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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廉洁动能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关系农村社会的健康发展,唯有以“心”立根、以“制”固本、以“行”聚力,让制度约束转化为行动自觉,方能在广袤田野间播撒清风正气,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廉洁动能。

以“理想信念”铸魂,擦亮为民底色。理想信念绝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融入血脉的为民基因,是抵御“微腐败”侵蚀的精神铠甲。农村基层干部当以《规定》为镜,将理论学习转化为“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实践,通过主题党日重温红色根脉,在“驻村夜访”中体察民情冷暖,用“板凳课堂”传承初心使命。嘉兴南湖创设“红船讲堂”淬炼党性修养,将“首创、奋斗、奉献”精神融入基层治理;宁波横坎头村依托浙东抗日根据地旧址,开发沉浸式“红色剧本研学”活动……唯有以理想信念校准权力观、政绩观,方能守住“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底线,筑牢“为民甘当孺子牛”的情怀,让红色信仰在乡村全面振兴一线生生不息。

以“制度规范”固本,织密监督网络。乡村全面振兴涉及土地流转、集体资产、惠农资金等“敏感地带”,若缺乏制度约束,“微权力”可能异化为“微腐败”。《规定》直击痛点,通过“权力清单”划边界、“负面清单”明禁区、“监督清单”强震慑,将纪律的“高压线”架到田间地头。如安徽推行“小微权力”流程图,38项村级事务扫码可查,让群众监督“触手可及”;浙江“村务钉钉”平台实时公开财务收支,让“阳光村务”照亮每个角落。制度规范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守护公平正义的“防火墙”。唯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监督延伸到“最后一米”,才能杜绝“优亲厚友”等乱象,让乡村全面振兴的每一份资源都用在刀刃上。

以“实干为民”聚力,书写民生答卷。廉洁履职的最终落脚点,是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谋福祉。在湖州安吉余村,村干部带领群众践行“两山”理念,将废弃矿坑变成生态旅游金名片;在山东寿光,农技员王乐义扎根大棚30年,让“蔬菜革命”惠及全国;在舟山东极岛,驻岛干部二十年如一日建设“海上枫桥”,让偏远海岛焕发新生机。他们用行动诠释:清廉与担当从不对立,越是严于律己,越能轻装上阵、造福一方。《规定》明确要求基层干部“不得在民生项目中弄虚作假”,正是要引导干部把精力投向修路治水、产业升级、环境整治等“民心工程”。当干部放下“官架子”、甘当“泥腿子”,乡村全面振兴的蓝图才能从“纸上”落到“地上”,从“愿景”变成“实景”。

乡村全面振兴的路上,唯有以理想信念筑牢“不想腐”的堤坝,以制度规范扎紧“不能腐”的篱笆,以实干为民诠释“不必腐”的追求,才能让千千万万基层干部成为清风正气的践行者、乡村全面振兴的领路人,在广袤乡土间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新篇章。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华墅乡人民政府 吴丽霞)

[责任编辑:李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