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和独特的区位优势,海域面积广阔,达6269.4平方公里,占区域总面积的93%。沈家门渔港作为全国最大的群众性渔港,每年超10万艘次船经此通行,各类人损、海商、劳资等涉海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海上重大纠纷占全区重大纠纷数量一半以上。面对复杂的海上治理形势,积极探索海上新“枫”景,推进海上融治理工作,是普陀区构建和谐海洋环境、保障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海上治理面临的问题
部门协同尚缺合力。海上管理部门众多,虽然职能分工明确,但在实际工作中协作效率不足。信息交流方面,缺乏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和规范的信息传递机制。各部门执法过程中往往各自为政,沟通协调机制不畅,难以形成合力。
矛盾调处未臻高效。新形势下,海上矛盾纠纷类型复杂多样。一方面,先行法律法规对新型海上矛盾纠纷缺乏明确规定,导致调解缺乏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主要依赖传统调解方式,创新性和针对性不足。
信息整合壁垒重重。信息共享平台兼容性差,难以整合多部门、多渠道信息。同时,海上环境复杂多变,偏远海域信息采集困难,导致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不足。
法治保障仍显薄弱。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部分海上矛盾纠纷缺乏具体法律依据;另一方面,执法力度不足,部分违法行为未能及时有效打击,违法成本较低。
普陀区海上融治理工作的探索实践
明责定纲,描绘协同“新路径”。一是专地联建,打造治理“新枢纽”。2023年12月,谋划成立海上融治理中心,由海事法院法官团队常驻中心,检察院、海事处、海警等15家单位协同入驻。坚持“调解在前,诉讼兜底”模式,推动海上诉源治理,为群众提供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案件受理到审判的全闭环一站式服务。二是党建领航,构筑海上“新堡垒”。以党建为引领,构建“渔船—渔村—渔区—渔协”一体化党建格局,创新打造“航行的支部”,形成海上治理新模式。成立全国首个群众性远洋渔业海外党支部,推行“船头党建”“党员先锋船”等特色举措,将党的影响力延伸至远洋深海。三是陆海联动,筑牢基层“稳定堤”。推行“海上网格”,每个网格精准配备“一格四员”,落实隐患排查、矛盾调解、安全管理等职能。建成涉海企业专属网格,推行多部门联合包联服务机制,有效减少矛盾纠纷。
聚势联动,构建化解“新格局”。一是多部门协同,打造联动“强引擎”。公安、司法、海洋渔业、港航、海事、海警等多部门共建专属联络站,构建应对渔船碰撞、人员伤亡、海上污染等事故的跨部门协同处置全链条。探索涉海纠纷调处“一件事”工作标准,提升海上矛盾纠纷化解的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二是全社会聚力,构筑共治“大舞台”。设立行业协会工作室,构建纠纷联调、安全联防、抢险互助等工作机制。建立“公益服务+政府购买”保障机制,制定外籍船员用工等海商事纠纷预防化解“一件事”集成指南11个,完善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海事商事、渔业渔事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三是全方位法援,铸就解纷“硬支撑”。依托浙江海洋大学等高校资源,组建5名专家团研究员、25名首席法治咨询专家团队,为涉海矛盾纠纷研判化解提供支持。深化“千所联千会”“市场主体网格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机制,全区11家律师事务所与14家商会签约结对,实现律所服务商会全覆盖。
科技赋能,数据智理“新航标”。一是心理疏导,筑牢前端“防护网”。将治理端口向前推移,成立普陀区远洋渔民心理辅导干预中心,组建专业心理辅导团队,创设“出海必训”品牌课程。开通海上心理咨询专线,借助远程指导从源头防范风险,稳固海上治理根基。二是港域精管,构建智能“数据舱”。构建“海上矛调一件事”驾驶舱,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与交互分析。通过“智治海安”“智控港区”“航运智控在线”等应用强化全域全时治安要素感知,以数据驱动精准治理,赋能港域安全保障。三是云端解纷,打造线上“高速路”。创新推出“海上枫桥”浙里矛调应用,为海上矛盾全周期管理提供数字化支撑,开启线上调处便捷通道。设立全国首个国际版“海上共享法庭”,构建多终端、国内外海陆远程联动解纷模式,实现远洋渔船矛盾就地化解。
法治护航,定纷止争“新规范”。一是区域联建,扩展调解“新赛道”。深化与市外、省外沿海县区的海上协作,开展“联心、联谊、联利、联事”主题的“海上枫桥”建设结对活动。二是远洋规制,铺就合规“新航图”。探索预防性重点产业合规体系建设,编制《舟山市远洋渔业行业合规指引》,梳理风险防范点4大类19个,对全区20家企业343艘远洋渔船提供公海生产作业“全生命周期”指引,有力预防与减少纠纷,护航远洋渔业稳健发展。三是品牌深耕,培育法治“新素养”。打造“法随远洋”“海上网格普法”等特色品牌,提升远洋渔民法治意识与素养。着力塑造沈家门渔港“枫调渔顺”人民调解品牌,开展普法教育、法律体检活动,强化渔民法律意识与依法维权能力,推动法治精神在海洋渔业领域落地生根。
打造海上治理普陀样板地的探索思考
关键领域再突破。一是科技应用与创新。构建全方位的海洋动态监测网络,精准掌握资源分布、船舶轨迹、生态变化等信息。推广智能船舶监控、电子围栏、定时点验等系统,实现监控船舶设备与船员操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二是跨区域协同治理。加强与周边地区及沿海城市的合作,优化跨区域海上治理协同机制。加强海上执法协作,联合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维护海域安全稳定。
优势领域再提升。一是管理机制优化。优化船员编组、“千夫百长”等机制,增强船舶协作与互助,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加强对海上作业的源头管理,严格船舶建造、检验、登记等环节监管,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二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航海院校及专业培训机构合作,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船员培训体系,搭建继续教育平台,提升船员在复杂海洋环境中的作业能力。探索将海上融治理中心打造成为区级调解员孵化培育基地,通过“老带新”“传帮带”等形式增强调解员处理复杂涉海纠纷的专业能力。
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是强化法治保障。制定完善地方性涉海法规,明确海洋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生产作业等方面的法律规范与责任界定。加强海上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素养与执法水平。深化面向船员及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援助支持,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海上法治环境。二是推进绿色发展。进一步发展海洋生态旅游,打造特色旅游产品与线路,促进旅游与生态保护良性互动。推动海洋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鼓励循环经济模式创新,促进海水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船舶拆解与再制造等产业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舟山市普陀区社会治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袁晓女;舟山市普陀区社会治理中心综合受理科科长 陈戚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