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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摘 要:长三角地区作为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创新能力最强、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已经成为稳固全国经济基本盘的“中坚力量”和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长三角市场一体化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具有引领示范作用,但其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在商品流通、产业内卷、产权交易、资本流动、营商环境、地方保护等方面面临挑战。为此,应从打破商品流动隐性壁垒、避免产业“内卷式竞争”、探索产权市场数字化合作、推动金融市场协同发展、规范市场体系优化营商环境、跨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等方面入手,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关键词:长三角 市场一体化 示范作用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202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支持经济大省挑大梁,在要素保障、科技创新、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等方面制定支持政策。[1]长三角地区作为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创新能力最强、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2]以4%的国土面积贡献了全国约四分之一的经济总量,已经成为稳固全国经济基本盘的“中坚力量”和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2024年,长三角经济总量突破33万亿元大关,约占全国比重24.6%,“十四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过万亿城市增加到8个,占全国比重超1/3,“经济压舱石”地位凸显。庞大的经济规模和丰富的科教资源为长三角创新投入提供坚实基础,上海—苏州集群和南京集群在2024年全球创新指数百强科技集群排名中位列第五和第九,对长三角经济带乃至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示范作用增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认为这“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推进长三角地区市场一体化,要求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纠治市场不当干预和行政垄断势力,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现象,推动资源协调配置和产业优化布局,从而形成区域合力挑起经济大梁,为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发挥更大支撑带动作用。

长三角市场一体化发展取得的实际成效

市场一体化是指在某区域内不同地方的市场主体受到同类型的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和调节,导致区域内部各地方之间的经济边界逐渐消失,商品和生产要素可以跨区域自由流动,要素或产品持有者享有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和机会。[3]根据这一定义,长三角市场一体化包含关联商品和关联要素的市场整合统一。市场一体化就是逐步打破、消除地方市场分割的过程,而运用行政手段分割市场利益边界会出现市场的非一体化,有必要对某些行政区域进行合并统一领导,[4]这也正是长三角区域不断外延拓展的根本原因。从长三角扩容历程看,1982年上海经济区包含上海全境、江苏和浙江部分范围内10个城市,2010年长三角“15(+1)”模式包含16个城市,2016年涵盖三省一市的26个主要城市,2019年覆盖范围包括沪苏浙皖全域。长三角一体化扩容促进区域内交通、产业、科技、环保等领域协同发展,实现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交织与融通,市场一体化在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在商品市场上,一是各地借助数字手段加速促进商贸一体化进程,同时统一物流标准。例如,传化智联长三角网络货运平台加速了区域电子货运单据的跨省互认,同时区域内主要快递企业采用统一格式的电子运单,实现沪苏浙皖四地快递单据的标准化。二是协同促进供应链区域平台建设,提高市场资源配置能力。例如,苏浙皖沪四省市签订《深化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商务发展合作协议》,在农产品产销联动、商贸资源共享、供应链区域协同等重点领域全方位开展合作。三是现代交通物流系统不断完善为商品流动护航。“轨道上的长三角”有序推进,频频“上新”,增强了区域发展活力。2023年底长三角铁路营业里程超过1.43万公里,高铁线路25条,里程数超7100公里,世界排名第二。2024年首条连通江浙沪两省一市的高速铁路沪苏湖高铁正式开通运营。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分别为70.4亿吨和1.1亿标准箱,占全国的41.5%和38.5%。四是率先打破地域限制,构建“一地购物、全域退换”消费生态。为了破解跨地区消费维权壁垒,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率先设立“先行赔付资金池”,110家商户被纳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消费者跨区域无理由退货适用商家名录》。率先在全国试点的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助力长三角一体化进程。

