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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上山下乡运动”的现实难题
来源:人民论坛      作者:■ 肖立辉      时间:2008-06-03      字号:    

20083月,经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决定,从2008年开始,用5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联系到近几年中央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大学生面向基层、面向西部就业的政策,不少人认为,新一波知识青年从城市回到农村的热潮开始涌动,甚至有人联想到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知青上山下乡运动,感叹新版“上山下乡”时代已经来临。新上山下乡时代真的来了吗?人们做好了心理准备了吗?这场新上山下乡热潮与40年前那场影响了1700万知青命运的政治运动相比,有着怎样的不同?它又将带来怎样的影响?
仅凭大学生到村任职热潮就断言“新上山下乡时代来临”为时尚早。更重要的是,采取的手段主要是市场和政府两种办法,而不同于过去的带强迫性的政治动员

 

 

40年前的那场“上山下乡运动”

20世纪60年代初,由于“大跃进”运动的失败,城市人口就业途径变得空前狭窄,众多青年中学毕业后无法升学,就业也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从1962年起,政府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地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要求凡是不能在城市升学、就业的青年,都下乡务农,长期安家落户。1966年文革爆发后,这项旨在缓解城市就业压力,把解决城市剩余劳动力问题和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开发边疆的事业结合起来的重大措施,很快演变为一场具有深远意义的政治运动,还被赋予了以培养和造就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缩小三大差别、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和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政治使命。这场运动使许多城市的知识青年了解到了中国的农村,中国国情的基本面,许多人经过努力成为各行各业的主力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的领导骨干,但更多地人则将自己的青春洒到了边疆、草原、农村。

 

与过去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不能简单相提并论

40年后的今天,大学生响应政府的号召,积极参与到农村工作的应聘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就业压力。这一点与40年前“上山下乡运动”的历史背景极为相似。吸引大学生到基层就业不失为一种“两全其美”的选择。此其一。其二,让应届大学生到基层锻炼,在改革、建设的第一线和艰苦的环境中了解国情、砥砺品格、增长才干,有利于青年人才的成长。其三,应届优秀大学生来到农村,会给农村基层带来新鲜血液,会在基层管理中产生“鲇鱼效应”,有利于优化基层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和基层治理水平。其四,从2008年中组部动员10万名应届大学生到村任职,是为“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布局的,甚至可以解读此举是为着眼于培养下一代事业接班人的战略高度来布局的,其意义极为深远。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与过去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不能简单相提并论。与40年前涉及1700万之众的“上山下乡运动”相比,当前应届大学生到农村工作的规模、范围要小得多。从这个角度来看,仅凭大学生到村任职热潮就断言“新上山下乡时代来临”,为时尚早。更重要的是,采取的手段主要是市场和政府两种办法,而不同于过去的带强迫性的政治动员。所谓市场的办法,就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发挥了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双向选择、择优录用、期满后可自由择业;所谓政府的办法,并不是延续过去那种以运动的方式、高压的态势动员青年到农村,而是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应届毕业生自愿投入到农村工作中去,比如有些省市规定到农村工作的大学生可解决事业编制、办理保险;定向招录公务员、考研时可加分;任职满3年的毕业生,大学期间的助学贷款可由国家偿还;北京等地还给出了连续两年考核合格转为北京户口、优先录取为公务员、月薪两三千元的较为丰厚的待遇。

 

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遭遇几大问题

关于“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职”的争论从该政策出台之日起一直没有停止过。

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农村缺什么呢?不缺人,缺的是人才,缺的是资金、农业技术和信息。但是据中国农业大学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到农村工作的大学生具有农学背景知识的仅占4%,理学、文学、教育学三者占45%。换句话说,来农村工作大都并不是农村急需的专业人才。

大学生到农村工作遭遇法律瓶颈。以“大学生村官”计划为例,村本来就不是一级政府,但现在政府安排大学生到村任职,任什么职?首先不能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因为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如果直接委派则违法。现在通常的做法是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助理一职的设定无法可依,因此,不少学者质疑到村任职的合法性。笔者主张,到农村工作的大学生可担任农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者副书记,但村委会“主任助理”一职慎用,因为村委会组织法没有这一职位的规定。根据依法自治原则,“主任助理”则名不正言不顺,除非修改村委会组织法,增写“主任助理”一职的法律规定。

大学生在农村工作期满后如何安置。比如,一些地方规定选择“村官”的大学生服务期满可转为公务员,但该规定与公务员法所规定“凡进必考”原则相冲突。一旦参加考试,大学生不一定能够通过,而一旦大学生村官考不过,政府的“可以转入公务员”的承诺将得不到实现,这样一来,反而会严重损害政府的威信。

 

在“市场导向”与“政策扶持”之间

政府鼓励大学生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就业,须用“市场导向”和“政策扶持”两个推手。一方面,让市场机制成为配置大学生人才资源的第一推动力;另一方面,政府也不应无所作为,中央要求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其实质就是运用“政策扶持”的另一推动力。为此,笔者认为,政府部门应做出一个长期联动、接力式的制度安排,这些政策和制度安排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政府加大应届大学生到村“三支一扶”工作的扶持力度,而对于到村任职当村官的计划应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农村缺乏的是农业技术人才、教育师资力量、医疗服务人员,“三支一扶”正好切合农村需求,这项工作应加大力度。大学生村官计划则量力而行,不求数量,关键是以培养选择党政后备干部为宗旨。

建立健全到村工作的大学生权利保障制度。要保证大学生在农村工作的稳定性,确保他们在挂职期间职位不会出现变更。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建立健全大学生到村工作的退出机制和通道建设。对大学生挂职期满后要有通盘考虑,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将会严重挫伤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北京市规定3年合同期满后,如果工作需要,本人也愿意,可以续签合同,继续留在村里工作;如果本人希望到其他地方发展,也可以自愿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这一经验值得借鉴。

在推行大学生到村工作时,要给予学校、乡村一定自主权。地方政府在制定相对统一的选人标准后,应将选择权力下放到学校、院系和乡镇、行政村,只有实现对接,才能避免盲目性,选择最合适的人安排到最需要的地方去。(作者为中央党校政法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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