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国有企业数字化监管通过数字技术重构监管范式,实现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动态监测和风险防控,有效提升监管效能,防范资产流失与经营风险,推动国有企业治理体系现代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深化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构建上下贯通、实时在线的数字化监管体系,探索“数据、流程、权责、风险”四维穿透式监管,实现“放得活”与“管得住”的有机统一。数字化监管以数据驱动重塑监管生态,推动国有资产监管从行政管控向价值创造转型,为提升企业创新水平、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战略性支撑。
关键词:国有企业 国有资产 数字化监管
【中图分类号】F20 【文献标识码】A
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从监管理念、监管目标、监管手段、监管流程等多个方面适应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总体战略要求,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国有企业监管提出的重大课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监管体制也经历了阶段性的变化和调整。
为解决国有企业经营中存在的效率低下、资产流失等问题,1988年以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成立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核心职能是维护国有资产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全民所有制经济。从中央到地方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探索逐渐展开,将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分开的“承上启下”改革,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2003年3月成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从此,之前的多头监管局面得以改变,从机构设置上实现政企政资分开,从职能划分上实现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的分离,初步搭建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效组织框架,为集中精力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为新时代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这一阶段国企监管呈现出从管企业向管资本的全方位、深层次、根本性转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深化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构建上下贯通、实时在线的数字化监管体系,探索“数据、流程、权责、风险”四维穿透式监管,实现“放得活”与“管得住”的有机统一。
构建国有企业数字化监管体系的现实意义
从表象看,国有企业监管面临的困境主要是破除有效监管的技术障碍,尤其是国企、监管部门、相关部门之间“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造成的系统孤岛与数据壁垒,以及由此形成的监管盲区。此外,企业市场运营、生产管理、投融资等数据来源及标准不统一、系统兼容性差等问题,也很大程度上制约监管风险预警能力。目前传统的手工填报、定期审计等监管方式,信息传递链条冗长,过度依赖事后追责,致使监管响应滞后,无法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从更深层次看,部分监管机构仍延续“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的传统模式,监管理念的行政化管控惯性阻碍了市场化监管机制的有效构建,导致市场化考核工具无法充分发挥作用,“管资本”的顶层设计与实践落地存在预期偏差。
面对上述监管难题,构建数字化监管体系成为破解困局的必然选择。国有企业数字化监管,不仅是技术工具的迭代更新,更是治理体系的结构性变革。针对传统监管模式中理念滞后、信息孤岛、机制僵化与人才匮乏等突出问题,构建智能化的数字监管体系能够实现治理效能的根本性提升。[2]国有企业数字化监管的本质在于构建全周期、穿透式的智能治理体系,其核心逻辑体现为三个层次的系统性革新。一是监管模式转型。以数字化为底座的动态监测机制推动监管模式从“事后审查”转向“过程管控”,依托实时数据追踪与智能分析平台,精准捕捉资金异动、业务偏离等风险信号,提升违规行为的识别效率,有效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二是决策能力升级。智能化决策系统突破人力监管局限,将专业判断转化为算法模型,既弥补专业人才缺口,又大幅提升监管响应速度,实现风险预警、研判、处置的闭环管理。三是数据网络重构。通过物联网、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搭建全流程数据网络,打通企业总部与各级子公司的信息通道,将分散的经营数据转化为标准化的监管要素,实现资金流、物流、信息流深度融合,消除因系统割裂形成的管理盲区,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提升监管效能。[3]
