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机关病和衙门作风的出现,是主客观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其影响广泛、危害严重,既损害机关干部群体的形象,又败坏党和国家机关声誉,还削弱机关公信力与权威性。纠治机关病和衙门作风,一方面,要以提高理论适应性和有效性为导向,深化相关理论研究。理论实现的程度取决于其满足现实需要的程度,理论作用发挥的效度取决于理论见诸实践的深度。另一方面,要践行系统观念,统筹推进“治未病、治欲病与治已病”,积极探索体制机制优化与理想信念教育、主观改造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科学有效路径,切实提升纠治工作的实效。
【关键词】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 系统观念 监督体系
【中图分类号】D261 【文献标识码】A
机关病是指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总称,既包括作风问题也涉及能力问题,但主要是作风问题。衙门作风是一种作风类的机关病。机关病和衙门作风危害极大,必须坚决予以纠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纠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并取得显著成效,出现了“八项规定改变中国”的喜人局面。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如果前热后冷、前紧后松,就会功亏一篑。鉴于机关病和衙门作风的顽固性、复杂性及其危害的严重性,现阶段有必要进一步探索科学有效的路径方式,不断巩固和扩大纠治成果,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更加强大和健康的“机关力量”。
机关病和衙门作风的类型与表现
党和国家机关通常可分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这些机关依法行使法定职权,为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正常运行以及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毋庸讳言地存在一些问题。以来源主体为划分依据,机关病大致可分为:机关有机体自身的问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的问题。这两类问题通常纠缠不清、相互作用,使得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多样甚至得以放大。
从机关有机体自身看,总体上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条条病”,即一些上下级机关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上级机关的常见问题有:以发文表重视,用开会来落实,只发命令不体下情,重检查而轻指导,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无视基层实际负荷超载等,没有充分履行好对下级机关的领导或指导责任。下级机关则存在以下级服从上级为名,凡事等着上级拿路子、出点子,遇事不作价值判断而只知机械执行,以及以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大为由,认认真真“走形式”,流程闭合“搞留痕”,“把说的当做了”等问题,没有真正落实好上级的决策部署。二是“块块病”,即一些相同层级不同职能机关间存在的问题。常见的有高筑部门利益保护壁垒、推诿塞责、设障掣肘等,难以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条块病”,即条块之间因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阶段性的职权整合时出现的问题。以走程序向上级请示为托辞而导致事情久拖不决,是最为常见的“条块病”。
从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看,一些工作人员无论在对待工作还是对待群众上都还存在一些问题。前者如贪图安逸、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视而不见,消极怠工、对如何提高工作质效不作思考,推诿扯皮、不愿不敢承担应有工作责任,热衷舆论造势、让工作始终浮在表面,脱离实际、搞拍脑袋式随意决策等。后者如高高在上、唯我独尊,自我膨胀、傲慢无知,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漠视群众的愁难急盼,利用“小权力”难为群众甚至向群众“索拿卡要”等。需要注意两点:其一,机关工作人员个体在履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常会被扩散为机关工作人员群体的问题,甚至被“转化为”体制机制上的问题。足见应该高度重视机关工作人员个体的形象形塑和管理工作。其二,机关工作人员与机关有机体的共性问题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顽疾。“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必须下大力气予以纠治。
衙门作风是一种比较常见和严重的作风类机关病。“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是上个阶段衙门作风的写照,“门好进,脸好看,说话有礼貌,事却照样难办”则是当前的表现。而从政治上看,问题远不止如此。新中国甫一成立,就给国家机关冠以“人民”的称号,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公安”等。此举强调的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国家机关都是为了服务人民而设立的。衙门作风的错误实质是:将身为人民公仆的机关工作人员异化为“官老爷”,将作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的人民群众异化为“草民”“小民”,将为人民服务的机关异化为“骑在老百姓头上作威作福”的旧时官署,内含严重的封建残余、官本位思想以及扭曲的权力观。纠治衙门作风,绝对不能不重视。
机关病和衙门作风的成因与危害
机关病和衙门作风的出现,是主客观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客观因素主要指涉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实行了多轮机构改革,大体可划分为四个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初期,改革的重点是精简机构、克服膨胀;从1980年代中期到21世纪初期,改革的重点是改革工业经济管理部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从2008年到2017年,着力于实施大部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自2018年起,着力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每个阶段的改革都为优化国家治理体制机制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需解决的问题。例如:机关职能配置欠合理,存在运转繁忙但效果不彰的“体制空转”,“九龙治水”却行云布雨未果,“政出多门”而无所适从等问题;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欠合理,滞后于新时代新阶段改革和发展的步伐;机关人员编制设定欠合理,不能满足社会大流动导致的服务管理对象大调整的实际需求,“十羊九牧”和大量使用临时聘用人员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同时并存等。
主观因素即机关工作人员自身的问题,是导致机关病和衙门作风的主因。它首先指的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没有解决好,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没有树牢,理想信念出现动摇,缺乏对人民群众、公权力以及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信念是本,作风是形,本正而形聚,本不正则形必散”,精神层面的因素是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机关工作人员自身问题其次指的是工作能力方面的问题,包括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上的短板。这些能力短板从各自视角与精神层面的问题叠加起来、交互影响,使得机关病和衙门作风的情况变得更加复杂,危害变得更加严重。而机关病和衙门作风的存在,又反过来妨碍各类能力的增强和补齐。由此可见,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尖锐问题。
