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问责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必由之路。它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在责任界定中既不失之于宽,也不偏之于苛,确保每一次问责都能直击问题本质,激发担当作为的正向效应。唯有将精准理念贯穿问责全过程,才能让“问”有力度、“责”有温度,真正实现以问责促履责、以精准促长效。
要以科学制度为基石。问责的精准性首先取决于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制度应明确责任边界,清晰界定集体责任和个体责任,避免“泛化问责”或“避重就轻”的现象。通过建立权责清单、履职台账等机制,将抽象的责任具象化,使问责依据可量化、可追溯。同时,制度需兼顾刚性与弹性,既要防止“一刀切”式的机械执行,也要为容错纠错留出空间。对因客观条件限制导致的失误与主观失职行为进行区分,既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又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这种制度设计本质上是对治理智慧的考验,要以辩证思维平衡“约束”与“激励”的关系,让问责真正成为推动工作的“校准器”而非束缚手脚的“枷锁”。
要以多维标尺为参照。责任的界定不能仅凭单一维度判断,而应构建多层次的评价体系。既要考量行为后果的严重性,也要追溯决策过程的合规性;既要关注显性失误,也要洞察隐性疏漏。对政策执行偏差的问责,需区分“能力不足”与“态度不正”、“创新试错”与“懒政怠政”的不同性质。这种多维度的评价要求建立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过程留痕等手段,将碎片化信息整合为责任认定的完整证据链。更重要的是,标尺的设定需体现时代性,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既要严明纪律红线,也要呼应基层治理的复杂性,避免将问责异化为“以结果论英雄”的粗暴工具。唯有如此,才能让被问责者心服口服,旁观者引以为戒。
要以正向导向为归宿。精准问责的终极价值不在于惩罚,而在于唤醒责任意识、重塑政治生态。它要求跳出“为问责而问责”的窠臼,将每一次问责转化为制度完善的契机、能力提升的课堂。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推动同类问题的系统整改;通过“问责-整改-反馈”的闭环管理,实现从“治已病”到“防未病”的跃升。这种导向思维强调问责的教育功能,要在执纪过程中加强沟通疏导,帮助干部认识错误本质、明确改进方向。当问责既能彰显纪律威严,又能传递组织温度时,便能形成“问责一人、教育一片、规范一域”的良性循环,最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纪委监委 孙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