在生产要素市场上,长三角地区以推进绿色金融合作为突破口,促进资本市场一体化。《金融助力长三角地区达成“双碳”目标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带动区域金融协作广泛开展,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其中江苏表现尤为突出,包揽了ESG表现挂钩贷款、绿色创新组合贷、环保贷等多个绿色金融产品的全国首创。以人才市场网络的链接为着力点,推动人才市场一体化。江苏牵头成立“长三角招聘专区”网站,实现区域就业信息、招聘岗位、求职简历的一体式操作。同时,G60科创走廊首批入库专家300多名,为项目评审、技术攻关等提供智力资源共享。依托科创平台与技术共享机制,加速技术市场融合。长三角技术转移联盟以省级联动为基础,成立技术转移平台助力区域技术流动,2023年区域技术合同成交额三年增长率达到332.2%,位居全国第一,区域创新共建指数明显提升。四是以企业准入标准一体化为载体,推动要素市场一体化。2018年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的九个主要城市率先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异地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在产权交易市场上,长三角区域率先在并购融资领域创新突破,搭建区域性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集中披露企业增资、重组、股权投资等相关需求。通过制定电子竞价统一规范,如《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电子竞价暂行规则》及相关配套规则,构建跨区域产权交易协作系统,规范异地产权交易行为,实现了异地机构联合网络实时竞价,显著提升资产流转效能。2023年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挂牌宗数874宗,挂牌金额20484.14亿元,为2022年的1.49倍。长三角也着力构建规范的产权市场体系,建立股权众筹、私募发行及跨区交易机制,支持区域间企业并购重组。同时积极探索在碳排放权、排污权、碳汇权益等其它领域的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交易市场建设与交易规则。上海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已纳入涵盖钢铁、化工、电力、建材等27个行业的378家重点排放单位,截至2023年碳配额累计成交量达2.4亿吨,累计成交额42.22亿元。此外,长三角还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了跨区域合作。

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

在区域协调与合作发展基础上,长三角市场一体化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由于存在市场机制的不完善与地方政府的不当干预,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受到制约。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在商品流通、产业内卷、产权交易、资本流动、营商环境与环境保护等方面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商品流通市场存在隐性壁垒,出口商品的大通关体制尚不通畅

在商品市场上,个别地方政府会通过非正式通知、增加查验环节、增设收费站等方式阻碍高消费税类商品的正常交易,特别是农产品跨区域销售面临差异化准入条件,紧俏物资流通受到人为管控,商品流通存在较多隐性壁垒。再者,非贸易壁垒的隐性保护现象仍然存在,由于市场上商品销售的准入机制尚不一致,许可证审批制度和地方政府采购中“优先购买本地产品”的规定容易产生隐性壁垒。例如,在出租车市场上,各地优先购买本地汽车品牌,上海以大众车型桑塔纳为主,盐城偏好本地合资品牌东风悦达起亚,芜湖则主要选用当地制造商产品奇瑞。此外,跨境贸易便利化通关机制在实际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长三角地区发展不均衡,上海借助成熟的电子贸易通关系统,服务功能基本覆盖国际贸易活动的主要环节,其他地方的服务范围受限且区间衔接不够,阻碍了跨区域贸易商品流动。单一窗口仍偏向于提供流程类业务功能,如作为单一平台提交标准化信息或凭证等,未能利用智能化技术对业务办理过程中所积累的数据进行全局信息剖析。出口商品在进行退货换货时,常面临货物在海关积压、处理流程繁琐且成本高昂的问题,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有待进一步优化。

产业发展不同程度存在“内卷”问题,产业功能对接机制仍不够完善

受制于苏浙皖沪三省一市在经济发展基本盘、地理条件与产业组织环境、要素禀赋结构等方面的相似性,产业政策往往忽略了地区的差异性,导致各地区在产业功能布局方面“内卷式竞争”,重点产业布局相似度高。根据区位熵计算,2022年长三角共有26个制造业行业在全国的制造业分工体系中具有比较优势,但其中有17个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省市的共同优势产业。诸如,通用设备制造业是长三角共同的优势产业;印刷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是苏浙皖共同的优势产业;汽车制造业、皮革等制品业是沪浙皖共同的优势产业;文教等体育娱乐用品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是沪苏浙共同的优势产业。产业同构现象为集群化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但产业集聚也应聚焦于产业链协同与产城互动,而非同类企业的“内卷式”堆砌,其核心目标在于推动功能优化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各地区从本地发展优势入手,未能统筹好区域间产业协同配置,产业布局仍需合理化。

产权交易项目对接不够顺畅,异地合作机制有待健全

长三角各省市虽相继出台了一些有关产权交易的法规、政策,但仍不够全面,“地方为主,各自为政”的现象仍然存在。产权市场分割的主要特征是交易规则不统一,由于存在产权市场行政分割,其反过来又限制了产权在更广阔范围内的流动。长三角各省市虽已各自建立产权交易市场和相应的产权中介机构,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区域产权交易制度体系和产权监管体系,机构性质各异,导致地方性产权交易所名目众多,规模层次不尽相同。同时由于市场间信息流通性较差,市场审批标准与规范程度各不相同,造成产权交易的人为地域割裂,阻碍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组合。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虽已成立,但交易项目仍由各地区产权交易所独立发布,各地产权交易机构在项目对接等方面仍不顺畅,异地合作仍待增强。

