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换届以来,贺州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紧紧围绕贺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高质量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不断推动监督工作取得新实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贺州人大力量。
坚持正确监督,助力改革攻坚任务
推进财政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围绕“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目标,作出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及部分指标调整情况、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报告,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听取审议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开展《广西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政府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等报告,率先在全区实现乡镇预算审查监督全覆盖,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制改革迈上新台阶。
推进科教文卫体制改革。科教文卫事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着眼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应用,听取审议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情况、农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等报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执法检查和跟踪监督,听取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情况报告,推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法检查和中医药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使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报销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推进社会建设领域改革。社会建设领域改革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紧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听取审议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并跟踪督办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养老保险工作专题调研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回头看”活动,推动政府完善政策措施,巩固在全区率先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成果。听取审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等报告,推动加强作为广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市的工作,全力完成试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听取审议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创建“桂粤湘三省(区)边界市救助共建”等机制,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
坚持有效监督,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经济高效运行。聚焦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自治区关于支持高质量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指导意见实施情况等报告,推动政府落实“稳中求进”的要求,扎实推进“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攻坚年”行动。听取审议市本级“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项目用地情况报告,推动投资项目尽快落地建设、投产转化、产生效益。开展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中国温泉之城、创建姑婆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专题调研,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贺州市优化营商环境人大监督平台,推动解决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外地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难等问题25个,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推动财政有效管理。聚焦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听取审议预算执行、预决算与预算调整等报告,推动深化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成预算联网监督平台,以数字化赋能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推动规范债务管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听取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等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率先在全区实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严肃财经纪律。
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听取审议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情况报告,开展香芋全产业链发展情况、茶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听取审议发挥旅游业在民族地区乡村全面振兴中重要作用情况报告,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情况、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创新农文旅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壮大。听取审议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生态振兴部分)执法检查,推动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坚持依法监督,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紧扣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监督,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报告,推动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等专题调研,推动树牢“两山”理念,坚持系统治理,维护生态平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贺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生态环保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助力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擦亮贺州“世界长寿市”名片。
推进民生福祉改善。紧扣民生福祉加强监督,听取审议建市二十年城区教育项目建设情况、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等报告,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贺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高城市生活品质。听取审议城区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报告,助力人民健康防护网建设。听取审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市本级被征地农民产业发展用地和回建地安置情况等报告,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被征地农民和村集体的合法权益。督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票决通过的市建成区国有土地个人住宅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促成998户居民受益,受益面达85%,满意率为98.4%。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
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紧扣法治贺州建设加强监督,听取审议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执行情况报告,作出在全市开展“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决议。组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工作情况、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等报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听取审议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等报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执法检查,促进法官队伍和审判执行业务现代化建设,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贺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罗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