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全新的视野深化对社会运行规律和社会治理规律的科学认识,针对社会治理提出一系列高屋建瓴、精辟深邃、内涵丰富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中蕴含的强大真理力量、真挚为民情怀、历史担当精神、超凡治理智慧和科学思维方法,透彻把握其核心要义,深刻揭示其鲜明特征,系统阐述其重大贡献,对做好做实新时代社会治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社会治理 党建引领 “三治”融合 社会治理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成功续写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我国社会治理的主题主线也伴随现代化建设进程有了新的目标和定位。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新的时代起点与发展格局,准确把握国内外发展趋势与阶段性特征,针对社会治理提出一系列高屋建瓴、精辟深邃、内涵丰富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方位下“社会治理的具体内涵是什么”“为什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以及“怎样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的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形成了具有时代特色、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重要论述。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中蕴含的强大真理力量、真挚为民情怀、历史担当精神、超凡治理智慧和科学思维方法,透彻把握其核心要义,深刻揭示其鲜明特征,系统阐述其重大贡献,对做好做实新时代社会治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首次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标志着我国将实现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我们党对社会治理的路径目标、理念原则、根本取向、方法手段、着力重点实现了重大更新优化。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需要结合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从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价值依归、方法路径和整体格局把握其核心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建立健全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社会治理是一项错综复杂的系统工程,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既是整个社会治理体系的引领者,又是促进社会治理各领域各主体各层次子系统协同联动的领导者,还是整个社会治理系统有序运行的掌舵者。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中,唯有不断强化党对各个治理子系统的全面领导,才能建立起更加安全、更加有序、更加高效、更具韧性的社会治理秩序,进而凝聚强大治理合力,为社会治理体系的有序运行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只有不断加强党对社会治理多方主体的全面领导,通过严密的组织体系和强大的组织动员能力,形成区域协调、条块结合、政社互动、干群同心的社会治理协同机制,才能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治理格局,进而为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提供组织保障;只有不断完善党对社会治理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有机嵌入社会治理的基本框架中,才能确保从“最初一公里”的决策部署到“最后一公里”的安排执行更顺畅更高效,从而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提供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明确社会治理的价值依归提供了根本坐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社会治理,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将人民群众的福祉期盼作为社会治理的目标,为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明确了价值取向和理念指引。这要求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一方面,社会治理应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重点关注同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急难愁盼,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各项成果。另一方面,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始终相信人民、紧紧依靠人民,让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源动力,把众志成城的磅礴之力融入社会治理全过程,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局面。“生活过得好不好,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要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社会治理成效的重要标准,始终践行为民初心,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利益出发推进社会治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始终保持“亲民”作风,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社会治理全部活动,同群众建立起密切联系,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始终坚守“惠民”实践标准,不断探索社会治理的新方法新途径,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满足感。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拓展社会治理的方法路径提供了实践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新时代基层治理要准确把握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原则,汇聚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合力。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突出特点也在于牢牢抓住基层基础这一本源。基层社会治理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复杂性和重要性要求治理方式不能过于单一。具体而言,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过程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自治、法治、德治之间的关系。其一,法治具有强制性特征,为自治、德治的实现提供重要保障,通过完善基层法治机制,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有效提升基层治理的有序性与公正性。其二,德治具有教育性特征,是自治和法治的重要基础,通过浸润教化和行为示范等方式实现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自我意识和外在行为有机统一,进而从源头上化解基层社会的矛盾纠纷。其三,自治具有主体性特征,是法治、德治的基本目标。人民群众作为基层治理主体,自治的实现就是要求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充分发挥其自主决策、自主管理、自主服务、自主监督等自治力量,激活基层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三治”之间存在紧密的内在逻辑联系,在应对社会治理问题时,不可片面地采取单一治理方式,而需要在党的领导下将自治、法治、德治融为一个相属相合、相依相随的有机整体,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质变跃升。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构建社会治理的整体格局提供了科学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这一系统工程的良好运转需要广泛吸纳各类主体,通过相互合作、合理分工的协同机制持续激发不同主体活力。具体而言,“共建共治共享”既是新时代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基本目的,也是基本手段。其一,“共建”即共同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通过吸纳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等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从单纯的政府负责向多方主体协调合作的“人人有责”转变,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的能力,为“共治”“共享”奠定基础。其二,“共治”即共同参与社会治理,这就要求从传统的行政、法律等管理手段迈向参与式、协同式、整体式等治理方式,推动各类治理主体在党的领导下形成共同目标,以不同的方式广泛参与社会治理,为“共建”“共享”提供方法依托。其三,“共享”即共同享有社会治理成果,这就要求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更加重视社会公平公正,缩小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区域发展水平、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方面的差距,进一步促进多方主体“共建”“共治”的意愿与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的鲜明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等重点内容,体现出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思想性与科学性相统一、活力和秩序相统一的鲜明特征。