区域内金融业结构构成存在较大差异,资本流动存在一定的不平衡性

受产业结构的影响,资本市场上长三角地区金融业结构构成存在较大差异、发展不平衡。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在人民币国际化、资产管理、金融开放等方面具备领先优势。而江苏、浙江两省中的南京、杭州等城市作为传统金融强市,国有金融机构集聚,倾向于传统金融业务。安徽金融市场相较其他省份起步较晚,民营金融发展实力较强,但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建设力度仍待提高。此外,长三角各城市间金融资本流动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由于行政层级差异导致金融发展不均衡,部分城市如上海、杭州、南京等形成了显著的金融资源集聚效应,客观上对资本的自由流动形成了一定制约。此外,区域内金融服务一体化所需的国家政策支持和统一的制度安排较难及时获得,银政壁垒并未得到有效突破,信息共享系统建设与金融发展水平不相匹配,对跨地区中小企业放贷从严把关、惜贷现象严重。

区域内市场规则体系有待统一,营商环境和环境保护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长三角各地营商标准存在差异,企业进场门槛、交易规则、技术规范千差万别。如企业在市场准入、公开竞标、产权保障上受到不平等对待,使得企业在区位选址时除了考虑市场潜在的利润率之外,还要兼顾长三角地区的外部监管环境。同时存在地方信用保护主义现象,如企业投标过程中,信用分只针对本地投标企业考核,外地企业并未纳入。虽然长三角地区的营商环境整体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但区域内部也存在明显的非均衡性。[5]此外,尽管长三角地区政府及职能部门之间已经达成一些环境保护的合作协议,但这并未改变地区环境保护各自为政的局面,各地“先污染后治理”、环境保护问题的“楚河汉界”仍然存在。目前该地区的太湖流域、长江流域的现状存在因各部门分割管理所造成的多头管理、重复管理。

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实现路径

只有市场与政府的紧密配合和相互促进,才能不断推进和深化区域经济合作与一体化过程,为要素自由流动创造更加开放、公平的竞争环境。长三角市场一体化进程中,在消费市场领域,仍存在商品流通壁垒、销售市场准入壁垒、“优先购买本地产品”、出口通关受限等障碍因素;在生产领域,也存在产业同质同构、资本流动不平衡、产权交易各自为政、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多头管理、重复管理等问题。究其原因,仍是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导致的。因此,需协同发挥市场机制与政府机制的作用,为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区域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更好发挥长三角市场一体化示范作用。

努力打破商品流动市场隐性壁垒

加快消费提质增量升级,增强商品流通活力。依托长三角特色优势资源建立消费间关联,实现以生产促发展、以发展促增收、以增收促消费的正向循环,建立提振商品消费的长效机制。同时发挥“首发上海”、“义务商贸大会”等平台的示范效应,探索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借力首发优势增强产品声誉与影响力,提高商品流动活力。

完善传统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拓宽商品流动渠道。既要围绕“轨道上的长三角”工程实现区域内外商品的快速便捷联系,又要依托量子通信、5G网络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提高信息数据的跨区域扩散效能,推动长三角区域“人工智能+消费”行动落地落实,利用无人直播间、AI讲解员等新应用场景消除因地域差异产生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积极推动长三角城市交通一体化、通关一体化等的全面实施。完善城市之间铁路、公路等交通设施建设,促进长三角区域海关业务数据互联互通,推动云擎站点建设和功能优化,推进航空口岸“智慧旅检”跨关区合作,支持智旅沪杭等项目建设,推进智慧海关合作共建,切实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有序开展产业布局与产业分工

发挥长三角各地的比较优势,清晰产业发展定位。上海的优势是金融贸易等现代服务业、高科技、文化产业等,而其他的长三角城市则可以相对更多的发展制造业,尤其是在长三角下游地区沿江的城市可利用港口区位优势,在发展出口导向型的制造业方面劳动力和土地成本优势明显。因此,不同的城市之间可以形成更好的产业分工,城市功能定位也更为互补。

