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基,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承载着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殷切期盼。合同作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主要载体之一,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当前农村的合同签订与管理一直存在主体模糊、程序违规、内容粗疏、执行无序、监管松软等多种问题,致使不规范合同成为近几年来农村矛盾纠纷乃至信访举报的主要来源。莱阳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省烟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坚持整治不规范合同的问题导向,实现靶向施治、精准监督,解决资产底数不清、产权责任不明、监管问效不力等问题,推动“三资”管理规范化。
以联动整治为支撑点,推动“三资”监管拓宽广度。通过纪委监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审核指导、镇街协作推进、村庄社区具体实施的方式进行联动整治,具体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通过“室组地”联动监督,推动各镇街对试点村(社区)集体“三资”合同全面摸底、建立合同台账、自查自纠,并按“一合同一方案”原则,剖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底数,推动管理规范化。第二个环节是贯通联动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推动农业农村、审计等部门会同第三方专业机构组成清查组,对相关镇街逐村清查资金账务情况、资源资产情况、合同发包情况等,做到资金账目清、资产底数清、资源分布清、主体归属清、债务债权清,并登记造册、实行台账动态管理。
以问题导向为关键点,推动“三资”监管提高精度。针对摸底发现的各类合同问题,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行为,对违反民主程序出租出借集体资产,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贪占、截留、私分租金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严肃追责问责。同时,督促镇村建立整改台账,市农经中心、镇街经管站加强督促指导,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及要求,指导各村(社区)通过协调完善、重新签订、依规终止、提起诉讼等方式分类处置并推进整改,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指标。向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发出工作建议,重点围绕合同签订、备案、履行等环节,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针对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检查,实施系统治理,以强监管、强治理放大监督综合效应。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监督检查400余次,发现督促整改问题20余个,查处5起5人。
以制度建设为落脚点,推动“三资”监管织牢密度。督促各有关镇街规范村(社区)签订集体经济合同等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推动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三审两公开一记实”,推行村级财务收支联审联签,规范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推进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建设“三资”管理平台,结合“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推广应用,形成“智慧监督”网络,全面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实现“三资”全要素入库监管、交易合同执行全过程闭环监督、分析预警全数据动态监控。对一些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社区),由市纪委监委通过重点人员提级监管、廉政教育提级组织、监督队伍提级管理、日常监督提级开展、问题线索提级办理,及时发现防范问题并纠正偏差,做到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生之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用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确保村级决策民主、执行阳光、公开透明,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