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农村基层干部手中的“微权力”划定行为红线。农村基层干部须以《规定》为标尺,在深学细悟中坚守廉洁初心,在制度约束下规范履职行为,在实干担当中厚植为民情怀,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成果切实惠及群众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与作风支撑。
以学铸魂,锻造廉洁履职“硬核本领”。农村基层干部手中权力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从低保评定到危房改造,从土地流转到集体资产分配,每一项“微权力”都牵系着民心。一旦这些权力被滥用,不仅会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更会破坏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为此,农村基层干部要将党纪国法学习作为终身“必修课”,逐字逐句研读《规定》细则,尤其要对农村土地管理、集体“三资”处置等权力集中领域的法规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做到心中有尺度、行事有准则。同时,要加强对“一把手”、新任职干部、重点岗位农村干部的教育引导,通过常态化的谈话提醒、抽查检查,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基层干部时刻绷紧廉洁之弦。
以规明纪,筑牢权力运行“钢铁防线”。《规定》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等腐败易发领域列出“负面清单”,为基层干部亮明“警戒线”、划出“硬杠杠”。农村基层干部要围绕这些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格对照“负面清单”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打破“信息壁垒”,依托线上平台、村务公示栏等渠道,把惠民政策落实情况、集体资金流向等关键信息“晒在阳光下”,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强化责任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行为坚持“零容忍”,以严肃问责倒逼制度落地见效,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以行践诺,架好干群关系“连心桥梁”。廉洁履职的最终落脚点,是让乡村发展成果惠及每一位群众。农村基层干部要主动走出办公室,深入田间地头,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广泛收集群众在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用实际行动兑现为民服务的庄严承诺。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的“领头雁”作用,积极探索强村富民新路径,鼓励群众参与乡村治理,让群众成为乡村建设中名副其实的“主角”、大显身手的主力,真正架起一座让干群心贴心、情暖情的“连心桥”,将廉洁奉公转化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劲动力。(江西省乐平市委组织部 汪婉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