机关病和衙门作风影响广泛、危害严重。它损害机关干部群体的形象,败坏党和国家机关的声誉,削弱各类机关和机关整体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致使资源闲置浪费,增加治理的经济社会成本,阻滞工作任务的高质量完成;侵害人民利益,疏离党群干部关系,增加脱离群众失去群众的风险等。“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机关病和衙门作风,明显违背了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背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得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难以贯彻,使得群众的热切期待落空,使得党的执政基础受到侵蚀,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必须坚决予以纠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执政党如果不注重作风建设,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就有失去民心、丧失政权的危险。我们党作为一个在中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对作风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
纠治机关病和衙门作风的思路与举措
“大量事实证明,一个地方的工作,成在干部作风,败也在干部作风;一个地方的事业,兴在干部作风,衰也在干部作风。”纠治机关病和衙门作风,刻不容缓。一方面,要以提高理论适应性和有效性为导向,加强对纠治机关病和衙门作风的理论研究。理论实现的程度取决于其满足现实需要的程度,理论作用发挥的效度取决于理论见诸实践的深度。另一方面,要践行系统观念,统筹推进“治未病、治欲病与治已病”,积极探索体制机制优化与理想信念教育、主观改造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科学有效路径,切实提升纠治工作的实效。
进一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消除导致机关病和衙门作风的体制机制因素,必须将机构改革推向深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将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改革的总目标,对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科学性有效性提出更高要求。这为消除导致机关病和衙门作风的体制机制因素再次创造了重要机遇。同时,解决好了机关病和衙门作风,也有利于进一步全面深化其他领域的改革。应从实际出发,强化分类意识,因需制宜地推进体制机制整体性改革与机制主导型改革,该动体制的就动体制,不用或不能动体制的就在动机制上想办法,进一步提高改革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就体制机制整体性改革而言,要以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着力解决机关职能配置欠合理、协同合作欠规范等问题。要坚持系统集成、高效协同的导向,该精简的就精简,该加强的就加强,该整合的就整合,该剥离就剥离,切实提高体制机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2023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陆续组建社会工作部,为解决以往社会领域工作机构职能分散、合力难以形成、“叠床架屋”与管理真空并存等问题创造了历史性机遇,同时也为将党的领导贯彻社会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把党中央关于社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提供了更加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这是体制机制整体性改革的一个侧面。这项改革为纠治社会工作领域的机关病和衙门作风奠定了良好基础。
就机制性改革而言,要着力解决好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相互掣肘等问题。事实证明,在不动体制的背景下,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设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等,都是解决机制不顺、确保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顺利推进的有效办法。但如何进一步提高联席会议的质量,真正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科学确定具体工作专班的存废时点等,还需进行全面深入探索。此外,制定实行履职事项清单也是可选方案。这项制度已得到比较广泛的应用,现阶段的着力点应是:进一步厘清“基本履职事项”与“配合履职事项”,细化对“领导”“指导”“统筹协调”等职能定位的解释,提高清单的科学化合理化水平,并相应推出差异化考核指标体系。
进一步走实走好党的群众路线。作风问题核心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纠治机关病和衙门作风必须抓住核心问题,在进一步走实走好群众路线上发力,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历史学、多维比较学、联系实际学,把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全体党员干部思想中,真正落实到每个党员干部行动上,切实贯彻到党和国家的各项具体工作中,从根本上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最大限度消除机关病和衙门作风生成的主观因素。
全面深刻认识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意义。经验观察和研究成果显示,践行群众路线与推进作风建设密切相关。群众路线贯彻的好坏,直接影响机关病和衙门作风的多寡和轻重;反过来,机关病和衙门作风的多寡和轻重,又直接影响群众路线的践行实效。当然,作为党的工作宗旨、工作路径、工作方法的系统集成,群众路线的践行结果并不止步于纠治机关病和衙门作风。践行群众路线,是巩固人民立场、树牢群众观点、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及夯实和扩大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层阶级基础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对党和国家事业产生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表明:群众路线贯彻得好,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无往而不胜;群众路线贯彻得不好,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甚至失败。践行群众路线,须臾不能放松。
持之以恒加强群众路线教育。群众路线教育,既是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过程,又是党和国家机关能力提升优化过程,还是政治和社会文化的形塑过程,功能丰富、影响深远。在2013年至2014年所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系列重大成果。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深刻教育,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明显增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到有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恢复和发扬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优良传统,探索了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途径;以转作风改作风为重点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得到增强;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症结难点得到突破,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当前,要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深化群众路线教育的研究,提炼群众路线教育的规律,将群众路线教育列为集中学习教育的“保留节目”,与时俱进创新群众路线教育方式方法,不断扩大群众路线教育的成果。
