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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将至 党员干部这样寄哀思

清明时节,草长莺飞,慎终追远。作为中华儿女传承千年的文化根脉,清明节寄托着对先人的追思,更承载着家风赓续、精神传承的时代使命。对于党员干部而言,祭祖追思不仅是血脉亲情的延续,更应成为锤炼党性、涵养作风的契机。全国两会胜利闭幕,党中央在全党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当以清明为镜,以纪律为尺,让哀思有“形”更有“清”,以新风正气诠释“国之大者”的初心本色。

祭扫当有“形”,更须守“清”——在恪守纪律中传承文化本真。中央八项规定明确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守廉洁纪律”。一些地方曾出现的“公车扫墓”“公款置办祭品”等乱象,不仅扭曲了清明文化的本义,更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党员干部寄哀思,须以“清”为基:公车不沾私祭烟火,公款不染民俗仪式,更不以“尽孝”之名收受礼品礼金。近年来,多地推行“云祭扫”“鲜花换纸钱”“党员志愿代祭”等创新实践,既守住了纪律红线,又以清风正气激活了“家祭无忘告乃翁”的精神内核。当一束白菊取代了奢华祭品,当一封电子家书替代了鞭炮纸钱,清正廉明的家风与清朗党风政风便在此刻交相辉映。

哀思当重“情”,更要见“行”——在移风易俗中彰显责任担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调“密切联系群众”,而清明祭扫恰是党员干部践行宗旨意识的特殊考场。在黔东南山区,驻村书记带领村民将祭扫活动与山林防火宣传结合;在浙江嘉兴,党员干部把祖辈奋斗故事融入“红色家书”诵读;在河北平山,清明家风课堂成为新任公务员的必修课……这些创新实践表明,真正的追思不在于形式铺张,而在于将缅怀之情转化为造福百姓的实际行动。当党员干部带头拆除祖坟硬化墓穴、推广生态安葬,当他们在祭祖途中调研民生诉求、解决群众困难,便是对“民之所盼,政之所向”的生动诠释。

传统当守“正”,更需求“新”——在破立并举中树立文明标杆面对清明祭扫中的封建迷信、攀比浪费等陋习,党员干部须做破旧立新的先行者。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新时代文明公约在此形成合力:将“不参与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纳入组织生活会检视内容;借助“家风直播间”“烈士陵园微党课”等载体,让祭扫活动成为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家国情怀的思政课堂。江苏淮安开展的“清风家祭”行动中,千名党员干部签订《文明祭扫承诺书》,带动30万群众采用低碳祭扫方式;陕西延安将清明祭扫与红色旅游结合,让“黄帝陵上一炷香,南泥湾里种棵树”成为新民俗。这些探索证明,守住“清”的底线、放大“明”的智慧,传统文化方能焕发历久弥新的生命力。

“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清明不仅是自然节气,更应成为政治生态的净化节点。当党员干部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行为标尺,让哀思与清风同行、追忆与担当共进,便能在新时代的“清明上河图”中,绘就“家国两相依,清风满乾坤”的动人画卷。这既是对先辈最好的告慰,更是对“我将无我,不负人民”誓言的深情回响。(乔鹏飞)

[责任编辑:钟超]