数字化监管以数据驱动重塑监管生态,推动国有资产监管从行政管控向价值创造转型,为提升企业创新水平、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战略性支撑。
构建国有企业数字化监管体系的实践探索
以构建“3+N”国资监管数据资源库及指标体系为重点的国资委国企监管系统,自2020年建成以来,为实现监管数据动态采集、智能分析的“穿透式监管”多重目标提供了有效手段。加快推进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的实践探索在国家和地方层面都逐步展开,体现出重在提升功能价值、强化战略导向,最终实现国企经济属性、政治属性、社会属性有机统一的价值取向。[4]
构建“全域覆盖、智能协同”生态,实现国有资产动态穿透式监管。国有资产规模庞大且层级体系复杂,传统监管模式面临数据孤岛、标准差异、动态追踪困难等突出问题,极易导致资产流失风险和政策执行偏差。尤其在“管资本”改革纵深推进的背景下,实现全口径、全周期、穿透式监管已成为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的关键支撑。从地方实践看,建立统一的数据治理体系和智能化监管平台,既是破解跨部门协同难题的技术路径,更是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制度创新。山东省致力于打造“全域覆盖、智能协同”的国资监管新生态,16市国资委均已建设符合地方实际的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并逐步向县级覆盖,实现“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国企组织基本信息、大额资金流动等关键数据实时对接,实现国资监管数据统一管理和共享交换。
嵌入智能风险防控模块,筑牢国有资产安全防线。国有资本是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压舱石,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稳定中具有战略地位。在当前的复杂环境下,传统国企资金监管模式存在风险监测手段少、资金风险闭环管控能力弱、债务风险暴露不及时等短板,难以及时捕捉资金异动信号。国有企业肩负着国家战略实施和民生保障使命,其资金链安全关乎社会大局,建立智能化风险防控机制已成为新时代国资监管体系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任务。重庆市国资委通过打造“感知预警、决策处置、监督评价、复盘改进”的智慧型国资“监管大脑”增强风险监测和防控能力,推动监管模式革新,逐步形成市国资委、集团/区县国资监管机构、子企业三级系统贯通的监管格局。
重构智能化产权管理体系,提升国有资产确权效率。国有产权管理是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改制、资本运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是“管资本”的核心内容。近年来,假冒国企和央企的现象频发,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严重损害国家和企业声誉。为遏制这一乱象,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了《关于建设全国国资系统产权信息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方国资委在2024年内建成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的产权管理系统。国资监管加速从“管企业”转向“管资本”,对产权管理工作同步提出更高要求。上海市国资委率先实现人工智能在国有产权登记管理中的创新应用,通过智能机器人实现金融企业产权数据跨系统自动填报,减轻双重报备负担;宁夏国资委打造可视化监管平台,实现企业资产分布、治理结构和管理层级的数字化透视,初步形成“数字化+服务”“数字化+监管”“发起、办结双及时”的产权登记管理新模式。
强化资产全周期管理,提升闲置资源利用效率。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作为监管基础工作,直接关系国有资本布局优化与保值增值能力。当前国资管理中存在资产底数模糊、权属关系不清、监管链条冗长等问题,不仅导致资产闲置浪费和低效运营,更形成监管盲区与廉政风险,严重制约“管资本”职能的有效落实。如何激活沉睡资产、提升资本周转效率,已成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突破口。江苏省江阴市建设智慧国资监管平台,运用“区块链+电子印章+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归集资产和数据表入库,实现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与异常行为动态监测预警。
构建国有企业数字化监管体系的有效路径
构建战略使命导向型的数字化监管体系
国有企业数字化监管与履行战略使命评价是相辅相成的系统性工程,共同服务于国家战略需求。数字化监管可为履行战略使命评价提供动态量化支撑,而履行战略使命评价通过衡量国企在科技创新、产业安全等领域的贡献度,反向指导数字化监管的重点方向与标准优化。
以履行战略使命为导向的数字化监管,既是落实国家政策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构建战略使命导向型的数字化监管体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构建统一数据治理框架。将履行战略使命评价中的科技创新、产业链安全、公共服务效能等差异化指标与数字化监管系统的数据采集标准深度对接,确保监管数据的颗粒度与评价维度的适配性。二是实施分类协同治理。针对商业竞争类、战略安全类、公共服务类等企业属性,设计差异化的“监管-评价”联动模型。例如,在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试点“监管豁免+创新容错”机制,为战略培育期预留监管弹性空间。三是建立双向反馈机制。以履行战略使命评价结果作为数字化监管优化的依据,确保监管措施精准支持企业战略目标。通过数字化监管与履行战略使命评价的深度融合,重塑国企价值创造逻辑,推动国企从被动监管向主动对接战略转型,强化国有经济在关键领域的控制力与引领力。
