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起点,幼儿园肩负着守护幼儿健康成长、奠定终身发展基础的重任。唯有深刻领悟法律精神,将法规要求转化为切实可行的行动,方能有效保障幼儿权益,持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幼儿园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需从规范办园行为、优化师资队伍、深化家园共育三大核心维度精准发力,构建科学、健康、可持续的学前教育生态体系。
规范:规范办园行为,筑牢法治根基。幼儿园应严格对照法律条文,全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在收费管理方面,建立透明化收费公示机制,详细列明各项费用的收取标准与用途,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乱收费现象,确保家长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在课程设置方面,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科学设计课程内容,摒弃超前教育与机械训练,为幼儿提供丰富多元、充满趣味的学习体验;在安全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卫生保健、食品安全、设施安全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幼儿园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此外,幼儿园还应主动接受教育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专业评估,并充分发挥家长监督作用,多维度确保办园行为合法合规。
强师:强化师资建设,提升专业能力。教师是落实《学前教育法》的核心力量,其专业素养与教育理念直接影响着学前教育质量。幼儿园需全方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在教师准入环节,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每位教师都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通过定期开展师德培训、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不断增强教师的法治意识与职业道德素养。同时,构建完善的教师培养体系,积极组织教研活动、邀请专家进行指导,鼓励教师深入学习并实践《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持续提升保教能力。此外,高度重视教师权益保障,切实落实职称评定、薪酬增长等政策,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稳定师资队伍,为幼儿提供持续优质的教育服务。
协同:深化家园共育,凝聚教育合力。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的协同配合,是《学前教育法》所倡导的重要原则。幼儿园应积极主动搭建家园沟通平台,构建紧密的家园合作关系。定期举办家长学校,邀请专家开展科学育儿知识讲座,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通过组织开放日、亲子活动等形式,增进家长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了解与信任;建立家长委员会,充分听取家长意见与建议,不断优化幼儿园管理与教育服务。针对留守儿童、特殊儿童等特殊群体,制定个性化的家园共育方案,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与支持,确保法律所强调的“平等对待”原则真正落到实处,让每一位幼儿都能在温暖、包容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落实《学前教育法》是推动幼儿园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社会共同肩负的重要责任。通过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师资建设、深化家园共育,幼儿园不仅能够实现依法依规运行,更能为幼儿打造安全、快乐、有益的成长环境。未来,还需政府、幼儿园、家庭与社会多方协同发力、持续探索,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孩子的童年,共同谱写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幼儿园 毛文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