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关乎经济大局与万家冷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了完善就业优先政策的改革任务,指出要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我们要始终把就业作为头等大事,坚持就业优先,实现就业高质量充分发展;稳定政策支持,实现青年就业总体平稳态势;推动多方联动,实现就业歧视全面破解,以持续促进就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坚持就业优先,实现就业高质量充分发展。我国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就业质量与数量提升,探索出中国特色就业优先之路,深化就业工作规律认识。坚持就业优先意义重大,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体现,关乎人民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能推动财政、货币等政策与就业协调联动;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通过就业实现人力资源高效配置;也是人口大国解决就业难题的现实需要,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实施就业优先政策,需夯实基础,提高就业带动力,补齐短板,破解结构性矛盾,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守住底线,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以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稳定政策支持,实现青年就业总体平稳。首先,要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拓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岗位。其次,要抓好城乡基层稳岗增岗,强化政策保障,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扩大岗位供给,更好发挥政策综合效应,加大创业优惠政策支持,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最后,要用心用情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健全帮扶台账,优先服务困难毕业生,加强就业能力培训。
加强多方联动,推进公平就业。政府应强化制度牵引,建立覆盖招聘、晋升全流程的监管框架,以规范招聘行为的制度刚性压缩企业主观裁量空间。社会力量需形成协同监督网络,通过信息共享与舆论引导凝聚反歧视共识,消解隐性偏见的生存土壤。法治层面应夯实责任闭环,以法律威慑与合规指引并重的治理框架,推动用人单位将平等理念内化为管理准则。企业作为关键主体,须重构人才评价逻辑,建立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动态选拔机制,通过标准化流程剥离非理性筛选因素,使人力资源配置回归效率本质。唯有各方在规则共建、责任共担中形成治理合力,才能激活人才流动的“乘数效应”,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公平与效率兼具的就业基石。(作者:卓语诚,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