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新修订《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
制度管根本更管长远。建设节约型机关是一项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工作。近年来,我国反浪费的制度堤坝持续加固:《节约型机关评价导则》新版标准发布,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全面实施;全国公物仓应用服务平台上线运行,一批沉睡资源得到盘活利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标准更加统一、管理更加规范,机关运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但不容忽视的是,个别党政机关奢侈浪费现象仍有发生,一些党员干部顶风违纪问题仍未绝迹。新修订《条例》结合当前形势任务,对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规定作出适当修改完善,有效补齐制度短板、填补监管漏洞,进一步拧紧了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
制度的生命力在立更在行。再完善的制度体系,若缺乏刚性落实,终究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要让新修订《条例》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从严从紧、科学理性把好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支出关口,把财力精准滴灌到教育医疗、生态环保、养老保险等重点领域,统筹算好财政账和民生账;需要充分发挥制度刚性约束力,对违反条例踩红线、闯雷区的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破窗效应”,推动制度刚性约束力产生倒逼机制,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
打铁还需自身硬。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念是实践的指南。在深化节约型机关建设中,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精神,自觉增强节约意识、节俭意识,从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等细微处带头做起,及时提醒、督促纠正身边“长明灯”“长流水”“空吹风”等浪费行为,让过紧日子成为习惯、变成常态,示范带动全党全社会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风尚,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清廉形象不断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凝聚起齐心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磅礴力量。
(作者:王闰,系宁波市鄞州区委组织部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