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赋能港航贸一体化是促进货物流通和产能释放、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基石,也是构建浙江省立体互联互通网络的关键环节。为加速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加快推进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一体化治理体系建设”,而浙江省亦出台了《深化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着重强调“数字赋能产业发展”。
一、数字赋能浙江省港航贸一体化协同发展存在的问题
港航贸数字化进程步调不一,数据壁垒阻碍物流效率提升。具体来说,港口、航运与贸易企业在推进数字化转型的进程中,由于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面临系统间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的严峻挑战。同时,港口、航运与贸易企业各自属性、规模差异显著,导致在数字化转型的投入上呈现不均衡态势。尽管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已建立一定的基础架构,但在实际应用中,仍存在部分事务未能实现“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上办理的目标。此外,由于商业机密、竞争关系、法规限制等因素,港航贸易各方之间尚未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从而形成了信息孤岛的现象,这进一步阻碍了信息的畅通,影响了智慧物流的协同性,制约了实时监控和快速反应的能力,进而增加了物流时间和成本。
港航贸一体化及智慧物流生态治理体系的建构理论框架尚待完善。随着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其迭代速度往往超越了政策法规的更新步伐,导致现行法规难以全面应对新技术带来的新挑战。在数字赋能的背景下,港航贸一体化领域面临着更为复杂的治理与监管难题,对监管机构的技术水平和资源配置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技术与人才的双重短缺以及治理资源的不足,可能会导致治理效能下降,进而影响对数字化新挑战的有效应对。浙江省在《现代航运业发展指导意见》中指出,需加强航运法治建设,完善航运市场管理体系。这表明当前的治理体系仍有待进一步健全。同时,港航贸一体化的理论研究尚存在不足,现有研究多聚焦于贸易或物流领域的数字自治,而对多方主体间协同共治机制的探讨不够深入。尽管政府、港口、航运公司、贸易企业、金融机构等多元主体在港航贸一体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现有理论未能深入探讨如何实现各方的有效协作与共同治理,且缺乏全局视角,导致在解决实际问题时缺乏有效策略,从而限制了各参与主体协同效应的充分发挥。
二、推进数字赋能浙江省港航贸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建议
强化数字化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港航贸数字化进程协同并进。浙江省应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其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先发优势,以浙江省海港集团一体化数字化协同平台整合改革为依托,积极推进全省统一的港航贸数字化及智慧物流标准体系的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和财政支持,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数字化技术和设备,特别是在中小企业中推广数字化应用,以缩小不同企业间的数字化差距。同时,依托浙江省强大的信息技术产业,如阿里巴巴等企业的技术力量,共同开发适应港航贸一体化需求的数字化解决方案,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建立数据共享平台,破除港航贸数据壁垒。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积极谋划推进数字港航2.0顶层设计,迭代完善“1+5+3+X”整体架构,强化省市联动和上下贯通。一方面,通过数字化手段,整合港口、海事、海关、引航、船代、货代等资源,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港航一体化协同调度,提升港口运营效率;另一方面,围绕港口价值服务链,推动港口物流与口岸监管的深度融合与联动,大幅提升港口物流各环节智能运行效率,创新港口物流模式,探索区块链信用机制,促进上下游产业链有效衔接、业务协同,共同推动港口产业链的升级和发展。
着力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政府数字化转型是实现港航贸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关键,浙江省应继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府服务模式的创新。通过整合地方海事、船检、港口、航运、航道等业务管理平台,实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无缝对接,提高政务服务的透明度和便捷性。目前,已有95%的港航事项可在“浙里办”APP上办理,这一成就应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并且引入贸易平台的办理,形成一体化智能管理。
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浙江省智慧物流的国际影响力。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浙江省拥有宁波舟山港等多个深水良港,这些港口不仅是货物运输的重要枢纽,也是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重要平台。同时,阿里巴巴等贸易平台在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的技术优势,为浙江省港航贸一体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浙江省应充分利用浙江省在港航贸领域的综合优势,通过建立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加强与国际港航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健全监管体系,适应港航贸一体化发展新态势。浙江省根据已有的《浙江港航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加快修订和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以适应数字技术迅猛发展的新要求。同时,建议设立专门的港航贸一体化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和更新相关法规。此外,加强监管机构的技术水平和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与高校和研究机构的深度合作,提升监管人员的专业能力,以更好地应对数字化带来的挑战。浙江省还应充分利用其在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领域的领先地位,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数字化港航贸的新型监管模式。
加强理论研究,提升港航贸一体化及智慧物流水准。在理论层面,积极协调政府、港口、航运公司、贸易企业、金融机构等多元主体间的商贸流通及利益关系,致力于开展共商共建共享,以实现“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的发展目标。因此,必须深化对政府、港口、航运公司、贸易企业、金融机构等多元主体间协同共治机制的研究,探索建立公平、透明、高效的协同作业模式。通过理论研究,明确各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优化利益分配机制,确保各参与方在港航贸一体化发展中实现共赢,共同推动我国港航事业的繁荣发展。
(宁波工程学院 耿师导)
【课题来源:宁波市社科院 名称: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 编号:JD6-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