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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摘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涵盖不同类型的“共同体”理念,主要有“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地球生命共同体”“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等理念。其中,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其本体论,也是整个理论体系的根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引领,是理念层面的价值性问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实践层面的真理性问题。规划是从理念到行动、从理论到实践的桥梁,一方面,需发挥好发展规划的统领作用、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支撑作用;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规划评价体系和监督考核体系,确保规划的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

【关键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共同体理念 规划体系 实践路径 【中图分类号】X22 【文献标识码】A

美好生活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基础,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就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人民性和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为价值遵循,以美丽中国建设为实践指向,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实现路径,以环境治理现代化为根本保障,并立足全球视野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的过程和状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生态因素或自然因素与生态系统或自然界等关系,将以绿色低碳为底色的高质量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以高水平的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经济发展,最终在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进程中增进人与自然的共同福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开辟了人类现代化“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新道路”。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丰富内涵

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世界是整体的、普遍联系的。共同体是人类生活、交往和发展的基本组织形式。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共同体是一种“关系体”,强调人与自然、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人与其他生物、个人与社会、国家与国家、国家与世界、生态因素与生态系统、自然因素与自然界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整体性、系统性关系。共同体理念是一个整体主义的价值视域,揭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和“人与社会(包括人与人)、国家与世界(包括国与国)的和谐发展”之间存在着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凸显了自然生态运行规律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内在一致性和高度统一性。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涵盖不同类型的“共同体”理念,主要有“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地球生命共同体”“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等理念。其中,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其本体论,也是整个理论体系的根基。笔者认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实质上包含5个层次的不同类型“共同体”:第一是人与自然关系层次,“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从整体上将地球视为一个生命共同体,“地球生命共同体”也是如此;第二是人类(人与人、个人与社会,也包括地区或城市、地方与国家,国家与国家、国家与国际社会)和自然界(自然因素与自然系统、生态因素与生态系统)各自内部的关系层次,如“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第三层次以国家或民族、文化为单元或跨国多边,如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安全共同体等;第四层次是国内地方、城市或以跨行政区的区域、流域为单元的“共同体”,如长江经济带、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上海大都市圈;第五层次是与“景观格局、生态过程和生产实践”密切关联的景观生态单元,如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生产空间、生活空间,主体功能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等。

其中,“地球生命共同体”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实质上属于同一层次的不同表述。具体而言,“地球生命共同体”侧重于从自然界的视角出发,强调地球生态系统中所有生命形式的相互依存与共生关系;“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则侧重于人类的视角,凸显人类在“人与自然关系”或地球生命网络中的位置与责任,强调人类行为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及人类与自然界的共生状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即生态系统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生态因素之间、各生态因素与生态系统以及自然因素与自然界,相依共存、彼此影响,构成休戚相关、生生不息的生命链条,形成人类命运共同体存续的前提和基础。人类命运共同体聚焦于人类社会内部,强调的是各国、各民族之间在命运上的紧密相连与共同繁荣。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活动又反作用于自然生命共同体,二者相辅相成,构成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丰富内涵。

自然界本质上是一个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多元要素相互依存、彼此影响的生命共同体,其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与互动关系。景观格局的演变以及生态过程的运行,共同构成自然界内复杂的生态网络。人类依存于自然界,并通过实践活动认识和改造自然,包括重塑景观格局和改变生态过程,以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需要。人类社会则是基于人的生产实践活动所构建,与自然的联系深刻植根于这种实践之中。人类的实践活动往往伴随着对景观格局的显著改变,并对生态过程进行有意识地干预。这些干预行为基于人类社会特定的需求和目标、人类对于自然规律的把握,以及人与自然的内在联系进行,旨在调整与优化自然,从而适应并满足人类社会发展需求。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引领,是理念层面的价值性问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实践层面的真理性问题。比如,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和建设美丽中国等,都是具有实践导向的战略要求或发展目标。人的实践具有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人与自然的关系,实质上是以劳动实践为基础的,真理尺度上合规律性与价值尺度上合目的性的对立统一关系。既要遵循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等价值理念,又要在实践中把握好人与自然关系的内在逻辑、认识好和运用好自然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并应用于利用和改造自然,达成合价值尺度与合真理尺度相统一,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关键要素

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现代化本质上是人的现代化,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人的现代化是人的价值观念、行为模式、思维方式、情感意向等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是作为主体的人把握和作用于客体世界的发展水平,表征人的自我发展的提升程度,从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以满足美好生活需要为基础,而美好生活既包括充足的物质生活需要,又包括精神生活需要,还包括优美生态环境、优质生态产品的需要。因此,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具有一致性。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离不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开辟了人与自然实现和解的实践新路径。恩格斯的《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提出“人类与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的时代命题。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指明共产主义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过程,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价值逻辑、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逻辑,以“共生”消解“对立”,达成“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人通过既合价值尺度又合真理尺度的自主劳动,以自我解放的方式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过程中增进人与自然的共同福祉,创造包括优美生态环境、优质生态产品在内的幸福美好生活,最终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解”。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首先,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又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和“生态安全底线”要求①。其次,要依靠人民群众智慧、力量和自觉行为,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培育弘扬生态文化,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同时可以引导和倒逼传统生产方式、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促进生态产品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过程中实现其价值。再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键是人类管控好自身的行为,尤其是对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进行严格的管控与约束、规制与调整,把经济活动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载的限度内,形成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产业结构、空间结构。

