体系既是应对全球科技竞争的“安全网”,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在这样的生态体系中,既可以由科学研究机构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也可以由“产业链主”企业主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
推动高水平科技开放合作
实现科技自立自强,需要进一步加强开放合作。一是,依托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的一体化发展,打破国内科技领域开放合作的壁垒,实现创新资源互补,创新数据、知识共享。二是,为融入全球开放合作创新平台创造条件,积极加入“开放科学云”“全球变化研究数据网络”等平台,在共享研究成果、论文预印本、实验数据的同时,输出一些研究成果,进而掌握研究主导权。三是,统筹“引进来”和“走出去”,“引进来”即通过打造高能级国际展会与创新枢纽,促进各国各界来中国洽谈“开放创新协作”;“走出去”即在海外布局“创新飞地”,在创新密集区设立“离岸研发中心”,在跟踪前沿技术的同时,吸引当地人才参与中国科技创新研究项目,吸收全球科技创新资源。
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发展
当前,全球人工智能竞争已进入“窗口期”。美国在基础理论与算力芯片领域领先,中国在应用场景与数据规模上有优势,欧盟在伦理治理上抢先布局。未来5至10年,若不能在人工智能领域实现重大突破与领先,我国可能面临“技术代差”“产业受制”“安全被动”风险。从历史看,蒸汽机、电力、计算机等通用技术变革,都曾重塑世界强国格局。人工智能作为“新时代的通用技术”,正重构现在与未来的全球科技、经济、人文社会格局。因此,加快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发展,本质上是应对全球科技竞争、驱动经济转型、保障国家安全、增进民生福祉、争夺全球治理话语权的战略选择,也是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内在要求。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正在驱动科技创新研究新范式形成,人工智能等介入研究与创新,可以提高科学问题的发现率,提高科学验证的效率,也提高科技创新成果的产出效率。可见,人工智能领域的科技创新突破与领先,不仅与科技创新研究效率密切相关,更与科技自立自强紧密相连。人工智能创新研究过程,同样需要秉持“开放中求自立,自立中谋领先”理念,通过吸收全球人工智能领域创新优秀成果强化自身,再以自身突破反哺全球人工智能发展,实现人工智能“技术领先”与“责任引领”的双重目标,为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支撑。
【本文作者为复旦大学文科一级教授】
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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