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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论坛】厉行法治是作风建设的治本之策

党建论坛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决定党和国家事业成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不仅是巩固新时代作风建设阶段性成果的战略举措,更是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本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淬炼。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们应紧扣“常”“长”二字,厉行法治抓作风,通过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奋力推进新时代党的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厉行法治作风,重在扎紧制度笼子。“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抓作风建设,如何既治标又治本?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必须从制度上探寻治本之策。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一些不良风气的产生,很多在于制度体系不完备,以及制度落地生根还有较大差距,没有发挥制度应有的作用。整治作风问题既要靠思想教育来引导,也要靠法规制度来规范。在改进作风上,我们要向制度要力量,让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硬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作风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出台和修订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构建了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基础性法规,还包括《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党内规范性文件,为作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这些法规制度把住关口、击中要害,既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亮剑”,也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划出“禁区”,是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重要举措。我们加强作风建设,要善于靠制度来落实,通过制度来巩固和深化成果。要主动顺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深入剖析腐败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扭住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确保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正之风的根源在于权力观的异化和错位,是“为谁用权、怎样用权”的越界失范。抓作风建设,必须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聚焦作决策、定政策、审批监管等行使权力的关键环节,查找制度短板,完善配套措施,使法规制度更加科学完备、具体周密、系统配套,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滋生不正之风的漏洞,努力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密、更牢,决不给权力运行留“暗门”、开“天窗”。

厉行法治作风,贵在持续将制度转化为治理效能政贵有恒,治须有常。对作风建设,群众最担心的是“一阵风”“雨过地皮湿”,最盼望的是形成常态、常抓不懈。要健全常态长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制度,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把制度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当前,在党中央和各级各地重拳打击之下,“四风”问题得到全面遏制,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但“四风”问题不会自动消亡,有的由公开转为隐蔽,有的从地上转入地下,有的躲进“青纱帐”、穿上“隐身衣”、玩起了“捉迷藏”,有的稍一松懈就会卷土重来。彻底纠治“四风”顽症,需要各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一要解决“常抓”“长抓”  不力的问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严格落实不容易,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对此,我们必须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对已有的规定要一丝不苟、一寸不让抓好落实,对不容易纠治的问题要搞好“回头看”、露头就打,打就打掉。要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让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二要解决做深做细不够的问题。严纲纪、正作风必须动大手术,以伤筋动骨换切肤之痛、用“火炉原则”激浊扬清。要紧盯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在做深做细做实上下功夫,实行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开列身边不正之风清单,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不能打“擦边球”,更不能搞“下不为例”。要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以“查”“治”贯通阻断风腐演变,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铲除作风建设的顽瘴痼疾。三要解决各级党员干部法治素养不强的问题。衡量法治素养强不强,关键要看是不是心中有法,从内心深处认同法律,自觉把法作为行为准则,论人说理,观事察物,一切均以法律作为衡量和评判的准绳;是不是心中尚法,坚定自觉地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守法则褒之誉之,违法则贬之挞之,做到悠悠万物,唯法为大;是不是心中畏法,认识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受追究。“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对照这三条,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法治要求贯穿体现于各项工作中,严格按党章党规办事、按宪法法律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努力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基层依法工作、干部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

厉行法治作风,难在让制度“长牙”。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的制定只是第一步,制度的有效实施与监督到位,才是防止作风建设反弹回潮的关键。只有让制度“长牙”,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零容忍,真正做到违法必究,制度的刚性约束力才会产生倒逼机制。一是要抓教育。坚持教育在先,不搞不教而诛。要善于将传统教育形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做到老手段翻新用、新手段摸索用、新老手段综合用。要通过各种方式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性修养、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培养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要抓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落实制度没有特权、违反制度必受追究,防止懈怠性执行、选择性执行、曲解性执行等问题,彻底消除法不责众、下不为例的侥幸心理和观望态度,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有章必循、违规必究,不以权力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进一步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氛围。加强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查处,用查处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执行,让铁规发力、生威,确保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到底,真正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泥。三是要抓问责。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对违反党的纪律和作风要求的行为进行全面监督和严肃问责,促进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警醒,确保党的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持全面问责。坚决防止严下不严上、“选择性”问责等问题,该问到哪一级就问到哪一级,不搞网开一面。坚持终身问责。对重大失责问题,决不因离岗而免予追责,打消一些领导干部的侥幸心理。盯住“关键少数”。“上之化下,草偃风从”。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从严要求、从严问责,发生问题首先追究领导责任,督促当好第一责任人。

国之运在风之正,风之正在制之严。作风建设最有效的抓手是厉行法治,最管用的措施是制度。只有保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责任担当,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体现在制度建设的各个环节,以严而有效的法规制度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在坚持中见常态,在深化中求突破,才能持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作者:黄勇峰,系湖北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责任编辑:李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