培育“共治共享”的数据治理生态
2024年底,国家数据局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国有企业数据效能提升行动”,要求加快构建国资央企大数据体系,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国有企业数据管理机制,优化科技创新考核指标体系,推进数据效能提升,构建“共治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已成为提升监管质效的重要突破口。
“共治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通过打破数据壁垒、激活数据价值,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既能提升监管机构的数据获取能力,又能推动国企实现从数据资源持有者向数据价值创造者转型,形成监管数据反哺企业发展的良性循环,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新型基础设施。构建“共治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应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推进基础层数据资源标准化治理。聚焦治理基础能力建设,完善国有企业数据资源目录与共享标准,明确数据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边界,破解数据流通壁垒;建立覆盖全要素的数据资源图谱,实现监管数据资产的全局可视化管理。二是构建流通层数据可信流通体系。推进区块链、隐私计算、联邦学习等技术在可信数据空间的应用,实现数据确权与可信流转,建立“可用不可见”的数据共享机制,保障数据安全与合规流通。三是打造应用层数据价值转化引擎。构建数据融合分析中枢,在不转移原始数据的前提下实现多方数据协同分析;建立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对数据采集、清洗、标注等环节实施全流程审计。同时,加快培育数据经纪人、数据合规服务等新职业群体,构建标准化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机制。
探索数字化监管“制度+平台”的动态适配
国有企业数字化监管的制度标准碎片化、数据平台分散化等问题,不仅制约监管穿透力,更可能引发系统性数据安全风险。构建契合数字时代的监管新范式,需以制度创新重构监管规则框架,依托平台建设贯通数据治理链路,并建立两者间的动态适配机制,实现监管效能规范化、系统化提升,为国有企业防范数字化转型风险、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提供双重保障。
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制度规范体系。推动国资监管规则与数字化治理需求对接,围绕国有企业数据分类分级、数据共享等基础环节,健全数字化监管标准体系,制定完善的配套文件。重点推进监管数据元标准、接口标准与安全标准的统一化建设,构建覆盖资产购置、运营、处置全生命周期的制度框架。二是创新数字化监管范式。总结现有地方平台建设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国企数字化监管范式,明确数据采集标准、系统对接规范与安全审计要求,推进省级监管平台与央企系统的无缝对接。三是建立制度与平台动态适配机制。基于平台运行数据和监管实践,持续迭代优化制度标准,通过制度刚性约束与平台技术赋能的协同作用,助力监管部门推动国有企业智能化数字化升级,形成“制度管总、平台落地”的现代化监管格局。
推动全流程治理赋能的数字化转型
数字化监管适应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求,通过穿透式监管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倒逼企业完善现代治理体系。数字化监管以技术嵌入、流程重构与治理理念升级为手段,推动国企在组织结构、决策机制和风险防控等核心领域,实现从“事后合规检查”向“全流程治理赋能”的系统性变革。
推动全流程治理赋能的数字化转型,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一是畅通企业全链条数据通道。将人、财、物等核心管理数据实时接入统一监管平台,通过权限分级与可视化管理压缩冗余管理层级;整合财务、采购、投资等业务系统,建立标准化数据接口与共享规则,提升跨部门协同效率。二是构建智能分析决策系统。搭建覆盖战略规划、资源配置、绩效评估的智能决策模型,融合市场动态、产业链风险等外部数据与内部运营数据,动态生成投资可行性评估、成本优化方案等决策建议;对“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决策流程数字化再造,利用区块链技术固化审批轨迹与责任归属,实现决策全程留痕。三是推动风险治理前置化转型。针对融资担保、资产交易等高风险领域,完善多维度风险指标模型,设置自动化预警机制。数字化监管通过将治理要求转化为可量化、可追溯、可验证的数字化规则,构建实时动态监管压力传导机制,推动国企治理能力从形式合规向实质有效跃升,实现监管效能提升与企业治理能力的良性互动。
【本文作者为天津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生态系统视角下京津冀创新集群价值共创与治理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CJY030)成果;天津社会科学院经济分析与预测研究所副研究员单晨,对本文亦有贡献】
注释略
责编:董惠敏/美编:石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