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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光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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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

在持续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学习教育过程中,警示教育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用好警示教育这一管党治党法宝,主动从典型案例中剖析根源、汲取教训,对照反思、自警自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思想防线,推动党的作风建设真正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校准思想之标,做到“以案明纪”。“案中人”是最好的“活教材”,“案中事”是最好的“清醒剂”。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通过运用由风及腐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然而,仍有少数干部在警示教育中抱着“看客”心态,把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当作休闲放松的“打卡景点”,把警示教育案例细节当作茶余饭后的“八卦趣事”,这无不反映了思想的松懈、学习的不深入。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积极地参加警示教育,对标反面典型案例,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真正把警示教育当成“正衣镜”和“提醒铃”的参照标,确保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思想不偏航、行动不迷航。

善用身边教材,做到“以案为戒”。以案为鉴是最生动的警示教育,“身边事”是最鲜活的案例、“身边案”是让人最深刻的警醒。必须深度挖掘本地区、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例资源,用好身边反面典型“活教材”,综合运用违法违纪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好警示教育近距离、全景式“现场课”,引导党员干部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发生的背景、过程、原因、性质、危害和当事人堕落的心路历程,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通过真实的服刑忏悔、肃穆的庭审环境强化警示教育的代入感和感染力,让反面典型的教训与悔恨直抵内心、触及灵魂,明晰“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真正将警示教育学习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守住“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清廉自持”的社会风气。

抓实日常教育,做到“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最终目的是推动党员干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做到知行合一,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落地生根。要切实做好警示教育的“后半篇文章”,推动党员干部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结合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后联系实际查问题、找原因、思危害,尤其紧盯节假日、提拔交流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开展提醒谈话、通报典型案例,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大喝一声、猛击一掌、当头一棒”,督促对照检查,立行立改,并进行跟踪问效,持续深化巩固教育效果,让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李一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