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依据,以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主干,由一系列相关规定、办法、规则、细则等法规制度构成。深刻理解和把握《条例》修订的内在逻辑,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的前提。新时代新征程,贯彻实施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应进一步健全完善配套制度规范体系,锲而不舍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促进制度知晓和遵守,制定执行责任清单以推动制度执行,创新运用绩效管理模型以加强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
【关键词】作风建设 党政机关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党内法规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建立严格、完善的作风建设法规制度体系,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外部压力,国内周期性结构性矛盾交织。为推动国民经济稳定运行和高质量发展,各方面都应主动节约资源、提质增效。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等重要场合中,党中央多次要求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次修订,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与时俱进完善多项规定,以刚性的约束力为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提供制度保障。全面认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的新发展,对于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的完善依据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是指为了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作风,节约党政机关工作的成本、提高党政机关工作的质量和绩效,建设节约型机关,而规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主体的职权职责,规范党政机关的勤俭节约行为,规范党政机关对浪费行为的治理工作,规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为的监督工作的法规制度。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是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依据,以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主干,由一系列相关规定、办法、规则、细则等法规制度构成的党政机关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具有系统性、权威性和操作性特征。
党和国家的法规制度都有其灵魂。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内在逻辑或依据,需要认识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节约观、中国共产党人的勤俭节约优良传统,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崇俭戒奢思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建设的历史脉络,深刻认识新征程完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面临的现实挑战。
完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的理论指引和思想文化资源。一是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节约观为理念指导。马克思、恩格斯提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浪费产生的根源,过度浪费会滋生不良社会风气,抑制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同时,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提出“廉价政府”的概念,指出精简政府机构能够减轻国家开支负担;公社的公职人员不享有任何特权,从而使公职人员失去逐利动机并自觉接受监督,减少腐败行为的产生。列宁在《宁肯少些,但要好些》中强调:“我们应当使我们的国家机关厉行节约。我们应当把沙皇俄国及其资本主义官僚机关大量遗留在我们国家机关中的一切浪费现象的痕迹铲除干净。”二是坚持中国共产党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与爱戴。在艰苦卓绝的革命战争年代,坚持勤俭节约以克服经济困难,“节省每一个铜板为着战争和革命事业,为着我们的经济建设”。在物资匮乏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坚持勤俭建国的方针,“要使我国富强起来,需要几十年艰苦奋斗的时间,其中包括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这样一个勤俭建国的方针”。在改革开放后物质财富日益丰裕的今天,坚持艰苦奋斗以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目标。三是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崇俭戒奢思想。在数千年的农耕活动中,中华民族形成了崇俭戒奢的优良传统。“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的观念已深植民心。节俭不仅可以培养个人的道德修养,抵御物欲横流,更能在治国安邦中发挥重要作用。“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历史教训发人深省。
完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的历史渊源。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建设贯穿于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建设、改革的全过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和政府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建设进行了早期探索。1933年12月,中央苏区发布《关于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十六号训令——惩治贪污浪费行为》,为贪污浪费行为制定具体的量刑标准。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和国家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同时这项工作呈现出运动式治理的特点。1951年,开展了全国规模的爱国增产节约运动。同年,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以规范性文件形式系统提出反对浪费的要求,在党政机关开展“三反”运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建设进入法治化发展阶段。一方面,公布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另一方面,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规定下来,为后续相关制度规范体系建设提供宪法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建设向体系化、规范化迈进。201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一份材料上批示:“关键是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点,以完善公务接待、财务预算和审计、考核问责、监督保障等制度为抓手,努力建立健全立体式、全方位的制度体系,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2013年《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颁布后,各地区各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多项配套制度陆续颁布实施,建立健全立体式、全方位的反浪费制度体系框架。
完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的现实需要。任何制度都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应与时俱进。《条例》及其相关制度根据制度建设面临的现实挑战进行完善和创新,以增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的生机与活力。一是总结作风建设经验、解决党政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全党对党的作风建设形成了更为深刻的认识。首先,要坚持问题导向和从严纠治相统一。当前,一些党政机关依然存在一些隐蔽、变异的作风问题,需要以严的基调和严的措施加以解决。其次,要坚持长效机制与常态教育相统一。在通过集中性学习教育把理论成果转化为理想信念的同时,需要以改革的办法固化作风建设成果,将作风建设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更细化、更具操作性的机制和措施来推动作风建设制度的执行。最后,要坚持抓住“关键少数”与管住“绝大多数”相统一。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党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带头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二是节约资源发展经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这是由党政机关的权力来源与性质宗旨决定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增进民生福祉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修订后的《条例》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群众尤为关注的问题进行全面规范,有利于党政机关以优良作风取信于民。同时,这是由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推动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的需要决定的。当前,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国内面临需求不足等挑战。加强规范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党政机关运行成本,扩大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资金投入,有效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三是树立正确政绩观、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关键举措。一方面,党政机关树立正确政绩观,需要以制度规范遏制错误政绩观的滋生萌发,通过设置“底线”“红线”来产生警诫效果。另一方面,党政机关在制度轨道上践行正确政绩观,有利于营造干事创业氛围,确保机关工作人员能够一心一意为民造福。同时,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以正确的机关工作导向,提升机关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的创新发展
