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履职划定了清晰的红线,也为乡村发展注入了廉洁动力。基层党员干部应积极响应这一规定,将其作为推动农村基层治理和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抓手。
强化思想教育,筑牢廉洁根基。农村基层干部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领头雁”,其廉洁与否直接关系到党的政策能否在农村落地生根。基层党组织应以《规定》为指引,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价值观。通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组织专题学习等方式,让基层干部深刻认识到廉洁履职的重要性,增强他们的廉洁意识和法治观念。只有思想上筑牢廉洁防线,才能在工作中抵制各种诱惑,做到清正廉洁。
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规定》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村务监督机构的指导,形成监督合力;另一方面,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基层公权力监督平台,实现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动态监管。同时,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微腐败”现象的发生。
激励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氛围。《规定》在强调廉洁履职的同时,也注重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基层干部撑腰鼓劲。对于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要客观公正地分析原因,区分不同情况,该容错则容错,该纠错则纠错,让基层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关爱,落实各项待遇保障,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大动力。
优化发展环境,实现共同富裕。廉洁履职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各基层党组织应以《规定》的落实为契机,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在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乡村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到公开透明,确保资金和项目真正惠及农民群众。通过廉洁履职,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村,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中共万安县委组织部 俞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