探索创新科学有效践行群众路线的方式方法。走实走好群众路线,是理论教育与实践行动相统一的过程。进一步发挥好“法宝”在新形势下的重要作用,需根据新情况对践行群众路线的方式方法进行迭代升级。近期实地调研了解到,不少基层地区做出了积极主动的有益探索,为提高践行群众路线的制度化、机制化、平台化水平和质效贡献了经验。浙江省余杭区五常街道传承“五九批示”精神,发扬“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优良作风,引导街道、社区全体干部每周三下沉一线,开展入户商议和楼道共议行动,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帮助基层群众和企业纾困解难。该省的兰溪市打造“周三议发展”政企沟通载体,市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定期前往市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坐班”,与企业家展开面对面的交流,共同协商解决久拖不决的涉企问题。该省的临海市创设“办不成事”专窗,直面群众的烦恼、企业的困扰、服务的梗阻,最大限度解决推诿扯皮或不作为问题,让老百姓能够高效办成事。江西省瑞金市探索组建“政法轻骑队”,引导基层公检法司的工作人员走出机关,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协同城乡社区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中出现的棘手难题。
进一步充分发挥各类监督资源的作用。纠治机关病和衙门作风,必须发挥各类监督资源的作用,尤其是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请人民来监督,让人民来评判,而这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题中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的宏伟奋斗目标,离开了人民支持就绝对无法实现。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如果自诩高明、脱离了人民,或者凌驾于人民之上,就必将被人民所抛弃。任何政党都是如此,这是历史发展的铁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我国监督资源非常丰富,拥有一个完备的监督体系。现阶段的监督体系可概述为“1+10”。“1”指的是党内监督,它在这个体系中居于第一位,发挥主导作用;“10”分别指人大监督、国家监察、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可统称为人民监督。这一套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不断完善,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不断增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日臻成熟,更加有效地确保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幸福。然而,一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它应有作用的最大化发挥。主要包括:监督方式跟不上时代步伐,对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覆盖监督未能真正实现,监督过程欠规范,监督结果运用不科学,各类监督之间衔接不好、难以形成合力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是机关病和衙门作风难以消除的又一客观原因。
积极推进监督路径方法创新。在监督路径上,要强化点面结合意识,在最大化发挥每一类监督资源作用的同时,推进各类监督资源的有机贯通,做优“条条”上监督资源的纵向整合,做实“块块”间的横向整合,探索“条”“块”间的斜向整合,还要根据重点工作的客观实际,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对所有相关监督资源加以整合利用。在监督内容上,要强化问题意识,对影响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进行聚焦监督,对“窗口单位”服务情况进行长期跟踪监督。在监督方式上,要强化结果导向,充分发挥信息化和数字化新技术的作用,探索线上监督和线下监督相结合的简约有效方式。近期实地调研发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创新动向,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的重要论述落到了实处。深圳市定期从该市的“民意速办”平台数据库,抽取若干个市民首次评价为“不满意”工单,列为“每周一评”的具体事项,由“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党政干部、群众代表、律师组成评议团,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和打分。北京市借助整合而成的“12345”热线,不但找到了基层治理和社会治理的重点难点,驱动广大机关党员干部下沉到基层,还极大发挥了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资源的作用,逐步形成“接诉即办”让机关病和衙门作风无所遁形的良好局面。
规范科学运用监督结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总基调,以“治病救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导向,提高问责的法治化水平和处置的规范化水平,真正起到纠治机关病和衙门作风的作用。机关病和衙门作风,是对法律法规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违反。对公务员监督发现问题的,包括公务员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问题,应以此法为依据,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处分。机关病和衙门作风,也是对党的纪律尤其是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的违反。对党员干部监督发现问题的,应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依据给予相应处置。该条例明确规定,对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即“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要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包括各种形式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要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则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各类监督资源的科学运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有效推进,以及群众路线教育的持续开展,是纠治机关病和衙门作风的重要保障。进一步深化纠治工作和扩大纠治成效,需进一步夯实这三个方面的基础。同时,还需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机关病和衙门作风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不同表现,充分认识它的多样性和变异性,紧密联系具体实际,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审视,从底层逻辑上来破解,向改革创新要质效。既解决老问题也察觉新问题,既解决显性问题也解决隐性问题,既解决表层问题也解决深层次问题,持之以恒、抓出长效。还需特别注意的是,“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群众意见是一把最好的尺子”,机关病和衙门作风的纠治全过程,应是人民群众深度参与的全过程。
【注: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创新项目“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024YZD018)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论党的自我革命》,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年。
②习近平:《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
③《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5年。
④《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22年。
责编/孙垚 美编/王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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