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作风建设持续深化,党员干部违规饮酒问题虽大幅减少,但少数人仍深陷“酒局迷思”,将纪律规矩抛诸脑后,终致“酒杯不端,原则全偏”的困局。
立身为旗,更须克己慎行。领导干部作为社会治理的中坚力量,其作风形象直接影响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公职人员仪容不整、酒后失态绝非个人小节,而是动摇党的执政根基的作风蚁穴,绝不能让公共权力运行的严肃性在此起彼伏的碰杯声中瓦解。
破局之要在于坚持“风腐同治”。一方面要严查酒桌背后的利益链,对搞团团伙伙、利益输送的酒局深挖细查,既查直接参与者,又倒查主体责任,让“酒桌办公”没有生存空间。另一方面要筑牢思想防线,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逐级谈心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酒桌往往是违纪破法的“第一站”,从思想上摒弃酒场文化的错误认知,避免从“喝小酒”滑向“犯大错”。
破局之道在于把握“三个辩证关系”。既要用雷霆手段斩断利益链条,更需春风化雨培厚廉洁土壤;既要堵住“酒局办事”的暗道,更应拓宽“阳光政务”的正道;既需严管干部“八小时内”的公务行为,也要引导构建“八小时外”的健康生活。当制度理性、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形成治理合力,“酒文化”方能回归本真。
酒本无过,过在人心。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人心、作风建设不断深化的今天,党员干部当以“时勤拂拭”的清醒,警惕“酒杯中的形式主义”,防范“酒气里的官僚做派”。须知真正的好干部,不在推杯换盏时的“海量”,而在服务群众时的“肚量”;真正的面子,不在酒局上的“豪爽”,而在百姓心中的形象。唯有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方能在时代浪潮中永葆本色,行稳致远。(云南省大理州纪委监委 杨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