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党性与人民性是否一致,关键看政党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主张、政治原则,是为了谁、依靠谁、造福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善于把党的优良传统和新技术新手段结合起来,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机制,创新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机制,让群众的聪明才智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不竭源泉。”“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从根本利益上实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内在统一。善为国者,顺民之意。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社会治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才能确保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只有在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中了解人民群众的冷与热、愿与盼,才能切实使社会治理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将党性和人民性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人高度自觉的党性修养和深厚的人民情怀。
思想性与科学性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闪烁着马克思主义思想光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就是江山,共产党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为的是让人民过上好日子。”这体现人民是创造历史根本动力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在此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准确把握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等重要论断。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扬,同样彰显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的深邃思想性。譬如,习近平总书记引用“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阐述增进民生福祉的治理理念,用“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的道理阐释共同享有的治理目标,用“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阐明社会治理中道德建设的重要性,等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在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历史和现实相贯通的基础上发展得来的,并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得到充分检验,持续彰显出更加深厚更加深邃的思想性和科学性。
活力和秩序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活力和秩序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辩证统一体。新时代社会治理应寓多样性活力于包容性秩序之中,确保社会既充满生机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一方面,秩序是一个社会有条不紊运行的良好状态,也是保障人民幸福安康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前提。社会活力的迸发依赖于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如果一个社会陷入无序状态,那么人民的安居乐业、社会的发展进步、国家的长治久安便都会沦为空谈。另一方面,活力是一个社会蓬勃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维持社会良性运转的重要驱动力。社会如果缺乏活力,各类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难以调动,人们自我需求和自我价值难以实现,各领域各层级各要素的创新创造活力难以充分发挥,社会就会因缺乏生机陷入发展停滞或倒退的状态,甚至走向混乱与动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内在地蕴含着社会治理活力和秩序的有机统一,彰显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方法对社会治理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的重大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深化了对高度复杂的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的科学认识,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新境界,深刻回答了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对推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具有重大的原创性贡献、历史性贡献和世界性贡献。
重大原创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统筹“两个大局”的战略高度审视社会治理问题,创造性地提出“共建共治共享”“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大力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等一系列社会治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途径,发展了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基层实践。习近平总书记结合社会治理的时代要求,阐明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共同富裕”等内容的时代意蕴与丰富内涵,拓展了已有的社会治理经验。习近平总书记以辩证思维和系统思维对治理理论进行革新,创造性提出“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一原创性概念,推动了社会治理理论和话语创新。
重大历史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社会治理的新命题,实现治理思想史上的划时代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在坚持“两个结合”的基础上,系统总结我国社会治理经验,准确洞悉新时代社会治理的需求与走向,构建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不仅阐明了社会治理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创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理论;而且开创了举世瞩目的“中国之治”新局面,深化了对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真理认识。
重大世界性贡献。从推动人类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角度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深刻诠释了创造“两大奇迹”的社会治理“密码”,展现了不同于西方社会治理模式的新图景,拓展了社会治理现代化新路径,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探索适合自己的社会治理道路注入了“中国力量”。从引领治理理论发展方向的角度看,习近平总书记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人民主体地位,强调社会治理的政治性、系统性、整体性、结构性和协调性,破解了西方治理理论难以解决的时代难题,为当代社会治理理论贡献了“中国范式”。从推动世界发展的角度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立足中国、观照世界,展现出广阔的全球视野性、深远的国际前瞻性、博大的人类关怀性,提出了应对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全球性难题的策略,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希望在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下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中国方案”。
(作者为吉林大学行政学院院长、教授、博导,中国政治学会副秘书长)
【注:本文系吉林大学社会工作创新发展专项研究课题(项目编号:2025SW0305)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关于基层治理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3年。
②《习近平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
③《习近平用典》(第二辑),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8年。
④《习近平在湖南考察时强调 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人民日报》,2024年3月22日。
责编/赵橙涔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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