新修订的《条例》从结构上看,共分为11章,63条,其在总结党政机关作风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将近年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创新成果,及时转化为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规范,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新征程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的创新发展集中体现为:科学性精准提升、针对性鲜明聚焦、有效性显著增强。
科学性精准提升,吸收最新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的科学性体现在,坚持科学的理论指导,吸收作风建设实践经验,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以处理好各种衔接关系为抓手,并根据现实状况进一步规范条文表述。一是吸收最新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其吸收新时代党的作风建设实践经验,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在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遵循可量化和可行性原则,对相关规定做实做细。
二是坚守制度的人民性,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新修订的《条例》在遵循原则方面增加“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的内容,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同时,“政务服务应当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相关设施坚持实用原则”“不得违规利用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和专项债券等其他用途资金建设维修改造办公用房”等规定,切实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
三是协调措施动态优化,采取多种方式做好衔接工作。一方面,新修订的《条例》强调要盘活现有资源项目,与目前工作实际相衔接。还强调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贯彻到底,要求“举办活动应当充分使用现有资源”,采用科学处置程序办法完善“半拉子工程”、已建未用项目等,避免在反对浪费过程中产生新的浪费。在改造办公用房方面,强调“超标办公用房整改优先采取调换或者合用方式,采取工程改造方式整改的,工程改造方案应当简易、合理、厉行节约,多出的办公用房面积公用,不得直接隔断封死,防止造成新的浪费”。在加强公车管理方面,强调“规范和加强党政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编制,推动车辆盘活利用,避免闲置浪费”。另一方面,新修订的《条例》强调要与其他法律法规相衔接。删减2013年制定的《条例》中明确列出的党政机关应当公开的九项内容,调整表述为“依规依法将应当公开的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虽然删减了具体公开条目,但由于《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信息公开面更广,信息公开范围反而有所扩大。此外,新修订的《条例》强调要与形势发展相适应。相较于2013年制定的《条例》要求“其他有关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修订后的《条例》改为“中央党内法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表明当未来存在特别规定时,应当遵循特别规定,而非一般性规定,增强了制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四是根据现实状况进一步加强条文的规范化表述。改革是制度规范体系的系统性变革和创新,新修订的《条例》根据现实状况进一步规范表述。例如,第二条中适用对象新增“监察机关”。这是因为宪法已经修订,2018年3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不再保留监察部。第五十四条规定:“党委(党组)在巡视巡察工作中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实情况的监督。”这是因为2016年10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提出推动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2024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新增第八章“巡察工作”专章,对巡察工作作出专门规定。
针对性鲜明聚焦,与时俱进解决奢侈铺张等作风弊病。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要紧盯党政机关“四风”新情况新动向,以制度规范体系的刚性约束遏制新出现问题的蔓延。修订后的《条例》在第七条新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表述,切实体现其鲜明的指向性和针对性。
纠治形式主义,力戒文山会海不求实效。修订后的《条例》针对党政机关的形式主义问题,规范调整召开会议的范围、规模和形式,规定“召开会议严格实行计划管理,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适合采取线上方式培训的应当通过线上方式开展”。避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节约人力资源,降低党政机关运行的时间和精力成本,提高运行效率。同时,在第十五条规定“加强对到基层调研、督查检查的统筹规范,防止重复扎堆增加基层负担”;在第三十二条规定“不搞层层陪会”。
纠治官僚主义,力戒敷衍推诿不讲效率。修订后的《条例》针对党政机关的官僚主义问题,规定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这些规定要求机关干部多做实事,敢于担当,杜绝消极应付不作为、拍脑袋决策乱作为、欺上瞒下假作为,避免因重大决策失误导致的浪费。
纠治享乐主义,力戒贪图享受讲究排场。修订后的《条例》针对党政机关的享乐主义问题,将禁令落实到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强调“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不得以建设党性教育培训机构名义变相建设楼堂馆所、变相搞旅游开发”。同时,紧盯享乐主义多发的吃喝玩乐、住房、公务用车等环节,进行严格规范。
纠治奢靡之风,力戒铺张浪费挥霍无度。修订后的《条例》针对党政机关的奢靡之风问题,规定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艰苦朴素、力戒奢华,规定禁止“高档”“豪华”的菜肴、车辆内饰、物资设备、房屋装修等,严禁参与境外赌博。要求“接待单位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外宾邀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接待活动,严格执行接待规格和标准,从严从紧控制外宾团组接待费用”。杜绝超规定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在公务活动中讲排场等现象的发生。
有效性显著增强,多种创新手段提升制度执行力。制度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采用科学的工作方法提升效率、采取刚性的制度约束起到警示作用、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形成氛围、激励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干事创业热情,强调党政机关和机关干部以身作则增加制度执行自觉性。科学运用现代技术和信息手段,精准提高工作效率。为适应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带来的新机遇,修订后的《条例》规定,要“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从源头减少浪费。要“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加强政府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以科学投资提升决策质量。同时,要“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注重用好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手段”,以科学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约束力刚性升级,依规依纪依法及时警示查处问题。首先,强化法规话语运用。修订后的《条例》多次使用“严禁”“不得”“严格”等法规话语,以刚性的要求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界限和红线。其次,完善监督追责体系。将2013年制定的《条例》的第十章“监督检查”和第十一章“责任追责”合并为修订后《条例》的第十章“监督追责”,增强监督追责的连续性和有力性,旨在通过有效的监督追责,使《条例》真正落到实处。再次,增加追责内容。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与“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相互呼应,形成闭环。最后,统筹各类监督主体。修订后的《条例》提出协调统筹各类监督主体,涵盖党委(党组)巡视巡察监督、党委和政府办公厅(室)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财会监督、审计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多项监督,体现监督检查机制的联动协作性。