各地政府需协同编撰跨区域发展纲要及配套实施方案,构建高效协同的产业布局体系。科学界定各城市在高质量一体化进程中的功能角色,构建差异化分工与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模式,全面提升资源整合效能。例如,充分依托上海的国际金融枢纽定位、江苏的高效科创与先进制造基础、浙江的数字商贸与轻工产业集群、安徽的绿色生态与现代农业体系,打破长三角地区产业趋同格局,推动区域价值链协同升级。

利用上海的龙头带动作用,助力周边区域产业升级与技术创新。发挥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和科创五大中心功能,依靠上海资源配置能力,促进产业要素的合理流动,实现区域合理分工和特色化发展。此外,依托G60科创走廊的技术示范效应,推动产学研更加高效地结合。

加快推进产权市场化改革

加快生产要素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化改革,推进市场制度的创新,为区域一体化的共同市场提供体制保障。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市场机制创新突破,维护公平竞争环境。需消除区域壁垒与行业垄断,充分释放市场的调节功能;利用政府的行政规范功能,健全交易规则体系,建立跨层级的市场监管框架。

发挥政府在完善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中的作用,推进长三角产权市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省市国资委及产权交易机构应加强工作交流,深化全方位务实合作。以更实举措聚焦关键环节推进一体协同,加快探索项目、平台、资本层面的合作;以更宽领域推动全要素、全资源区域合作,不断扩大合作范围。

以数字化交易平台为手段,推动区域内产权交易市场整合与提升。产权交易机构要进一步发挥交易服务功能、数字管理功能、保廉助廉功能,为市场及政府主管部门创造更多价值,通过数字平台实现合作市场化、交易一体化和服务生态化,解决产权交易市场分割问题。

有效推动金融领域协同改革与互联互通

上海应发挥龙头作用引领区域金融一体化发展。上海要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加强自贸区在金融创新领域的分工与合作。同时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金融同城化服务创新发展联盟”为契机,推动各地金融单位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缩小金融结构差异。

加快金融领域协同改革和创新。健全区域性资本市场功能,有序拓展企业债、绿色债、自贸债及双创债等多元化融资工具发行规模,有效突破银政壁垒。还需联合共建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体系,共同防范潜在金融风险。

鼓励金融业务跨区域合作。各金融机构通过跨区并购、相互换股或持股等方式形成紧密联系,并在资本、业务、产品、服务和管理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享,为资本流动创造更多机会。通过加快构建统一共享的金融市场体系,提升金融要素流动的效率与区域协同水平,合力优化长三角金融生态。

逐步完善一体化框架下市场规则体系

欧盟一体化的经验表明,区域一体化政策的实施必须依托一定的工具,一是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的扶持政策,二是出于一体化目标而对各成员采取的控制政策。为了充分调动地方政府推进一体化战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协调一体化过程中由于利益分配不均所产生的矛盾,必须设立区域利益分享、补偿的协调和惩罚机制,同时建立跨区域协商平台,完善信息共享和决策参与制度,确保各方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和有效解决。还要加强地区间政策工具的协调一致,真正实现市场和政策一体化。加快实现长三角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的同频共振。上海“一网通办”、江苏“不见面审批”、浙江“最多跑一次”、安徽“一张网一扇门”、“检查码”等好的经验制度可在长三角全区域推广,共同为企业营造了审批精简、服务高效、投资便利、主体满意的标杆营商生态环境,助力市场一体化进程。

协同构建跨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机制

长三角应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等关键领域,系统开展绿色生态建设协同攻坚行动,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的先行示范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联合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鼓励重点行业企业通过燃油锅炉、窑炉清洁化改造,清洁能源使用等方式实现挥发性有机物源头减量。巩固完善“五水共治”行动计划,建立如新安江流域等水域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增强协同治污意愿,实现从“一水共护”迈向“一域共富”。建立省际协同的受污染耕地数据库和联防联控机制,推行“区域联动、一地一策”的精准修复模式,对重点农业产区实施溯源治理。此外,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冲击影响下,区域治理范式由横向的关系协调机制向纵向的尺度重组递进的制度变革态势转变[6]。在更高质量一体化的区域治理模式下,长三角地区发展需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协作机制,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的各主要环节形成政策合力,兼顾生态、经济和社会的综合效益。

【本文作者为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研究员胡彬、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王艺霖亦对本文有贡献】

参考文献略

责编:吴 莹/美编:石 玉

责任编辑:张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