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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见 | 数字赋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党的二十大提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文化数字化已经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和战略选择。数字技术赋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和创新,需要协同推进内容创新、科技创新、治理创新、人才创新,不断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为创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汇聚强大力量。

强化文化数字化精神内核。文明永续发展,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更需要顺时应势、推陈出新。内容创新是实施中华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关键内核。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文化数字化领域涌现了诸多形式上融通古今、视听上虚实联动、审美上雅俗共赏的优秀产品。实践表明,文化数字化要始终坚持内容为本,让数字化手段为内容服务,不断增强影响力、表现力和共情力。要把握正确方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中华文化的精神内核,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创造更多既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又能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数字文化产品。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数字技术是一把“双刃剑”,要坚持取长补短、相互赋能、共促发展的原则,以增强文化自信、巩固文化主体性为核心要旨,推动科技理性与价值理性平衡,防止出现重数字技术、轻文化内容等问题。

筑牢文化数字化技术底座。如今,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机交互、5G等数字技术持续涌现,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带来了新机遇。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推进产学研相结合,注重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加强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在影视摄录、高清制播、舞台演艺、智能印刷等高端文化装备技术领域攻克技术瓶颈,持续探索文化表现新形式、文化表达新路径、文化产业新业态,在“云端”构筑起文化发展新高地。加强数字技术在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文化体验等领域的应用与推广,综合运用各种数字化手段,全方位、多模态、沉浸式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永恒魅力和时代价值,并建设一批高质量文化数字化应用场景,巩固和扩大中华文化数字化创新成果的展示空间,让数字科技成为大众日常化、全生态体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载体媒介。

夯实文化数字化制度保障。治理创新是打通文化数字化建设“最后一公里”的基础工程。加强文化数字化治理,有利于促进文化数字化产业发展,保障公众文化数字化权利,使文化数字化更好服务于民生福祉。文化数据安全是文化数字化的基础性问题,构建文化数字化治理体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在数据采集加工、交易分发、传输存储、数据治理等环节加强综合治理,制定文化数据安全标准,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据库数据入库标准,构建完善的文化数据安全监管体系,切实加强文化数据安全保护。健全中华传统文化产业市场化运作体系,构建与文化数字化建设相适应的市场准入、市场秩序、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安全保障等政策法规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推动数字文化要素市场化配置和政府监管相结合。构建中华文化数据产权制度体系,加大对数据相关违法行为整治处罚力度,促进文化数字化市场健康发展。

构筑文化数字化人才基石。人才是第一资源,也是创新的基础。新一代数字技术日新月异,文化数字化势不可挡,提升数字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能力是大势所趋。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准确把握新阶段下数字人才发展新格局,在聚才引智、搭建平台、优化服务上精准发力,夯实数字人才“底座”,加快发展文化新质生产力,激活文化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完善传统文化数字化建设人才培养体系,建立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数字化人才队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做好数字人才“育、引、留、用”工作,完善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发挥好高等院校“人才摇篮”作用,优化专业设置、师资配备和交叉学科人才培养力度,着重培养具备数字化思维能力、数据分析能力、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数字管理能力及数字创新能力的专业型人才和兼具较高文化素养的综合性人才,构建数字人才“蓄水池”。

作者: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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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