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全面评价干部、辩证看待干部、科学使用干部,从而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良好局面,离不开科学的干部评价体系,它不仅是衡量干部优劣的标尺,也是决定干部升降的准绳,更是干部“上”之有据、“下”得服气的保障。因此,要构建一套干部能上能下的标准化运行体系。
坚持“日常了解+立体衡量”,从群众满意度考量干部作风虚实。干部的工作始终围绕人民群众的需求展开,群众对工作的满意度与认可度,是衡量干部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需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考准察实干部现实表现的基础性环节,探索建立“日常了解+立体衡量”评价机制。在日常了解方面,加强涉纪涉法问题线索的信息互通共享,及时收集舆情民意,常态化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运行情况进行科学分析研判。在立体衡量方面,把评价权交给干部群众,将群众评、上级评、下级评、内部评等纳入考核内容,制作量化测评表,多渠道掌握干部“八小时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及道德品行,推动评价方式由单一向多元转变、评价范围由内部向外部扩展,构建覆盖“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的群众评价体系。
坚持“分类排名+精准认定”,从实绩认可度考准干部工作质效。干部的优劣需经时间检验,干部的实绩是长期在履行岗位职责实践中取得的成绩,集中体现了干部的思想、品德、能力、才干等。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要完善干部绩效评估体系,将市管干部、乡镇和区直部门党政正职、乡镇领导等按类别制定考核指标并进行分类排名,重视干部一贯表现和整体工作,增强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实现同类竞争。要紧密结合干部职责定位,将综合考评与年度考核、任职考察、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相互补充印证,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精准认定干部履职成效,推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更加科学、民主、规范。
坚持“动态调整+激励关怀”,从选用精准度考察干部履职能力。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点在于解决“下”的问题,要用好干部评价结果,明确“下”的标准、程序、方法,划出“下”的硬杠杠,确保干部“下”之有据、“下”之有序。要全面解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中“下”的十五种情形,细化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敷衍塞责、服务群众不实等为官不为的表现,制定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负面清单,建立刚性规则。例如,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坚决、省市考核连续排名靠后、未完成目标任务、品行不端、群众意见大者,应果断处理、绝不姑息,依规调离岗位、改任职级、免职或降职。同时,对“下”的干部要制定沟通机制,定期回访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成效等情况,鼓励其重树信心。对表现突出且符合条件的干部,经考察后可重新任用,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康文明 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