以制度规范引领社会环境向好向善,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修订后的《条例》在“宣传教育”这一章新增“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的规定。通过宣传教育为制度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制度落实的有效性,增强党政机关的制度自信。
激励方法持续深化,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修订后的《条例》规定:“不得开展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为对象的达标活动”,通过减轻基层负担,使干部能够有更多时间谋实干、求发展。要求“精简规范节庆展会论坛活动,实行清单管理,从严审批”,以严的基调和严的举措,有效改进党政机关的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中央和国家机关发挥示范作用,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修订后的《条例》规定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同时,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当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走在前、作表率,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这种带头示范作用的规定,既包括在工作层面树立正确政绩观,也包括在生活层面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如“落实反食品浪费管理责任,加强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杜绝餐饮浪费”等。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路径
迈上新征程,为推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的有效贯彻落实,需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在制度制定方面,修订出台配套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体系。在促进制度知晓方面,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明制度遵守和纪律要求。在制度执行方面,制定责任清单以推动制度规范体系全面深入实施到位。在制度实施的监督反馈方面,创新运用绩效管理模型,加大对制度实施的监督力度。
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体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体系应按照“1+N”制度建设框架进行构建,即在新修订的《条例》基础上,制定和修订N部配套制度规范。首先,各地区各部门应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细化与作出补充规定,并提供具体实施步骤和方法。其次,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相关部门应制定或修订经费预算管理、领导干部待遇、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各方面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各项制度相互衔接、协同发力。最后,以《条例》为骨架,加强制度间的相互衔接。不仅要加强不同制度规范之间的衔接,还要加强制度规范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使各项制度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促进制度知晓和遵守。一方面,通过学习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更加自觉地执行制度规范。另一方面,通过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推动学习教育落实走深走细走实。首先,将新修订的《条例》纳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学习内容。比如,《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概括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论述,叙述和总结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历史进程、成效、经验,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供了重要指引,也为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提供了重要参考。其次,站在作风建设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是在作风建设实践发展中不断完善的,必须站在作风建设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制度实施的重要意义。最后,通过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党的纪律教育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促使党员干部以更加自觉的姿态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
制定执行责任清单,推动制度规范体系执行。根据2019年9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实行制度执行责任制,应当强化执规意识,倒逼执规行为。而责任清单制以更明确的目标和更清晰的内容,推动制度全面深入实施。首先,要明确执行制度的责任主体。党政机关的执规行为主体主要包括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其次,要明确不同责任主体的责任内容。不同责任主体的职责职权不同,所负有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责任内容也不同。需要通过责任清单分条款明确不同责任主体的责任内容。最后,要明确不同责任主体的追责情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追责标准。在出现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规定的情形时,需要结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
创新运用绩效管理模型,加强对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绩效管理模型是优化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贯彻实施情况纳入绩效管理模型的评估指标中,有利于科学评估并监督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制度的效果,提升其贯彻落实制度的积极性,并通过评估效果为制度完善提供参考建议。首先,针对党政机关不同主体制定不同的绩效评估模型。在制定绩效评估模型时,要注意将不同主体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贯彻实施情况,置于全部工作任务中进行考核。其次,不同地区和部门间的相同主体要根据其功能定位,调整绩效评估指标权重,进行分类指导。由于不同地区和部门的工作任务、发展基础、侧重点不同,需要科学调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贯彻实施情况这一指标在绩效管理模型中的权重,体现发展要求的差异性。最后,积极运用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制度反馈,践行正确政绩观。在绩效管理模型根据赋分标准进行打分后,应积极应用考核结果,落实激励和惩处措施,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的贯彻实施提供支撑保证。
总的来看,修订后的《条例》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并通过加强同党内其他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把制度框架确立起来,有利于党政机关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
(作者为武汉大学二级教授、博导,武汉市人民政府参事;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的建设专业博士研究生赵颖对本文亦有贡献)
【注:本文系2009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建国60年中国共产党反腐廉政基本经验研究”(项目编号:09JZD0003)和全国党建研究会2025年度自选课题、湖北省党的建设研究会2025年度重点课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研究”(项目编号:2025Z09)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年。
②《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
③《列宁全集》(第4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④《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
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十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
责编/孙渴 美编/陈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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