实现人的现代化,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完善的过程。这就要求作为个体的人在实现自身自由全面发展的过程中,树立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价值目标,通过参与物质产品、精神产品和生态产品的劳动实践,不断进行自我反思与自我创造,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美丽中国的目标导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作出重大部署。2023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发布,2025年1月《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三个文件相继印发实施,美丽中国建设“1+1+N”实施体系不断完善。加快形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覆盖“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的全领域转型,涵盖“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山川”“美丽中国先行区、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的全方位提升,包括“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全地域建设,以及“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的全社会行动。

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中国先行区、美丽城市、美丽乡村,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具体实践。首先,以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为抓手,统筹安排、重点突破,协同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海湾、美丽山川、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等示范创新,因地制宜、梯次推进西部、东北、中部、东部等美丽中国建设全地域覆盖。其次,城市和乡村是人们聚居活动的主要空间,需大力推动美丽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打造宜居城市、生态城市、公园城市、韧性城市,让城市融入大自然,建设“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城市;将美丽乡村作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新引擎,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新机制新路径,加快推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实现。再次,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不断优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用途统筹和协调管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绿色低碳发展的核心任务。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也是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永恒课题。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要以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新发展格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统筹产业结构调整与新能源革命、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大力推进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重点领域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在绿色转型中推动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制度保障。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理顺政府、企业和公众关系,合理准确定位三者的角色、职责和功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政府机制、社会机制的作用,落实各类主体责任,加强彼此之间的协同与合作,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过去一段时间,我国环境治理以“治污”即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作为目标。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党的十九大将“美丽中国”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之一,2023年12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美丽中国的时代内涵。中国环境治理范式从“污染防治”的消极被动应对范式转换为“美丽+”的积极主动建设范式。从“治污”到“建美”转换的关键在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提出,以及优美环境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建设美丽中国、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好家园成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重要方面和全体人民的共同愿景和自觉行动。从“治污”到“建美”转换,既要协调人与自然关系、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与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又要协调好政府—企业—社会不同主体的关系;既要守住生态安全的“底线要求”,如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安全底线,资源利用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或生态环境承载力的上线等,又要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的“高线目标”,如美丽中国、美丽城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人民群众优美环境美好生活需要;既要体现全国治理的“上下一盘棋”,又需彰显“各美其美”的地域性和“美美与共”的包容性②。

相对于西方国家,我国治理制度手段更为丰富,涵盖“法律+规划+政策”三种类型③。强制性的法治底线、周期性的规划统筹、灵活性的精准政策相互结合、互为补充,是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优势所在。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环境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把握人与自然、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关系,找准关系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把“问题清单”当作“改革清单”,协调政府、社会公众、企业等主体的立场、意愿、利益、行动,推动各层级和各方面“刚性的法治+统筹性规划+灵活的政策”的有机衔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形成制度合力,推动“制度优势转换为治理效能”,不仅可以创造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新奇迹”的基础保障,而且将进一步坚定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又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制度保障。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作为世界观与方法论,指导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形成制度优势并持续将之转化为治理效能,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与环境治理现代化有机统一。

清洁美丽世界的示范引领。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唯一家园。建设美丽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面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下降等全球性挑战,任何一国都无法置身事外、独善其身。如今,世界正面临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与全球治理赤字的双重困境:一方面,全球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各国应对气候变化与气象灾害的投入不断增加,且全球生物多样性锐减、荒漠化等生态问题依然严峻,这些都制约着发展的可持续性;另一方面,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热点地区冲突存在加剧和外溢风险,南北差异依然显著,“小院高墙”“脱钩断链”等现象仍然存在,既有美国反复“退群入群”干扰全球气候治理,也有部分国家以绿色低碳之名行保护主义之实,全球治理赤字加剧,阻碍全球可持续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推动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完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主动承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为全球提供更多公共产品。中国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对内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切实增进人民福祉,对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努力开创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推动创造发展现代化的新形态。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人类整体性的共同价值追求。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要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重塑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国与国之间和谐共生、和衷共济的关系。各国应坚定不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经济,加快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在经济发展中不断增强抵御、应对和适应各类灾害的能力,共同建设清洁美丽世界,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

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全面纳入规划体系

规划是从理念到行动、从理论到实践的桥梁。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不同行政层级规划的纵向传递和层层落实,是国家决策高效执行的有力保障④。可以说,中国独有的长期规划传统和战略规划的定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模式的重要体现,也是解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奇迹的关键“密码”。

规划是发展的龙头。我国已经形成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就是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原则、基本要求等贯穿于整个规划体系和规划全过程,并理顺规划关系、统一规划体系、加强规划衔接、形成规划合力,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五五”的关键之年。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35年要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这一目标涉及面广、综合性强。一方面,要通过强化规划体系内部的有序衔接,发挥好发展规划的统领作用、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支撑作用,形成推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强大合力;另一方面,要以规划环评为核心,整合与协调相关规划评价或评估的制度安排和实践,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规划评价体系和监督考核体系,确保规划的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保障美丽中国的战略目标和基本原则自上而下逐级传递细化,从而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等深入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

【注:本文系复旦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工程”和“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工程”二期项目“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生态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包存宽:《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国家治理》,2024年第18期。

②王金南、秦昌波、薛强等:《生态文明视角下的美丽中国建设研究:回顾与展望》,《中国环境科学》,2025年第2期。

③韩博天、奥利佛·麦尔敦、石磊:《规划:中国政策过程的核心机制》,《开放时代》,2013第6期。

④钱坤、唐亚林:《规划治国:一种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范式》,《学术界》,2023年第4期。

责编/李丹妮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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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